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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本武藏练剑成痴,到最后把什么招数都忘记了,只记住了一件事,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砍死面前的对手。X23US.COM更新最快”李牧野道:“在杀人技方面,他已经登峰造极,但是武道境界未必是最高的。”又道:“大道化繁就简,我没有高师兄的天赋,也达不到他的高度,只好专精于一种技术,所以只我精通混毒之术,同时还能调制出最诱人的美味。”
霍泽道:“小日本的武术文化不值一提,但这宫本武藏却的确不愧为剑道宗师,你用他的杀人技跟你的混毒术和厨艺做比较,看来是对自己杀人的本事很自信。”
李牧野道:“虽然我们日部虫地师毕生寻的是人虫,但若是遇到合适的虫,也还会去捉,比较起来,养虫兵杀人比混毒要直接多了,所以,如果我们想杀某人,未必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动手。”
霍泽道:“如果单纯为了杀人,没有什么办法比一个狙击手更简单有效,这是我们身处这个时代的习武者的悲哀,却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是有些时候,并不适合出动狙击手,比如我们希望某个人不明不白的死掉,每当这时候就会需要一些能杀人于无形的手段。”
李牧野道:“虫地师分作日月两部,日部以集宝偷香寻人虫为主,月部则更注重炼药养生,驱赶豢养虫兵,平日里用来寻天材地宝,关键时刻还可以依仗战斗。”顿了一下,又道:“要说杀人的手段,抛开用毒的手段,最不易被人察觉的当属月部虫地师习练的截心术。”
霍泽道:“我知道这门奇术,是用五月新竹的硬皮做成薄如蝉翼的刺,用的时候以特殊手法极快的刺入目标心脏,就会立即将对手心脉运转截断,顷刻间目标便会毙命,死者几乎感觉不到痛苦,事后也很难验出伤害来。”
李牧野道:“佩服,霍大哥果然见识不凡,这是我门户中的辛秘,到了您这里却能如数家珍。”
霍泽道:“月部虫地师的传承人向来神秘,据我所知有个叫皮日修的,虽然不在江湖文榜前十以内,但在对奇术的运用方面并不逊色高月龙多少,真实的水平也堪称虫地师当中的一代宗师,这人你可识得?”
他忽然问起皮日修来,李牧野心中暗自一惊,不确定霍泽是有所指还是无意中问起。嘴上没有丝毫犹豫,答道:“日月两部虽为同门,相互间却比外面的仇人还要敌视,皮日修是我们日部虫地师的大敌,我又怎会不知道此人。”
霍泽微微额首,似乎挺满意的样子,道:“这个皮日修现在投靠了南粤黄氏的洛珈王,前阵子不夜城的一桩生意在南洋那边跟洛珈王的太平会起了些冲突,双方没谈拢,最后还闹出人命来,不久前洛珈王把皮日修派到了北边来,此人精通驱虫御兽之术,蒙古高原的地下有一种虫,幼年时叫大象蠕虫,当地人又叫死亡之虫。”
李牧野并不急于卖弄,沉稳的认真听着。
“这种虫生活在戈壁沙漠的沙丘之下,幼虫长5英尺左右,通体红色,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外形上很像寄居在牛肠子中的虫子,所以也被称为肠虫。”霍泽继续说道:“这幼虫不但会喷射出致命毒液,还可从眼睛放射出强电流杀死数英尺之外的猎物,直到成年后进入更深的地下生活,眼睛彻底蜕化掉才没有这个能力。”
李牧野道:“这种虫算是虫中异类,在我们虫地师行业里把成年后的叫做地龙,是地下的虫中王者,的确是非常厉害,但并不是没办法制约。”
霍泽面露喜色,道:“过些天不夜城这边要搞一个活动,届时会从世界各地请来很多够分量的好朋友,我就担心这个皮日修会来给我们捣蛋,弄一帮地下的虫子钻出来祸害人,有了李兄弟就不担心了。”忽然又问:“你方便跟我具体说一说你打算怎么制约这地龙吗?”
李牧野道:“此乃本门中的秘密,别人问起决计不说,但霍大哥是特例,古人讲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既已进入不夜城,后半生和这一身本事就是要托付给霍族了,难得霍大哥礼贤下士,以国士待兄弟,做兄弟的自然要向大哥坦诚相待。”
又道:“世间万物皆有生克之物,地龙虽然厉害,却也有其克星,它是地下的王者,却最怕的是空中的霸王金雕,只要用金雕羽毛燃灰混合烈酒,撒在我们需要防备的区域内,就可以保证它不敢前来作祟,而如果霍大哥想要捉一只来玩玩儿也不是没有办法,此物有穿行地脉的能力,但却是个十足的瞎子,一切动作全凭感应震动,只要取一枚即将孵化的安第斯鹰蛋放在密闭铁笼中,再搞出些动静来,此物必定会被吸引入彀。”
“李兄弟等一下。”霍泽问道:“为什么一定要用安第斯鹰的蛋?”
李牧野道:“这地龙并非只有蒙古一地有,此物走地脉遍行世界,尤其喜欢在海拔稍高,地下矿脉辐射源丰富的区域活动,小弟曾经在南美也看到过地龙,在阿根廷当地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安第斯鹰,岁寿动辄过百,活个七八十年的分属寻常,因此又被叫做安第斯神鹰。”
“这种鹰不在虫经记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天虫,尤其喜欢食腐,食量极大,一顿吃饱后便喜欢蹲坐在山崖上佛坐,故此又被称作是佛系神鹰,此天虫岁享七十为一道坎儿,在七十岁换喙以前后趾有畸形,不适合捕猎,轻易不会杀生,七十岁后会换喙易趾,找那种陡峭绝壁之地,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再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自己的畸形后趾拔掉,等新的后趾生出后便不再是畸形,这时候它们浑身毛骨几乎等于重新换一遍,可谓是脱胎换骨,便如浴火凤凰般获得重生。”
“重生后的安第斯神鹰就有了杀性,开始喜欢捕捉活物为食,至少能活个百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又有七十为佛,百岁为魔的说法,一旦成了魔鹰,体型也会重新生长,到百斤而止,到此才算成气候,普通胎生兽已不在其食谱中,天上飞的只吃鹳鹤,地上跑的非狮虎不吃,南美有美洲狮和美洲虎,都算是地上虫,鳞虫非蟒蚺不食,而它最爱吃的还是地龙幼虫。”
李牧野滔滔不绝,这些奇谈怪事都是之前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小野哥嘴皮子功夫了得,说起来如数家珍,霍泽很感兴趣的听着,这时忍不住插了一句:“所以这地龙虫才会对安第斯鹰的蛋格外感兴趣?”
“霍大哥圣明!”李牧野道:“这地龙在成年以前最大的天敌就是安第斯魔鹰,但在成年以后便无所畏惧了,只要感应到安第斯鹰的气息,此物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攻击,一旦它被鹰蛋吸引钻入陷阱,只需要及时关闭门户自然可以成擒。”
霍泽高兴的点头,嗯一声道:“太好了,果然是会的不忙,忙的不会,我之前被这个皮日修的手段困惑,隔行如隔山完全找不到对策,听你这么一说,恰如拨云现日豁然开朗。”
此人不但相貌出众,气度谈吐也非草莽俗物之流,浅笑温言,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与李牧野之前所听到的那个杀手之王凶厉残忍的形象不相吻合。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说明了霍泽的境界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凶相在外的魔头更可怕。
李牧野谦辞道:“霍大哥谬赞了,兄弟愧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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