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同理。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释重,寻衅滋事的补充条款里,确定了寻衅行为不仅仅是现实中的暴力冲突。

    还包括财物损毁、扰乱网络秩序、恶意针对他人等等。

    在寻衅的判定上……

    侧重于行为上主观故意,分为无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无故生非,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总而言之。

    寻衅滋事的适用面非常广,只要没事找茬、故意针对某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次。

    夏青青在视频里,详细针对了他们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舆论,寻衅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便将夏青青发布的各平台视频,进行截图、数据统计等。

    将检举材料准备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视频的评论区。

    他打算寻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们强行要冒泡,自己也不会厚此薄彼,该送的套餐一个都不会漏。

    ……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带着两百份起诉书,来到了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诉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两百人?”

    周琳看着眼前两百份的起诉书,神情有些复杂。

    这段时间。

    她听说检察院关的人,正在没日没夜的加班。

    连续加了好几天,三千份起诉书的问题还没解决完。

    秦牧又送来了一群“新鲜”的被告。

    这群人,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头上。

    “我也没办法啊,树大招风,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满脸无辜,颇为无奈的说道:“既然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欢我的人送进去了。”

    周琳:“……”

    随后。

    她将这些关于诽谤罪的起诉书都核查了一遍,确保符合规范,便将其收了下来。

    同时提醒道:“对了,八天后开庭,你之前起诉的三千个被告的立案通知应该下来了,你记得去银行缴纳一下。”

    诉讼等费用,法院不会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

    一说到这个。

    她的神情就更加复杂了。

    接了这么多年的起诉书,她头一次看到三千个被告的“壮举”。

    虽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诉讼。

    按照晋城当地的诉讼法……

    同样有一笔不俗的费用。

 &n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