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  顽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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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军各旅驻扎府县,只有延安府的赋税,即使足额征收,也无法覆盖驻军口粮。

    更不必说什么剩下的两税粮食,按照市价卖掉能充当军饷了。

    陕西各府,耕地面积多在两万至十余万顷之间,即使受灾,依然都维持着九千顷以上的熟地田土。

    唯独延安府,它虽然地方大,但陕北多山,总的耕地面积就小,只有一万三千余顷,田土贫瘠,又受灾最为严重,如今在籍的熟地田土,仅保有一千八百顷。

    这点地,养活自己都费劲。

    但除了延安府,其他地方基本上能覆盖住军费开支,还稍有结余。

    到时候再加上元帅府的‘京运’,也就是来自西安府拨款,悬在刘承宗心里的军饷,就能被妥善解决了。

    “若是如此,那代役银的监督,就不能交给知府,要运至西安,交上预算,再由户部划拨,地方账上,就不用留钱了。”

    这事刘狮子熟。

    另一份记忆,后金夺取天下后,除了名的政策,摊丁入亩。

    丁银一直在田税里,他们摊丁入亩,是把地方截留的地税,提到了中枢,导致地方上没钱,没办法搞基础建设。

    地方要想办法开支,维持衙门运营,杂税就变多了。

    类似的还有‘火耗归公’,火耗本身是一种地方衙门的乱收税,理由就是朝廷收银子,地里不长银子,衙门收实物税,给朝廷交银子,中间熔炼要有个一成火耗。

    其实不存在,大明的白银是足银,那么高的火耗。

    但地方要开支,肯定得想办法收杂税。

    火耗也归公了,不是火耗的花费算公家的,而是火耗的钱要算在正税里,从地方税提到朝廷。

    结果就是地方百姓交了火耗,还要再给地方衙门再交一份火耗,因为火耗归公了,你交的不是火耗,而是国税。

    交了代役银,还有徭役,就出现后续政策‘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都交了代役银,怎么还要当差纳粮呢?

    因为摊丁入亩了,你交的是田税,不是丁银。

    想免除徭役,再交一份县里收的丁银。

    当然为了推行这样给国税增收,使官员担负骂名难以维持运转的事,雍正也有办法,那就是把地方交的火耗、代役银,分出一份,作为当地主官的薪水发下去,也就是养廉银。

    这些政策,刘承宗心理上并不认同,也不认为有效仿的必要,但是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这钱他可以不要,留给地方运行,但必须知道地方收多少,也就是监督的权力,要拿在自己手上。

    “至于你说的旅衙派人持户部票号信物,至府衙支粮,改了,是府衙持户部票号信物,运粮至各军信地。”

    一句话,把支军粮从知府的权力,改为知府的义务。

    说罢,他对张缙彦道:“你回去整理成公文,交到军府衙门,到时候发给户衙,大家一起议出章程,作为今后帅府税法。”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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