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三章 淘金梦  然后侦探陷入癫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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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诅咒和居住在地底的怪物都是巨大的威胁,每深入矿坑十米,就得向更深处投入献祭品,高昂的成本让许多正规开采者却步,因而部分珍贵的矿藏仍然静静地躺在地底。

  嘶......刚才那伙人不会是淘金者吧?他们愿意载落单的卡梅隆一程,但一看见金,他们就开始有所戒备。

  下矿需要献祭品,而他们看起来显然不是特别有钱。

  “瑞文先生,怎么了?”金有些不解。

  “我总感觉刚才那些人有点怕我。”

  “他们早就该害怕的。”瑞文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

  事实上,他真正担心的是那群人的安危。如果他们胆敢对卡梅隆不利,下场只会是变成对方的一盘小菜。

  走过两条街,他为家人们选了一间看起来不那么糟糕的旅馆,准备暂时下榻一天。如果内部环境太差,他还可以把金和利奇带回家睡。

  这间“金玉旅馆”主打的显然是淘金梦的噱头。大厅的一面墙被做成了陈列柜,满满当当地塞着夹带丝丝金光的石头。一台矿石收音机播放着吱吱呀呀的流行音乐,活像一支被堵住了的小号。

  一张巨大的地图占满了大厅的另外一面承重墙。上面是福尼亚区和欣帆区的详细地貌,画着上百个红圈、交叉,以及无数条小蛇般弯弯曲曲的红线。

  正当瑞文打算驻足观看时,长相恬静的前台小姐微微清了清嗓子。

  “我要一间最好的套房。能给我讲讲那些红叉吗?”瑞文随手指向价目单。

  前台顺着瑞文的手指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这些故事本来是随酒水附送的,但我可以破例一回。你去吧台找科勒,要杯免费的杜松子酒。”

  她收下瑞文推来的钞票,认真地数了数,推出一把找零。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瑞文递出了东青木胸章。

  “这东西什么来头?”

  前台小姐来了点兴趣,伸头看了看那枚刻着大字的金色小盾牌,微微叹了口气。

  “如果我能拥有这个,也许我就不用每天在这和客人眉来眼去,重复几块石头的故事了。”

  “哦?”

  “这是一张进入东青木剧组的入场券。当然,能进去并不代表那些人一定能出名。更多情况下,他们会永远成为一块美梦的垫脚石。”

  她抬起头,仔细看了看“道姆先生”的脸。

  “要我说,你可能有点希望。”

  “多谢赞美。”瑞文接过房门钥匙,先去顶楼看了看房间,发现比许卡格的龙虾旅馆好得多。

  “当然,和丽人湖酒店完全没法比......唉,由奢入俭难啊!”

  房间的墙面上挂着许多幅画,描绘着福尼亚区淘金热的顶峰时期。人们用巨大的筛子过滤运河里的淤泥,从沙子里寻找砂金。这些图画着重描绘了人们手部的变化,河水在从地底带出黄金的同时也带出了微量的岩石诅咒。久而久之,这些淘金者的手脚都变成了石头,稍一使力,手指就会破碎成粉末。

  安置好家人和猫咪,瑞文来到楼下的餐厅,找到了位于角落的吧台。这里的酒吧依旧保留了限酒令时期的部分特色,包括只留一个小口子的吧台挡板。

  “劳驾,科勒先生,我是来拿我的免费杜松子酒的。”

  吧台挡板后传来了一阵叮咚声。两分钟后,一小杯略带杂质的杜松子酒被“咚”地放在了桌面上。

  “一杯一个问题。”挡板后传来了粗哑的声音。

  “如果你酒量不行,叫你同伴帮你喝。”

  瑞文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那些柜台里的黄金矿石,真的是你们从地里开采出来的吗?”

  “如假包换。”对方回答。

  “在那个连河水里都流淌着黄金的年代,死亡还不是犯罪,各家各户都爱生养,动辄十几个孩子。因此,找颜色比现在要容易得多。”

  “找颜色”应该是本土黑话,瑞文心想。

  从漆黑的岩石中寻找一抹财富的色彩,倒挺符合淘金者的心境。

  “能告诉我当年你们是沿着哪条路线下去的吗?”他又续了杯酒。

  “我可不建议你走我们的老路。”科勒在柜台后说道:

  “今夕不如往日,有购买献祭品的闲钱,干嘛要来追寻那一点颜色?”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瑞文坚持道:

  “比佛利大道以北。那条山道是一位和我们熟识的餐厅老板最先发现的,就在冬青木大字的后面。”

  科勒停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沉思。

  “不过,那里倒是有样别的东西,比金子更加值得你去冒险。”


    缓缓地,那张面具被从男人的脸上摘了下来。

  “绯红”的面孔暴露了出来。

  “哈!哈!哈!”瑞文大口地喘着气,心中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

  “真亏,真亏你能下得去手。”

  动手剖开目标肚子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导演。他自己虽然杀过许多人,但并不具备变态杀人狂的潜质。

  “事实上,这是我的第一次。”导演平静地回应道。

  “第一次什么?第一次杀人?鬼才信你!”

  “不,第一次把这个攥在手里。”

  “......”瑞文将右手从衣兜中抽出,看着手中那只鲜血淋漓的空胃袋。

  随后,他迅速将手伸进空间裂缝,穿梭至洛里达区,将它远远地抛进了深渊里。

  整个行动简单迅捷。他们先是在龙舌兰酒街的酒吧里留下了标记,趁“黄砖”沃姆造访酒吧的时机,在他的酒里随手加了点料。随后,又利用“塔林伯爵的钢笔”把标记施加在了钟点女工的鞋跟上。

  对方进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脱鞋。

  利用自身的存在感屏障,他们轻轻松松地穿梭进屋内,完成了暗杀,在目标的肚子里填满了石头。

  “现在我真正明白了,导演。我知道为什么洛克菲尔会这么急切地想将我们分开了。”

  瑞文用帽檐遮住眼睛,让视线徒留一片红与黑。

  “你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一切。只要把那些事情交给你去做,我们就无所不能!”

  “要我帮你挑衣服穿吗?”

  “一边去。”

  瑞文穿梭至龙舌兰酒街北面的君度街,与恢复原样的维克多会合。

  “直接回你家,然后你出门逛一圈,那样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用“决斗之舞”捆住银手的脚,一步穿梭回了对方的公寓。

  “你让附近的人看到你了吗?”

  “至少有五六个邻居直接向我投以目光,包括那个钟点女工。我敢肯定她记住了‘丽芙’的脸。”

  “好。先让事情发酵几天,过段时间再去解决另一个。复仇这盘菜,总是凉了最好吃。”

  “这,这就完事了?”维克多一脸难以置信。

  距离“漆黑侦探”开始行动,仅仅过去了十多分钟!

  “你觉得要花多少时间?”迈克.柯里昂反问道。

  “呃......”维克多一时语塞。杀人这种事,两小时也罢,两分钟也行。

  “这几天,密切注意邻居和熟人对这件事的反应,但在从别人口中得知消息之前,不要主动去问。”

  “漆黑侦探”叮嘱道:

  “如果有上级来造访,不论那是谁,说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都要第一时间叫我过来,如实交代。下次,穿一件蓝色的衣服。”

  交代完毕,他转过身,直接消失在了维克多的客厅内。

  “唔.....”银手感觉自己像做了场光怪陆离的梦。

  “黄砖”沃姆就这么死了?不声不响地死了?那他杀我要用多少时间?杀我女儿要用多少时间?

  想到女儿,他一个激灵,跑回房间,把芭莎从婴儿床上抱起来,仔细检查。

  “还好!还活着,还有气儿......”

  啪!

  芭莎用小手拍了他一巴掌。

  “行,行,趁还有机会多揍老爸几下,省得将来后悔。”维克多踢开床边的枕头,把女儿的手掌贴在脸上,自言自语道。

  “金!利奇!起床,我们要继续上路了。”

  瑞文回到家,时间刚好过去四个小时。

  小伙子从卧房里冒出脑袋,似乎早就清醒了,但脸色并不见好。

  “你干嘛去了?”瑞文挑了挑眉毛。

  “没干嘛。”对方的眼神有些飘忽。

  “嗯?”瑞文想到了什么,立刻将目光投向书房完好的门锁。

  那个房间里,锁着他从对方卧室里搬出的落地镜。

  “你没进去吧?”他狐疑地看向小伙子。

  “没,没......”金忙摇了摇头。

  “没有就好。”瑞文松不下这口气。那面有些诡异的镜子留着不是,扔出去也不是,破坏它又不晓得会出什么事情。

  改天自己动手把镜面涂黑,加几道仪式封印好了。

  “总之,睡精神了就行。我看看卡梅隆到哪了。”他看向金属手环上的仪式符号,让卡梅隆身上带着的那枚标记周围的画面流入脑海中。

  “这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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