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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枪击希瑟·格肯,是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因为在听完希瑟·格肯描述贝尔维尤刺杀案后,弗兰克意识到这位圆脸微胖的犯人不是在胡说,更不是在异想天开,他真的直到内情。
贝尔维尤刺杀案他说的都是真实发生的,那雪城惨案呢?
弗兰克不敢赌。
雪城惨案对弗兰克、温士顿跟布鲁克林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弗兰克的根基就在NYpd,而雪城惨案之所以闹这么大,就是因为受害人是NYpd。
布鲁克林跟温士顿受怀疑,顶多是损失名声,对他们本人并不能造成实质性伤害。
弗兰克就不一样了。
他如果受怀疑,就是确确实实的损伤根基了。
如果让希瑟·格肯继续往下说,万一他吐露出点儿什么来,弗兰克将很难再在NYpd立足。
失去NYpd,他还有什么?
弗兰克对自己的价值与根本有清晰的定义。
贝尔维尤刺杀案时他不开枪,是因为那件事即便被说出来也顶多是怀疑。而死的人是检察官办公室的人,跟NYpd有点儿关系,但实在不大。
联邦的各种行业体系中,基层人员的认知是很扭曲的。
他们不管上面的boss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还是割肉喂鹰堪比玛丽亚,只要受伤害的不是他们,只要boss对他们一如既往的好,在他们眼里,boss就是好人。
这个规律适用于联邦的各行各业,也包括NYpd队伍。
只要弗兰克没被怀疑或确定伤害Jc,弗兰克就还是他们的好局长。
弗兰克对贝尔维尤刺杀案的处理符合这个规则,雪城惨案的反应就更符合了。
他不可能让希瑟·格肯再多说一个单词的。
从希瑟·格肯嘴巴里说出弗兰克的名字开始,从他指控弗兰克参与雪城惨案开始,弗兰克就不可能让他再多说一个单词。
现在结束,只是一名囚犯的毫无边际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
所以弗兰克开枪了。
在这个地方戛然而止,不仅有效防止自己损伤根基,还能坑一把布鲁克林跟温士顿。
温士顿作为纽约州长,全纽约的大大小小事物都要他来负责。
自然,贝尔维尤刺杀案也在他的范围之内。
套用上面的规则。
受害人是检察官,检察官队伍就很可能因为怀疑而选择不再支持温士顿。
至于布鲁克林。
希瑟·格肯自己说的,他是受布鲁克林指使的,是布鲁克林的保镖将枪交给他的。
这可不是他弗兰克教犯人说的。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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