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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第一种,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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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赐某人几匹布、几金,亦或是几柄御剑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就都属于这种‘小事’。
在这种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并适当润色。
再由天子过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个宫人,将诏书给受诏人送过去。
而第二种,自是切实关系到国政,甚至是关乎宗庙存亡的‘大事’。
在这种大事之上,天子,就没有‘朕不要你觉得,朕要朕觉得’的专断权了。
就拿这次,刘胜颁布的这份《考举纳士诏》为例。
在最开始,年幼的天子胜试探着放出了风,表示自己打算通过文考这一亘古未有的方式,为汉室选拔一批官员。
而后,确定舆论反应并不过于剧烈的天子胜,又专门往长乐宫跑了一趟,将自己的动机、目的,以及计划中的所有细节,都像如今汉家的实际掌事人:窦太皇太后进行了报备。
得到窦太皇太后默允,刘胜又转过身,借新阳侯吕谈,广阿侯任但二人之口,打消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疑虑,并争取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随后,又同朝中公卿进行反复磋商,敲定了具体细节,并达成了统一意见——至少是和大多数人达成了一致。
最后,确定这封诏书颁布出来,朝野内外不会有反对的声音,也确实没有人会心存疑虑,乃至阳奉阴违,刘胜才从征得祖母窦太皇太后的同意之后,正是在今日朝议颁下诏书。
诏书颁下,朝议三读通过,便算是‘朝堂一致觉得可以这么搞,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三读通过之后,执掌相印的右相刘舍,便在刘胜以及满朝公卿的注视下,在诏书上——三份一模一样的诏书下分别盖上丞相印。
而后,刘胜又同样在一式三份的《考举纳士诏》上盖下了那枚传国玉玺,并郑重其事的站起身,目送汲黯捧着那三份诏书,一步都不敢停留,径直朝长乐宫而去。
待窦太后看过(听过)这三份早就逐字逐句研究过的诏书,并在诏书上也用过印,《考举纳士诏》,才能算真正具备法律效应,并成为不可再更改,否则便会涉嫌‘朝令夕改’的政令。
至于那一式三份的诏书,一封会存放在未央宫石渠阁备案,一封会由窦太皇太后保管,最后一封,则作为‘文件原本’,在抄录之后发往天下各地。
考举一事拍案落地,朝中公卿百官,也同样是各展欢颜。
——谁家没几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混账?
莫说是如今,占据‘绝大多数’的功侯子弟了,便是其中仅有的佼佼者,也有的是头疼不已的儿子,乃至是孙子。
有了科举,往后,大家伙儿安排起各自的子孙后代,也就不用再舍下老脸、掏出金钱,去到处求爷爷告奶奶了。
或许在后世人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对视风骨、名声甚于性命的汉人而言,体面二字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若太皇太后、太后恩允,科举一事,便算是定下了章程。”
“具体事宜,由丞相府为主、内史为辅,负责一应琐务。”
“所用钱粮耗费,皆出少府内帑钱。”
科举一事有了眉目,刘胜的心情显然也还算愉快;
但愉快归愉快,刘胜也没如同当年,光顾着削藩,却忘了自己还是内史的晁错那样,忘记自己的本分。
——作为天子,刘胜要考虑、处理的事,其实非常多。
即便刘胜尚未加冠亲政,也同样如此。
“早年间,先孝景皇帝于郡国官吏,乃至朝中公卿的职务,都曾做出更名。”
“但不知是政令不通,还是关东诸侯列国各自为政,诸侯国官吏的职务名臣,至今都没有统一的定制。”
“甚至就连朝中公卿,都不时有被人以旧称相称的事情发生。”
“——发生这样的事,是朕这个做儿子的,没有维护好先皇定下的规矩。”
“便借今日朝议,将此事也议出个章程来吧。”
见刘胜提及这件不痛不痒的事,本就因科举而满怀欣喜的公卿百官,自是面色轻松地看向了左右。
同身旁人眼神交换过意见,又在无言之中达成默契,所有人的目光,便齐齐望向了公卿班列的奉常:南皮侯窦彭祖。
——这件事,关乎礼法、礼制,理论上该由奉常负责;
至于实际上,像这种不痛不痒的小事,朝中公卿,也很乐意给太皇太后的族亲一个面子······
“太常南皮侯臣彭祖,谨奏陛下。”
“按照先孝景皇帝年间,对朝中公卿、诸侯官吏职务名称做出的更改,与往时,有以下不同。”
“——朝中公卿,三公不变;”
“九卿之中,内史、少府、廷尉、太仆、卫尉、宗正,郎中令皆不变。”
“更奉常为太常;更典客为典属国。”
“——诸侯官吏,更国相为相,更中尉为尉;”
“罢黜诸侯国御史中丞一职,并由之剥夺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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