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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男妾之子

    风中有雨的潮气。

    这是从印度洋来的东南亚热带季风,预示着婆罗洲的雨季将至。我坐船偷渡离开这裏的那年,也是这样一个雨季。

    烟快要燃尽,我靠在船舷上吐出最后一口烟雾,望向湄南河尽头那灯火辉煌得像在被烈焰焚烧的港口,不由笑了起来。

    我就要回到薄家了。

    对于我这将死之人,这趟任务不得不说是老天爷送我的临终礼物。

    钱对我来说已没多大用处,我只关心,我能不能趁着这个需要假扮家仆潜伏在薄家的机会,宰了薄隆昌,又能不能再看一眼...薄翊川。

    游船的速度缓慢下来,兴许是靠近了河岸附近哪户有钱人家的香料种植园,空气中那南洋特有的肉豆蔻、胡椒与丁香的气息愈发浓郁,像织成了一个看不见的梦魇,织成了那个已经离我很远,又仿佛是附骨之蛆,挥之不去的,薄氏庄园。

    我逃离那儿,已经十年了。

    还记得十五年前阿爸嫁进薄家做男妾时,薄隆昌的正妻——薄翊川的阿妈还尸骨未寒,那天贡邦铃鼓敲得震天响,我随着薄家的家仆们跟在阿爸的花轿后,战战兢兢踏入薄家高耸的雕花铁门,穿着娘惹*新娘服饰的阿爸下轿时,“砰”的一声,一道火光掠过我的耳际,剎那间,耳鸣声盖过了婚礼的铃鼓,热流自我的耳缘淌入领口,惊叫声此起彼伏在周围炸开:

    “是大少!是大少开枪!”

    “胡闹,快,叫人去上面拦着翊川!”

    我那时抬起头去,就望见了薄家犹如宫殿般的靛蓝色宅邸顶层,一抹擎着猎枪的少年身影。

    那双漆黑的眼眸居高临下,就像踞于高天的神子看见了地上妄图钻进神宫裏的恶心虫豸。

    从一开始,薄翊川就厌憎我这男妾之子,毋庸置疑。

    所以踏进薄家的最初,我其实怕极了他。

    那一枪令我的右耳耳鸣了整整一个月,几乎聋掉,我毫不怀疑当时他是想杀了我的阿爸,只不过错打伤了我。

    事后薄翊川被家法伺候,罚跪在祠堂裏三天三夜。

    可他是长子,又没真闹出人命来——即便闹出人命来,我阿爸不过是个男妾,一个唱粤剧的戏子,而我这个男妾之子便更不值一提,他也不会受什麽重罚。

    从那时起,年仅十岁的我懵懂的意识到,我必须离薄翊川远一点,做到让他眼不见为净,我在薄家才有容身之地。

    可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却足以证明,在薄家这个华美、古老又腐朽的巨物肚腹之內,有太多比薄翊川要可怕的存在,厌憎我却又不得不管束我的薄翊川,居然是唯一可以庇护我的人。

    那时我更料想不到,后来,我竟会对他动了心。

    “喂!太子爷,进来啊,party开始喽!”

    节奏强劲的爵士乐自身后的船舱传来,将我从记忆裏驀然惊醒。我抬起一只手,懒洋洋地朝船舱內摆了摆,表示自己不过去。吧台前一身银流苏的男妓冲我来了个飞吻,便扭动着妖嬈的腰肢,游入了转动的光球下交织攒动的几个人影间。

    这是属于我们这帮雇佣兵的派对——这艘名为“桑格丽斯”的游船属于我签了卖身契的西洋公司“ZOO”,船上都是我的同伴,或者说,该称为同事更合适。

    当然,“同事”这个称呼对于我们这样一帮没有自由的亡命徒而言,似乎太过文雅了一些。和南洋地区的黑劳工一样,我们更像是被豢养在“ZOO”裏的兽类,每人都有一个动物代号,终年在驯兽师的鞭子下卖命,生死不由己。

    没人知道每一单合同结束时,谁能活着回来分酬劳,所以在行动开始前,我们总会举办一场彻夜不眠的狂欢,往往我也会喝到酩酊大醉。可今夜,我没心情。

    “太子爷怎麽一个人在这啊?”

    熟悉的声音冷不丁在耳畔响起,我侧眼看去,打火机的火光一闪,手工卷烟被一只纹有蝎子的手递到眼下,我没接,只扬眉盯着苏裏南:“我不是说过,別这麽叫我吗?”

    “怎麽,老板不是马上要把ZOO交给你管了?要是真的,看在我俩多年交情的份上,能不能把我的债务给销……”

    “发梦吧你!”我嗤之以鼻,甩下这发了妄想症的家伙走向船尾。干爹要是肯放我们走,我们今晚就不会在这儿。

    “蝎子”真名叫苏裏南,是个泰国华裔孤儿,在湄南河的港口上了那艘卖“猪仔”的船后和我一道被干爹买下,成了ZOO裏的一名雇佣兵,一数我们认识也有九年了,确实交情不浅。

    “你今天是怎麽了?不会是回到家乡,触景生情了吧?小蝴蝶,飞回家啰——”

    最后的字眼像蝎子的尾椎冷不丁扎了我一下,我回头,冷下眼,睨着与这个绰号无比相称的家伙,苏裏南还真他妈的擅长哪壶不开提哪壶,在犯贱这方面也算是天赋异禀了。

    “来一根吗?”

    烟再次被递到眼皮底下,苏裏南叼着另一根冲我笑,我知道这裏面多半掺了些西麻黄,他就是见不得我清净,想拉着我嗨。亏得这家伙还不知道我已命不久矣,不然将来掀了我的棺材板,把我的尸体拽出来陪他蹦迪这种事,他恐怕也不是干不出来。

    我勾起唇角,盯着他的眼睛咬住了烟,又揪住他的衣领,将烟头凑近他的脸,借了个火,然后趁他看着我失神的当口,发狠一脚将他踹进了河裏。

    如果有鱷鱼恰巧游过,我向娜迦龙神祈祷它能立刻饱餐一顿。

    不顾苏裏南在水裏大骂,我叼着烟,走上游船二层,倒在躺椅上,缓缓吐出一口烟雾,笑出了声。

    ——家?

    那个最终吞噬了我阿爸,也险些吞噬了我的地方,也能被称为“家”吗?

    能让我联想到这个字眼的,是翡兰城唐人街裏的五脚基*廊檐下,阿爸哼着粤剧小曲晾晒戏服的身影,和他身上佛手柑的清香,还有我的荷兰阿妈做的那些椰糖碗仔糕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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