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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左右顿时帮腔:“快去洗手,你马上就要变成人妖了!”
这是难以言喻的羞耻和难堪,程煜舟低着头,臊热之中,他慌乱地瞟向靠窗的座位。
娇俏的小姑娘正和同桌说话,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
程煜舟莫名地松了口气,随之涌来失落的窘迫。
时间并没有治愈什么,而是令这股风气发酵。
周五最后一节英语课。
“Tody we re lerning bout colors.”
“Now,tell me,”英语老师捏着麦克风,“which of you likes red?”
底下一片举手,老师选了最炽热最鲜活的那双眼睛,“OK,李雨菲plese,tell us why you like the red best.”
小姑娘站是站起来了,但话不太会说,磕磕绊绊地回答:“Becuse…becuse i love flo…rose!”
“oh you love rose?Gret!I love too.”英语老师从回答问题的贴贴纸里,专门选了张红色的小花贴在李雨菲手背上。
她转身,接着提问,“Next——”
“Who likes pink?”
这句话之后,教室里忽然爆发出哄笑。
英语老师莫名其妙,直到有男生在下面喊,“程煜舟 love!老师,Pink is 程煜舟 fvorite color!”
教室中央,男孩低垂着脑袋。
低年级的英语课很少,一周只有两节,英语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鼓励着说:“Which one is 程煜舟?Stnd up,plese.”
暮夏傍晚的教室充斥着一点体育课后的汗味,老旧的电风扇在程煜舟头顶吱呀吱呀地转。
全班的目光都汇集到了他身上,那些视线如有实质,他感觉冷,脸却热得灼痛。
“Stnd up啊程煜舟!”周围的男生嬉笑地起哄,“老师喊你站起来!”
“Be quiet!”英语老师察觉到了异样,严肃呵斥,“安静!”
“报告老师,程煜舟害羞了!”闹起来的班级可没那么容易静下来,男生怪叫,女生捂着嘴笑,“他最喜欢粉色了!”
“起来啊程煜舟,快stnd up!老师问你为什么喜欢粉色呢!”
“Ms.Li!”忽然间,哄闹的教室里,女孩娇俏的声音响了起来。
“I likes pink!”
铿锵、清脆的声音如一杆竹矢,一箭破开烦聩,压过所有闹声。
程煜舟抬头,见瑰丽的晚霞下,女孩俏生生站在窗边,眼里是比窗外的火霞更绚烂的亮色。
“No,”老师纠正她,“Not‘likes’.Red with me,‘I like pink’.”
李雨菲跟着老师:“I like pink.”
她自告奋勇地站起来,却说了个错句。
她被当众指出错误,却一点儿不见羞赧,第二遍读得更加响亮有力。
程煜舟惊愕地望着她,不管在哪儿,李雨菲总是充满自信,仿佛她做什么都理所当然,正当合理,无人可以置喙她。
连英语老师都没能制止课堂的哄闹,她没有刻意干什么,清清亮亮的两句话就让所有人闭了嘴,将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她的身上。
英语老师叮嘱她发言前要先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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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再走了遍流程,问她为什么喜欢粉色。
“Rose、pink…”李雨菲绞尽脑汁,拼凑出来一句,“Rose hves pink too!”
这同样是不伦不类的错句,老师笑着纠正她,又给了她一朵粉色的小红花。
她美滋滋坐下,没有人因为错误笑话她一句,她的同桌反而羡慕地看着她有两朵花的手背,凑过来小声说:“你好厉害。”
她耀眼又美丽。
不需要程煜舟特意关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她。
团体活动,李雨菲总是门面,合唱她是第一排的中心,跳舞她是领舞,广播体操也站在队列前。
无论李雨菲的技术水平如何,她的精神气儿就能让老师评委眼前一亮。
就连打架,她也是舍我其谁。
和犯贱的男生打,和背后说她坏话的女生打,和抢了她风头的人打,打得最多的就是隔壁班的宋晓娜。
“你们两个到底要我怎么说才好。”两个班级的班主任已经麻木,生不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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