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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金在想办法治耗子……而这个平时胆小不中用的板儿,居然爬到主家娘子的床上去了,他年纪很轻,生得清秀,尤其笑的时候,眼睛亮,嘴巴红,牙齿像是玉石。

    他火气正盛,一切俱全,没碰过几个女人,可早已经无师自通,他从第一次见彩珠那天就喜欢她了,知道徐目是太监,于是敢大着胆子冒犯了。

    他没有阅历,满腔真情,不知无畏。

    /

    京城到了湿季,暴雨见天儿地下,这天午后,珍儿趁着雨停进房去,看见张启渊趴在榻上睡了。他近来出不了门,也不多吃饭,人瘦了,穿着件水蓝色的薄袍,孤零零倚在一摞折起来的被子旁边,手上握着俩盛药膏的圆盒子。

    珍儿没叫醒他,找了把扇子过来,往他身上扇风,他睡了很久,直到珍儿摇扇子摇到手酸了,才醒来。

    身上倒是没动,先是动了眼睛,张启渊看向珍儿,珍儿抿着嘴冲他笑:“爷,雨停了,待会儿能去院子里吹风了。”

    张启渊发着懵,小声念叨:“闷热,哪儿来的风?”

    “晚上该起风了,”珍儿道,“您手里拿的是什么药?要是哪里不舒服就告诉我,我让人把大夫叫过来。”

    “不是,”张启渊动也不想动了,浑身累,不是身子累,是心累,他用手指摩挲那俩盒子,说,“这是汪霄帮我弄来的,我和魏顺行房用的。”

    “成吧……”没想到是这么个答案,珍儿一下子害臊了,就动着扇子把脸转过去,顺嘴换个话题,“爷,你的婚事有眉目了,等到成亲那天,就能出这院子了。”

    “那我不出去。”

    张启渊就总这么拗着,近些天被杀去了锐气和莽撞,却还是做不到“听话”。他着急,有时候连房顶都上,也丧气,有时候在床上一待就是一天。

    珍儿倒了水拿过来,让他喝两口。

    张启渊:“你能不能想办法把汪霄叫来?”

    珍儿摇头,把杯子递给他:“没法子,咱们房里的信都送不出去,叫不来的。”

    她看着他喝水,站得更近些,又道:“听说几日前汪四爷来找过你一次,但没让进来,被锐大爷劝回去了,估计是老爷吩咐的。”

    “那我就去辽东,反正我不成亲。”

    张启渊眼睛里灰蒙蒙的,垂下手去,把杯子放在榻上,他想了想,忽然抬起头,告诉珍儿:“我想上吊,我不想活了。”

    珍儿吓坏了,忙压着嗓子劝他:“可别,爷,为了一个太监搭上命,真的不值当。”

    张启渊:“太监怎么了?太监也是人,只要他是魏顺,我就愿意豁出我的命去。”

    珍儿:“爷,你糊涂。”

    不下雨了,外边和屋里都安静,主仆两个人四目相对,珍儿的眼泪就要冒出来;她认真地想过了,莽或勇、错与对都想过了。

    以她的身份和阅历,实在说服不了自己撺掇主子为了个阉人拼命,她只希望张启渊能安安稳稳活着。

    可张启渊又倒在榻上了,脸朝上,神情黯淡,思前想后,轻声说:“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神宫监到底好不好,他以前那么风光,遭人记恨,如今会不会被欺负。”

    主子这样,珍儿心疼,她抬手拭泪,小声问:“爷,魏公公他……到底有哪儿好?”

    张启渊:“我不知道,也解释不清,能见到他就好了,他打我骂我都行,我都受着。”

    “爷,你对我怎么说都行,但别在他们面前提,”珍儿替主子担忧起魏顺,就跪在了榻下,凑近了,“魏公公他现在境遇不好,要是你太痴心,惹怒了老爷,老爷该不留他了。”

    张启渊还是眼睛失神,有气无力,问:“祖父真的会杀他吗?”

    珍儿:“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咱们谨慎——”

    张启渊费力扯出一个笑:“珍儿你去告诉守院门的那俩人,要是魏顺有什么不好,就让张吉等着给我收尸吧。”

    第52章

    从金环胡同搬到这破地方来,魏顺把家里很多东西扔下了,却把绯扇的书带着,装在个落锁的小木箱子里,搁在卧房的柜上。神宫监的事务少,魏顺变得很闲,所以每当无事可做,想东想西的时候,他就把箱子从柜上抱下来,拿出那些书,一本接一本地翻。

    不仅仅是看书,主要是觉得跟这写书的有缘分,像远方的知己,也像陌生的朋友;绯扇是个太好的人,那次不光送了新书给魏顺,还题词、钤印、署名号,弄得他心里触动。

    魏顺此时孤独失意,需要一处灵魂的依靠。

    他穿着寝衣光着脚坐在书桌上,人很懈怠,把那本《雨罗衣》翻开一百遍,他低念“瓮山泊,红肖梨”,感受着“此间一轮月,共读《雨罗衣》”。

    继而一个刹那,热流涌在魏顺心头,近日积攒的孤单很多,但幸好能看见午夜天顶的月亮。

    魏顺想,有人正与自己读同一本书,看同一轮月亮。

    这是绝顶的风雅,带着点儿缱绻。

    夏夜微凉的风透过窗户刮进来,魏顺迷迷糊糊,躺在书桌上,把书盖在脸上睡着了,大概是心诚则灵,他预知到自己会做梦,结果真做梦了——他站在一幢高楼的屋顶上,离月亮好近好近。

    近到能感受它散发出来的凉意。

    于是好奇地伸手,结果真戳到它了。

    月亮就跟那黏糊米粥似的,亮晶晶糊在了魏顺手指头上,魏顺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居然有淡淡的香!像是掺了茉莉花的牛乳,甜甜的,让人想舔一口。

    魏顺的玩儿兴忽然就上来了,他打算真舔一口,可舌头还没伸出去,忽然有个人在他身后,说:“月亮可不兴吃。”

    魏顺有点儿难堪了,狡辩:“我没要吃。”

    “它是亮的,你试试用它写字。”

    身后那人是谁,魏顺也不知道,他打算转头看他来着,可身上像是被冻住了,怎么都转不过去,他就听他的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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