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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单膝跪地,方方正正地直起身向霍岳行了礼,“那我就等外祖回来,传我枪法,授我冠字。”

    霍岳抚掌大笑过,今日怕是做了长安城裏最痛快的人,“好!好!好!”

    “记得去问你阿娘给外祖讨块新红布来,绑在银枪上,等明年回来的时候外祖再还侯府红布一匹。”

    沈逸没去拍布裤上沾着的灰,站定为他们倒完了这一坛酒就转身告退。

    银枪靠在亭边,天上的日头高悬在长安城上,他牵回了自己清晨骑到将军府中的马,逞着力气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坐稳在马背上,慢悠悠地从霍府走回去了。

    他觉得自己要记下好多件事,记得自己将要拥有的鹰,记得自己将要学的枪法,记得自己要让外祖起字,还要记得让阿娘送过来一块红布,一刻一刻都记清楚,记清楚,今日的外祖,在谈到陇西的时候,没有发出任何一声嘆息。

    他隐约抓住了这种感觉,他的外祖,是他阿娘的爹,是老爷子,是老将军,是长安城裏,是举国上下,唯一一个的骠骑将军。

    这种感觉又很快像风一样,从他身边溜走了。身上的热意散在空中,长街上人群熙攘往来,往他这裏看的人好像也不少。

    沈逸从唇边溢出一声轻笑来,无所谓会不会惹事,双腿夹紧了马腹,从闹市疾驰而过。

    他该替他的外祖痛快,陇西那裏有太多他所想念的东西了。他带在身边熬出来的鹰,和他一起征战的兄弟们,以及那边更凛冽的风雪,和更圆的月。

    总不该是那杆沾尘的银枪,总不该是伸展不开拳脚的庭院,总不该是无法肆意跑马的闹市。

    沈逸没有再扯紧手中的缰绳,只是松松握着,任由自己在马背上颠簸,偶尔维持不住平衡,就抱紧马的脖子,如同第一次学骑马一样。

    马将他驮到了侯府中,伙计忙手忙脚地拥上来去扶明显快要醉倒的小侯爷。沈逸挣脱开他们的搀扶,摇晃着,一步一步走向霍氏的房內。

    他隔着紧闭的门,恍惚认出来裏面有人影走动,弯身下来将外祖的那句话讲给他的女儿,自己的阿娘听,“阿娘——外祖要讨一块红布,等明年回来的时候还侯府一匹。”

    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暮色开始咬上天的一边,渐渐盖住蔚蓝的天。

    “拿去吧,一块,两块都行,”霍氏的声音好轻,沈逸却听得分明。

    “告诉将军,侯府不要一匹,再还的时候就是千匹,万匹。”

    这日很快晃了过去,长安城中没有別离,没有忧思,只留下无比痛快的人,和即将归乡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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