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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家也可以在自由行动阶段在特定格子花费一定金钱点数建设特定建筑,换取未来的收益或是埋下防御工事,也可以在特定格子安放陷阱花牌或是一支奇兵——就像是安德雷之前那局,恰到好处的伏兵可以改变整个局势。

    若是玩家在这个轮次什么也不想干,那么也可以选择略过。这个自由行动阶段会被保留成‘自由’点数,在这局游戏当前玩家的其他轮次中进行使用。一局游戏中每个玩家只能积累三次的自由点数,而在使用上,游戏对自由点数并没有太大限制,玩家可以选择一个一个慢慢用,也可以一口气全部花完。

    “适当地留存一些自由点数,可以在关键局救命。”亨利说,“毕竟我们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某个时点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踏入敌方的陷阱,然而手中的所有活动阶段都被用尽,只能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

    他叹息一声,而匠悠则在回想起自己前世游戏经历的同时,品出了一股哲学的气息。

    她咂巴咂巴嘴,记下了这位魔法师的教学指导。

    第三个阶段,则是结算与布置。玩家可以在魔法地图的帮助下,对自由阶段中发生的事件进行结算,获得奖励的金钱,进行额外轮次的奖励抽卡,或是接受惩罚。如果在这一轮次中玩家都没有出过牌的话,则可以在这个阶段进行补充出牌。

    逐渐熟悉了游戏规则之后,匠悠磕磕绊绊地跟魔法师们玩了两局,随后又与加入进来的仆人们玩了几局。

    四种人物角色她都抽到过,但玩起来的手感却天差地别。匠悠发现她用起来最顺手的卡牌是商人,其次是骑士和魔法师……至于祭司,她大概能理解自己需要做什么,但实际却怎么也玩不好。

    “这大概是相性问题吧……”在上一局用商人大杀四方,这一局作为祭司却被人一路打到老家连窝端,匠悠无奈地长叹一声,伸了个懒腰,随意地问道:“大家都好会玩牌啊!这个游戏这么火爆吗?”

    魔法师来自学院,猎人们显然在附近山野乡镇打猎生活,而仆从们据说则是跟着主子从遥远的领地而来,可他们全都会玩这种叶子牌。这个桌游的普及率,恐怕都要胜过麻将或扑克了。

    “差不多吧。”埃斯兰说,“这些年拜月教都在大力推广叶子牌,我们学院里每年都会举办学院杯的比赛。王都里也有针对平民的赛事,每个季度都有一场大型比赛,前十名的奖金都有好几万金币,而且打出名次和名声后,还有可能一飞冲天,被国王、拜月教和贵族们赏识雇佣。这对平民百姓来说,是跨越阶层的最好机会。”

    “哦嚯!”她就说这个桌游入门门槛低,但要玩好极费脑力,很适合跨阶层筛选有能之士!

    亨利算算日子:“说起来,再过几天,就又到了王都夏季牌赛的时节了,前期的海选赛段目前应该都已完成,接下来就是打积分赛了。悠大师要是有兴趣,完全可以去买几场门票观赛!场外还有投注站,每年都有人赌对了选手一夜暴富。”

    “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的人也同样多呢!”红发的拉尼说。

    “我对投注不感兴趣。”匠悠摆摆手,“倒是这些赛事……场馆里允许售卖小零食吗?看客们观战时能吃零食吗?”

    魔法师们:“……?”悠大师的关注点果真不同寻常!

    不过三位魔法师们在这一方面的知识极其有限,他们更熟悉的是王立魔法学院的学院杯。而且在他们为数不多的观战次数中,他们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场上选手们的地图投影上,脑子里算牌算得嗡嗡的,根本就顾不上观察场下的观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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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仆人们提供了一些有用的情报,他们家的小姐也是叶子牌的重度爱好者,经常去观看比赛。她倒是一算牌就想吃零嘴,仆人们总得提前准备好各种零吃,大包小包地带上,因为场馆里不大售卖这些东西,就算售卖了,讲究的贵族们也未必会买。

    匠悠一脸若有所思,她觉得这里应该有不少值得发掘的商机……嗯,王都的消费水平比埃斯顿西城要高出不少,人们在娱乐上自然会更有追求,娱乐、旅游又与饮食息息相关。连她这个不大关心足球的人都知道,每次世界杯这种大比赛,都是酒吧啤酒零吃卖得最好的时候。

    她前世和小伙伴们玩桌游时都喜欢准备一桌子零嘴,那么这里的人们千里迢迢到王都来看桌游比赛,总不可能在经过如此烧脑的运算、充分燃烧糖分之后,却不进行任何的补充。

    匠悠结束了最后一局游戏,伸了个懒腰,由于数个小时的久坐,她的骨节咔咔作响了好一阵:“哎,今天的牌就打到这吧,该去准备晚饭了!”

    原本意犹未尽的魔法师和仆人们听到‘晚饭’这个词,立刻就对叶子牌失去了兴趣,尤其是吃过匠悠特制午餐的魔法师们,眼里满满地写着渴望。

    匠悠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把收牌的工作交给了杰瑞科,便熟门熟路地钻进了厨房。去毛的山鸡和兔子已经被处理好,放在了案台的砧板上。

    那头目测起码有120公斤的成年大山羊也已经处理到了最后阶段:山羊身躯部分厚实的皮毛已经被剥下,四条羊腿也刮去了毛发杂质并用火简单地燎去了毛茬,安德雷和猎户们还在大刀阔斧地将羊身拆分成更容易烹饪处理的小块。

    第70章 备菜

    “这种野生鬃山羊是本地特有的品种,这里没有猛兽,它们在这片山林里称王称霸,最多能长到150公斤。”猎人一边分切羊肉,一边还在絮絮叨叨地科普:“这只山羊算是大的,除去毛皮、骨骼,大概能出60公斤左右的鲜肉吧。”

    正常羊的出肉率也在50%-55%左右,这个数也差不多。

    “鬃山羊的血和内脏都很腥臭,正常是不吃的,但是肉却没什么杂味,是很不错的肉品。”猎人们已经把所有的内脏都挖到一旁,堆在一个大缸里,“这些内脏喂猎犬很不错,不如卖给我们。”

    他们在山林里打猎,自然是带着狗群的,猎狗们一般不带进旅店正屋,都寄在马厩那边,单开一格兽栏。旅店老板并不会免费提供喂狗的伙食,猎人们一般都是自己准备肉品调制狗饭,今天看到这些羊内脏,自然动了心。

    安德雷抬头看见匠悠进了厨房,便问她这些内脏还要不要。

    匠悠瞥了一眼已经堆成小山一样的羊肉,再通过通灵木嗅了嗅那内脏的气味,摇了摇头:“不要了,虽然羊内脏处理后也能做成羊杂汤,但除腥洗刷都太过麻烦。鲜肉这么多大家都吃不完了,就不费那个劲了。”

    本来就是山野住宿晚上大家凑一起打个边炉,又不是自家做生意,犯不着节省成本。大家都是风尘仆仆的旅客,今晚吃不完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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