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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的车窗慢慢变得氤氲,外头的霓虹灯都变成模糊的光点,显得热闹却不真实。

    薄薄的一道车窗,把车内的冷清和外头繁闹的世界隔成了两端。

    多年来他一直一个人,经历过多少个这样的日日夜夜早已数不清楚,丝毫不觉孤独。而今天只是因为短暂地出现过一个叫程俨的人,倏然之间就变得难以忍受起来。

    是因为他那张太过相似的脸吗?

    那个人如果现在还跟自己有联系,一定也是会这么做的吧。或许会做得更妥帖一些,起码能让他有个机会当面说声谢谢。

    抱着怀里的甜汤,冯岐感觉自己的脑子也氤氲起来,一时间竟无法思考。

    他是慢性胃炎,疼起来都是一阵一阵的,也没个准头和预告。最近没怎么发过病,车上的药几个月前就吃完了,一直也没记起来补上。冯岐发了会儿呆,交警过来敲窗,询问他双闪这么久是不是车子出问题了,他向交警道了谢,收起了胡成一团的心思,暂且不去理会,驱车前往常去的医院拿药。

    程俨从冯岐车上下来也不过九点多,这个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不过他打一回国就在集团里忙了个昏天黑地,后来遇上冯岐倒也没有更多这方面的心思了,现在想去找找乐子,一时半会竟然不知道要去哪儿。他正搁后座冥思苦想,助理以为他在忙正事,也不敢打扰他,慢悠悠开着车漫无目的地晃悠,直到程俨一拍大腿目露精光,报了个名字,那是家最近特别火的Bar。身为一个全能且优秀的助理,他不仅不能露出无语的神色,还应该在此刻贴心提醒自家老板:

    “那您要不要先换身衣服?”

    “……”行啊小子,这都知道?也是个会玩儿的。

    07.银样镴枪头

    特别火的Bar总是会有大大小小的美人出没。

    在冯岐那儿陷入了短暂自我怀疑的程少,甫一到场,就在泱泱众美人间被为数不少的狂蜂浪蝶给盯上了。他高挑劲瘦的身材、剪裁合宜的行头、放在娱乐圈也少有敌手的五官、嘴角那抹若有似无的笑,还有手腕上那行家皆知的限量手表,这男人全身上下,无一不散发着浓重的潘驴邓小闲的布尔乔亚气息。

    现在还早,场子没热,人也少,他很轻易地便在吧台那儿找到了个三面都没人、前边是酒保的位置。可刚坐下来,半分钟内周围所有能坐人的地方全坐满了,也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的。其中一男一女分别占据了他左右两个极其有利的地理位置。程俨挑眉,双手抱臂微微后仰,端看他们两个谁先开口,要说些什么。

    “帅哥一个人?”/“帅哥第一次来?”

    他们几乎是同时说话,女生比男生表现得更为勇武,伸手搭上了程俨的肩膀,涂着深色指甲油的手指似碰非碰地划着他的下巴,嘴唇微张,说话的时候隐约能看到舌尖在唇齿间缓慢地蹭过。

    程俨不在意性别,却不喜欢这个女生身上过于甜腻馥郁的香水味。这个味道起码能让他提前半个小时鸣金收兵。PASS。

    于是他耸耸肩,顺势把女生搭在他肩上的手也给闪过了,对她露出一个魅力十足却带着抱歉的笑:“今晚可能更喜欢可爱的男孩子。”

    他身后的那个男孩大喜过望,瞬间摆出了“今晚谁也别想跟老娘抢男人”的架势,朝那女生抛了个“烦人我也想跟你公平竞争的~”欠揍表情。随即立马转换单纯无害脸,力争做到只要程俨一转头就能发现一个他口中“可爱的男孩子”。

    女生听到这句话,再多的套路都无处施展,悻悻地走开了,小男生凑了过来,朝程俨笑了一下。

    他很白,头发染成干枯的亚麻色也不显廉价,笑起来还有一颗小虎牙,穿着一件有帽子的莫兰迪色系卫衣,各个方面来看都的确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程俨那句话是随口说的,没想到眼前这位小朋友还真是全方位符合。

    这必然是上帝的指引啊。程俨也懒得再挑了,这种看起来干净又乖巧的男孩还是蛮对他口味的,他把刚点的鸡尾酒推到男生面前,随口问了一句“你经常来玩?”

    小男生小口小口的嘬,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语气天真又自然:

    “也没有经常啦~哥哥你是第一次吗?”

    “嗯?”程俨几乎是用气音问出来的,眼神玩味,有种若有似无的挑逗意味。

    “呃,我是说第一次来这里啦……”男孩瞬间变得脸红红,很容易被调戏的样子。

    要说调情,程俨绝对是一把好手,但今晚他只是想捡个顺眼的男孩解决问题,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的心思和耐心。于是他看了看时间,食指曲起来敲敲桌子,暧昧道:

    “喝完这杯换个地方?时间有点紧。”

    男孩听到后半句话的一瞬间,嘴角便不受控制地翘了起来,但是又不能把兴奋摆得太明显,轻轻咬着下唇,神色有些害羞又有些期待。程俨要是再年轻个几岁,说不定真的会被对方的这个反应给取悦到,但他今晚兴致不好,勉强扯了个笑,一边闲闲撩几句一边等他喝完酒,之后便扶着男孩离开了。

    Bar附近就有他惯常去的酒店,男孩自打上电梯开始就扯着他腰间的衣料,一张脸也不知是被美酒亦或是情欲熏出来的,泛着粉色,颇有一番风情,看起来还真的挺勾人。程俨好整以暇地拿指腹滑他的下颌骨,痒得小孩不住地往他怀里钻,鼻息都喷在了他被撩开的领口,潮热,微微有些痒。

    两人身高差得有点多,男孩也不知道几岁了,看着跟个高中生差不多,一米七左右的个头。程俨低着头,百无聊赖地揉着他的头发。到底染了色,如何保养也无法媲美未被烫染过的发丝的绒软触感。他薅了几下,悄然收手,把手停在了小孩的背上。

    夏日衣衫轻薄,手掌的温度几乎没有阻碍地传入肌肤,男孩身子敏感地颤了颤,把脸埋得更紧,似乎还伸舌头舔了舔他的胸肌。

    程俨沉沉地笑,说着小孩不要急,把他带进了房间。

    前戏堪称温柔。他细细地掠过男孩的眉眼下巴和肩颈,唯独跳过嘴唇。男孩的已然情动,搂着程俨往前凑,想要去亲他的嘴唇,却被程俨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一两次没被发觉,第三次的时候男孩睁开了不甚清明的大眼睛,带着疑惑的语气:

    “不接吻是你的规矩吗?”有些玩家是有这种奇奇怪怪的规矩的,他觉得有些矫情且没必要,既然都出来玩了,在乎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干什么。但有一说一,这位帅哥的颜值,足以让他忍受一些稀奇古怪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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