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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有关。
他总是西装革履,衣着考究。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一副无框眼镜挡住了他眼d底的锐利,给人一种学识渊博的高知感。
因为他的职业,常常让人忘记他的年纪。
时稚想起项兢曾提过,傅聿初小学跳过一级,大学提前一年修完学分,研究生期间去斯坦福交换两年,毕业时才23岁。
他交换期间在纽约所实习,毕业后不顾公司挽留坚持回国。如果不是执业年限不够,以傅聿初的能力,早就成了合伙人律师。
回国后傅聿初拒绝了几大律所抛出的橄榄枝,入股当时还是个人工作室的【正·觉】,这几年更是因为傅聿初的关系,让【正·觉】在业内知名度大涨。
但傅聿初今年也才27岁,只比时稚大了4岁。
时稚看着不断靠近的傅聿初,有点晃神。
他今天跟平时的打扮不一样,一件黑色工装裤包裹着他的双腿,衬的愈发修长;上衣是件开衫连帽卫衣配深色T恤,很邻家的打扮。
他今天换了一副金框眼镜,看起来比平时多了些温和。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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