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幸灾乐祸  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刘建懵了,看着周围人的眼神,他心中『咯噔』一生。

    「你们看我干什麽!?」

    其馀人没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

    直到......

    资历较老的一人忍不住了,开口道:

    「你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麽东西!?」

    食品安全罪......

    刘建还真敢说啊!

    首先,食品罪中包含许多种不同类型的罪名。

    而被审人孙泉将人切割成肉进行贩卖,单从这一点来看,确实可以够得上其中几条罪证。

    但......

    法院真要这麽判,不出五天,这案子将会传到全东国,所有人的耳边!

    凶杀三人,结果法院判处食品安全罪?

    哪个法院这麽离奇,精神病都能担任法官了!

    所以,即便对方某些行为真的与这罪有关,却也不能将这罪判下。

    「我这不是催一下吗。」

    刘建讪讪一笑,嘀咕道:「那你们说到底怎麽判啊!?」

    闻言,整个会议室再次陷入沉默。

    是啊。

    孙泉怎麽判?

    「首先,见义勇为不成立,那小子纯粹胡扯!」

    张博忽的开口,他略显头疼的开口说道。

    他现在算是切身体验了一下,上起案件中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赵义的感受了。

    黑的都能说成白的,且脸皮十分之厚!

    若非对方辩护人都是孙泉这类人.......

    这完全可以说是个讼棍!

    不,他比讼棍都还无耻!

    至少讼棍没办法让死了儿子的家属给他辩护人签下谅解书......

    「不错,见义勇为不可取,可以不予采纳。」

    其馀法官也是点点头。

    见义勇为让被告的辩护律师强行抹掉其构成因素。

    想判见义勇为,突发性十分重要,孙泉的突发性很模糊,再加上将人片成片,自然不构成见义勇为。

    「岁山那边可以忽略。」

    「现在,只剩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以及侮辱尸体,这两罪因郑梅的谅解书,所以需轻判.......」

    张博此时大脑一片冷静。

    他感觉自己的能力仿佛都被徐良锤炼的更上一层!

    「轻判,怎麽轻判?」

    刘建在一旁皱眉询问。

    过失致人死亡,考虑到死者是个人贩子,且孙泉本身存在救了孩子的『功劳』,本身就得轻判。

    在8月13日晚,孙泉就将地窖第二个门打开。

    从这点来看,威胁孩子的危险是被孙泉所解除!

    而警方之所以在8月14日来还能带走人,纯粹是有两个大点的孩子管着小孩,听话的不走。

    在本身就轻判的情况下再轻......

    「缓刑!?」

    资历较老的法官忽的开口回应。

    「三年缓期?这有点不合适吧......」

    张博也觉得有点不合适,不过他只是罗列了两条罪罢了。

    「还有另外两条,故意伤害,以及最重要的一条.......」

    张博眸光一闪。

    「《刑法》第 114/115条,危害公共安全罪!」

    闻言,周围人忽的顿住,随即颔首。

    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看两点,一是危害方式,二是危害后果。

    如果构成,往往判罚都很严重!

    只是,孙泉的方式......

    却不一定构成此罪,除非......

    「先去核实一下洪福街道,受影响者的安全,以及了解他们的意愿。」

    恍惚间,庭长开口了。

    孙泉这行为不必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非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如病菌致使不少人员生病,才会构成其罪名!

    目前,他们能罗列的正经罪名就这些。

    非法经销,又或是食品罪...说实话他们还不想遗臭万年。

    「好,就这麽决定了。」

    庭长深吸一口气,他扭头看向周博。

    「张法官你虽刚来,但核查的方式你应当知道。」

    「我就不多唠叨了。」

    闻言,张博点点头,「我会尽量去干。」

    至于检查出的证据公正性......

 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