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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缝个软软的枕头。

    沈应去对面山头打猎了,这两日他在林子里猎了几只野兔,放在洞口的竹筐里养着。

    陆芦晒好野菊花,背上背簍去挖蒲公英喂兔子。

    在山里待了这么几日,他已经对山洞附近林子十分熟悉,知道哪片林子有野果,哪片林子里有野菜。

    蒲公英的绒球蓬松毛绒,乍看像个毛团,轻轻一吹,便乘着轻风四散飘落。

    陆芦连叶带根挖起来,甩掉根须上的泥土,放进背簍里,又在旁边挖了些小根蒜。

    秋天的小根蒜吃起来比春天的更加醇厚,味道介于蒜与葱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辛香,最适合用来炒肉吃。

    挖完蒲公英和小根蒜,陆芦接着在林子边缘转了转,想着再挖些野菜回去。

    不想野菜没找着,却在一个小山坡下找到一片结着刺梨的果树。

    刺梨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表皮长着密密麻麻的细刺,摸起来有些扎手,却并不尖锐。

    熟透的刺梨果皮橙黄,汁水虽不如别的果子,吃进嘴里却是又酸又甜,清爽不腻。

    就这么生吃,刺梨口味较酸,因此,大多数人都是将摘回去的刺梨晒成果干制茶,也有的泡成酒,或是熬成果酱。

    等到摘完刺梨,背篓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算着时辰沈应差不多回来了,陆芦这才背着背篓回去。

    秋日温煦,微风不燥,几朵棉絮般的白云在湛蓝天幕上慢悠悠地飘着。

    还没走到洞口,陆芦远远便看到沈应从林子里回来,手里依然和往常一样提着猎物。

    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沈应的身后跟着一个又黑又壮的汉子。

    第56章

    没等走近, 那汉子先开口打了声招呼:“弟夫郎,又见面了。”

    陸蘆这才認出来,跟在沈应身后的汉子便是之前在城里见过的吳三。

    等到对方走近了, 他看了眼走在吳三前头的沈应, 才张嘴喊了一声:“三哥。”

    吳三仍穿着一身短褐,背着背筐,肩上搭着褡裢, 像是刚趕山完准備下山, 背筐和褡裢都装得鼓鼓的。

    沈应走到陸蘆跟前, 帮他接过身后的背篓,说道:“回来的路上,趕巧碰上了吳大哥,我便叫他一塊儿来吃顿便饭。”

    陸蘆闻言,随即打开山洞的木门,洗完手擦了下道:“那三哥先坐会儿,我这就去做饭。”

    上回沈应去府城賣山驴子,多亏了吴三帮忙搭线, 才在府城找上了賣主。

    雖说沈应已经请人吃过饭,可到底吴三帮了大忙,下回若是再去府城, 说不定还要找上他带路。

    “还以为只有沈应兄弟在, 没想到弟夫郎也上山了。”听陸蘆说去做饭,吴三看向他道:“那就麻烦弟夫郎了。”

    陆芦说了句不麻烦,走进山洞, 挽起袖子便着手淘米煮饭。

    沈应也道:“反正我们平日也要吃, 都是些家常小菜, 吴大哥别嫌弃才是。”

    吴三听了, 立马道:“这是哪儿的话,能吃到弟夫郎做的吃食,是我今日的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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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应把吴三的背筐放在石缸旁,又把自己坐的木桩凳子端给了他,“吴大哥坐。”

    吴三没跟他客气,正好走了许久的山路,腿也酸了,便在木桩凳子上坐下来。

    沈应倒出装在背篓里的野菜野果,先拿了蒲公英喂给养在竹筐里的几只野兔,接着半蹲在地,收拾着陆芦摘回来的刺梨。

    刺梨外皮长滿细刺,處理时要先用竹篓子搓掉,再去掉头尾,从中间切成两半,掏去里面的硬籽。

    吴三一邊帮忙搓着刺梨,一邊跟沈应闲聊着,“今天碰上沈应兄弟,倒让我想起一件事。”

    沈应道:“什么事?”

    吴三道:“前几日一个赶山的兄弟找我一塊儿喝酒,我在城里的酒楼里碰上了你的那个三弟。”

    沈应抬了下眼:“沈丰?”

    “对,是他。”吴三点头道:“他和几个书院的同窗走在一起,离得远,我便没同他招呼。”

    知道沈丰在城里念书,吴三又道:“他今年莫不是便要考县试了?”

    沈应嗯了声:“好像是有这事,不过我们如今已经分了家,沈家人如何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了。”

    吴三多少听说了他分家的事,知道他那个后娘不是什么好人,没再继续说下去,只道:“嗐,说得对,管他呢,咱们过好自个儿的日子就行。”

    陆芦蒸上米饭,在他们收拾刺梨这会儿,去了溪邊洗野菜,路上顺道摘了把鲜嫩的魚腥草和荆芥叶。

    回到山洞,两个汉子已经把刺梨收拾完了,摊开铺晒在蒲草编的筛子里。

    陆芦剥了几个变蛋,和荆芥叶子拌在一块儿,做了道荆芥变蛋,又把洗幹净的小根蒜切成小段,没有腊肉,便炒上腌在坛子里的坛子肉。

    挖回来的蒲公英没有喂完,他掐了小把没开花的嫩叶,磕上几个鸡蛋,将嫩叶切碎拌进蛋液里炒成蛋饼,另外又凉拌了一道魚腥草。

    鸡蛋是沈应前两日打猎的时候,掏了野鸡的鸡窝捡回来的,可惜山里没有野鸭子,不然还能捡上几个野鸭蛋。

    一旁,沈应和吴三正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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