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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那个微笑和酒窝,我不曾看过那样的他,纵然平常和我打哈哈或是王圣杰所谓的「调戏」,那双眼睛从没真的併出过什么闪光或火花,一直以来所有的自以为是大概都是一厢情愿吧!正如谢宇恩说的,我不了解他,凭什么直接把好感升等为喜欢?
我对他的好感是那种「日久生情」吗?不是。是「一见钟情」吗?也不是。那么选择题剩下的选项就只有「意乱情迷」了。时间久了就会放下的感情,是真的喜欢吗?我看着来往的行人不禁这么想。
红灯停,绿灯行,心理学说这是一种古典制约,一种关联性的学习,同时也可以是一种行为的约束。就好像训练狗狗在听见铃噹时会流口水、老鼠看见发光的灯泡会以为有食物。我们过着被制约的日子,学习、学习,最后习以为常。感情何尝不是如此?在习惯彼此的陪伴和相处后逐渐迸出的火花。
我从来不是那种数日子或是写日记的人,看着曾经的手笔,上头是初次遇到ndy、加入那天开始,数着,我发现我和他认识了将近四个月左右,那四个月的时间内我对他有什么认识呢?截至目前,我只知道他有个双胞胎姊姊、一个没有血缘的妹妹、在当健身教练、忘不了前任、目前和交友软体上的女生疑似曖昧外,我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有没有这么可怜?」在安全帽内的我自言自语
不对的人像不合手的戒指,始终容易松脱的感觉像随时会弄丢不见。不合适的感情就像唱独角戏,一个人沉醉,另个人却沉醉在两人之外的怀里,ndy时常给我那种感觉。他像是耀眼的太阳,我无法直视也无法夺得。追逐十个太阳的后羿将多馀的九个射下来后有什么后续我也忘了,我突然在想,那个故事想传达的是否跟我想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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