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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开着各种鋪子的主街不同,市集两侧多是摆摊的摊贩,卖菜卖肉的都有,比青湾村的乡集人更多,肩擦着肩,脚碰着脚,熙熙攘攘,很是热闹。
沈应去到之前摆摊的位置,在桥边一棵槐树下,旁边是个卖杂货的货郎,比他先到,同他打了声招呼。
这次除了捡到的虎皮,沈应还猎到了三只野山羊、两头野狍子和几只野鸡野兔,下山时他送了一只野狍子给江松。
沈应把野山羊和野狍子系在槐树下,对陆芦道:“你要不先去逛逛?等我卖完了再来找你。”
陆芦看着他道:“我等你一起。”
沈应本想说不用等他,担心陆芦不认识路,一会儿找不到他,想了下说了句行。
为了能快点和夫郎去逛街,沈应随即吆喝起来:“走一走,瞧一瞧,山里的野物,都是新鲜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陆芦站在他旁边,也跟着吆喝了一声:“大娘大婶都来瞧瞧吧,山里捉的野鸡野兔,肉可肥了!”
沈应听着他的吆喝声,扯了下唇道:“跟槐哥儿学的?”
陆芦点了点头。
刚吆喝完,一个穿着绸缎衣裳的婶子便停在了摊子前,指着野兔问道:“这野兔怎么卖?”
沈应回道:“七十文一只,这回也就捕了两只,都是母兔子,肉又多又紧实。”
大婶听他说一只野兔七十文,犹豫了一下,这價格都能买上一只大公鸡了。
陆芦跟着说道:“大婶,这是山里捉的野兔,不仅肉嫩好吃,兔毛还能留着冬天做护膝呢。”
大婶见说话的是个嘴甜的哥儿,又听他说到兔毛,有些心动,顿了下,没再犹豫,说道:“行,那这两只我都要了,正好拿回去炒鲜椒兔子吃。”
没想到这么快就开了张,陆芦和沈应不由相视一笑,大婶数了铜子儿递来,沈应拿草绳捆着野兔,让陆芦把铜子儿收下。
大婶打量了两人一眼道:“这是你夫郎?”
沈应笑着嗯了声。
大婶头次看到这般俊朗的汉子和这般清秀的夫郎,笑了下道:“难怪瞧着样貌都这么好,这兔肉若是好吃,我下次再来给你们买。”
陆芦红了下耳朵,见大婶提着两只野兔转身,又连忙说了句:“大婶慢走。”
等到大婶走后,没过一会儿,又来了个大伯买了两只野鸡,这回的野鸡比起上回较小,只卖了五十文一只。
一转眼,两人便赚了两百多文,之后又卖掉了剩下的野鸡和野狍子,只余下三只野山羊一直无人问價。
便在沈应打算换个地方吆喝时,上回买野鹿的管事来市集采买,远远瞧见了他,朝他们走了过来。
上次的野鹿才成年不久,腿上又受了伤,加之公鹿一向比母鹿便宜,因此只卖了三两銀子。
管事问了下野山羊的卖价,见对方上回才来照顾过生意,沈应主动给他折了下价,一只野山羊卖他二两銀子。
春天的山羊肉虽不如秋天肥美,肉质却也十分细嫩,炖成羊肉汤吃既温补又益阳。
管事看他主动折了价,瞧着是个爽快人,加之上次在他手里买的野鹿肉很是得主家喜欢,便将三只野山羊全买了下来,让他们牵着野山羊同他一起回府。
管事带他们走的是府上的偏门,没让他们跟进去,而是叫他们先在门口等着。
陆芦头一回见到这么大的宅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一路走来他们都在巷子里,走了这么久连宅子的大门都没瞧见。
管事刚要进去,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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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叫住了他,把背在包袱里的虎皮拿出来给他瞧了一眼,“我还在山里猎了一张虎皮,不知道主家老爷喜不喜欢。”
他只是顺道一问,想着看能不能一块儿卖出去,能住这种大宅子的要么是城里的富商,要么是当官的老爷,无论是谁,买这样一块虎皮都绰绰有余。
管事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你卖多少价?”
沈应也坦率地回道:“五十两。”
管事看了眼虎皮的花纹成色,没给他确切的答复,只应了个行:“我帮你问问。”
沈应点头说了声多谢。
待管事进去之后,两人站在偏门外等着,过了会儿,从里面出来了两个小厮,瞧着是在厨房里做活的。
管事跟在他们后面,叫那两个小厮将三只野山羊牵去厨房,又将野山羊的銀子拿给了等在外头的沈应。
不等沈应问虎皮的事,管事便先开口道:“我替你问了,我家老爷正好缺件虎皮做的裘服,不过我家老爷也说了,五十两略贵了些,若是四十两便要了。”
沈应早便听人说过,像这种大宅子里的管事,采买东西时多少会捞些油水,所以他刚才有意说了个高价,一开始他还以为顶多只能卖个三十两。
沈应点头:“四十两也行。”
管事于是把装着四十两银子的钱袋子给了他,沈应也把放着虎皮的包袱递了过去,管事拿在手里又看了几眼,才将虎皮收下,让他下次有什么好东西直接送到府上来。
原以为野山羊已经卖得够多了,没想到一张虎皮竟能卖到四十两,陆芦不免有些惊讶,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银钱。
以前他爹亲还在的时候,家里最多也就攒下十两银子,这在村子里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应把卖野山羊的六两银子也装进了钱袋子里,一共四十六两,叫陆芦拿着,陆芦怕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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