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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着闲时有月,忙时有茶的日子,不好么?”
黎宛知道陶立说的在理,可她心中总觉得别扭,想自己以前工作忙得焦头烂额,连吃饭都赶不
上的时候,心里总会有一股“大不了辞职了不干了”了的冲动,然而冲动过后,该加班还是继续加班,该熬夜还是熬夜。
没想到自己阴差阳错来到这里,倒是被迫失了业,不用工作了,好了,自己却不习惯了。
可真是犯贱呐,黎宛自嘲道。
好在之前攒的银两够足,目前倒是吃喝不愁。
陶立察觉到近些时日黎宛的情绪不佳,遂将人搂进怀里:“阿黎,从前我们工作忙,连出去玩都没时间,如今我们阴差阳错来到这异世,就当是老天给我们的奖赏,放下一切,尽情去感受、去体验这世间,好吗?”
“阿黎,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的愿望是什么?”
两人最早就是因为登山这个共同爱好相识的,读大学时,一有空就会相约去登山,但是工作了之后,两人各自忙碌,就鲜少有机会了,常常只能在小长假里顶着人山人海去过一过瘾,自然谈不上什么体验感。
以至于黎宛有一年的生日愿望就是可以辞职,然后和陶立一起,征服祖国的每一座高山。
回忆起从前,黎宛露出一个清甜的笑,“我自然记得,要辞职和你一起登山嘛。”
“那就趁这一年的时光,我们去把这个愿望实现好不好?不多不少,就一年。”陶立拉着黎宛的手,认真地提议道。
黎宛沉思片刻,一拍大腿宣布道:“好,那就当我们两都辞职了,这一年我们就纯玩儿,一年过后,我们再一起去拼事业!”
见黎宛想通了,陶立立刻兴高采烈地着手制定起两人的登山计划来。
几日后的一个大早,傅掌柜一起床就一头扎进了书房,陶夫人则忙着摆弄院中了花花草草,陶立神神秘秘地对黎宛眨眨眼,“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黎宛不免好奇:“哪里呀?”
“去了就知道。”
陶立领着黎宛出门,穿过小院,只见绿油油的草地上,站着两匹高大壮硕的马儿,一黑一白,正悠哉地低着头吃草呢。
黎宛惊喜万分,“好漂亮的马儿!你从哪弄来了的?”
“这你就甭管了,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黑色的是公马,白色的是母马。”
黎宛伸手摸了摸马儿身上顺滑的毛,心疼道:“这么好的马,一定很贵吧?说,花了多少银子?”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本公子给你花钱,不要你心疼,”陶立被黎宛这幅小管家婆的样子乐得忍不住轻刮了一下黎宛的鼻梁,“你就负责给它们取个名儿吧。”
黎宛睨了一眼陶立,就算他不说,她估摸着至少得二十两银子,啧啧,真是大手笔。
“不如就叫玉影和墨影吧?”
陶立无不拍手称好,“阿黎取的名字极好!既彰显了马儿完美的皮色,又寓意他们来如影去无踪,要换做我,就叫小黑小白得了,可见阿黎比我这个粗人有文化多了。”
陶立说完,俏皮地朝黎宛眨眨眼。
黎宛被逗得忍俊不禁,“你快别贫了,说吧,费这么大劲儿买马,是要去哪儿?”
陶立不回答,反问道:“阿黎,你骑马的技能没丢吧?”
“当然没丢!”黎宛好歹在中学时拿过一个当地马术比赛的冠军。
“那就上马!”说着陶立一步跨上马朝西南方向去,回头朝黎宛喊,“快跟上啊,阿黎!”
黎宛一个眨眼,陶立就奔出了好几里地,她赶忙上马挥鞭,在后头急道:“阿陶,你等等我呀!”
一路疾驰半个多时辰,两人来到一座山脚下。
“这是要带我爬山吗?”黎宛恍然大悟。
“没错,”陶立拉起黎宛的手,“登顶祖国的每一座名山这句话可不是开玩笑的,今日就是我们伟大计划的第一步——天雷山。”
天雷山是天台界的最高峰,也算是一座小有名气的山丘了。
“阿黎,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你是不是都没爬过山了?”
黎宛回忆起什么,点点头,强忍着鼻尖的酸意。
陶立摸摸她的头,“走,从现在起,我们又可以一起户外一起登山了。”
这座天雷山不算太高,两人花费了一日功夫爬到了山顶,只是好久没有锻炼的黎宛不免有些气喘吁吁。
只是瞧着旁边的陶立,似乎比她喘得更为厉害。
“阿陶,你没事吗?”黎宛担忧地朝他伸出手。
陶立摆摆手,“不必担心,恢复一段时间就能适应了。”
两人缓步行至山顶,待呼吸平复后,依偎着躺在山顶的草坪上,看着夕阳西下,在远处的江面上洒下一整片暖橘色的光,真应了那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天空中不时有候鸟飞过,黎宛贪婪地吸着山顶新鲜的空气,这样的快乐,她好久都不曾拥有了。
“阿黎。”陶立手枕着头,轻唤黎宛的名。
“嗯?”
“除了登山,你还有什么喜欢做的事,我都陪你一起做,好吗?”
黎宛侧过头,看到身旁他唯美的侧脸,一颗心被爱意和感动填得满满的。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喜欢。”
陶立侧头回看她,露出一个悠长的笑容。
那我便在有限的时间里倾尽所有,让你拥有可以快乐一辈子的记忆,好么?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先是将天台界内大大小小的山爬了个遍,也逐渐找回了当年的脚感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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