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5章 路明妃  路明非,不卷你屠什么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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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路明非确实对诺诺完全没感觉。

    虽然诺诺长得很漂亮,甚至可以说是和苏晓樯并列的级别,但他喜欢一个女生从来不是因为对方漂不漂亮而定的,更何况对方还顶着一个「师兄死对头的正牌女友」身份?

    虽然是对头,但把人家的妹子泡走未免就做得有些太过分了……最主要是有想法且有行动也就罢了,大不了摆明车马公开竞争,可路明非自己完全没这个想法也没行动啊!

    这就有点无妄之灾的意思。

    「师姐你想多了,我只是觉得人在江湖混就得守江湖的规矩!」路明非义正言辞地郑重声明道。

    「江湖什麽时候还有这种规矩了?你又不是学生会的人,要是进了学生会认恺撒当老大,当小弟的觊觎老大的女朋友才是不讲规矩吧?」

    诺诺啧啧两声,上下打量着路明非,「说到这,不知道为什麽总觉得你是能干得出这种事的人。」

    「污蔑,师姐你这就是纯属污蔑了,关某是读《春秋》的!」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

    「怎可能行此不义之事?」

    「首先你姓路不姓关,其次读《春秋》也不能代表不会行不义之事吧?就像熟读《刑法》的人更有可能是寻找致富之路的犯罪分子而非守法公民一样,谁家好人闲着没事看这玩意?」

    「额……律师?」

    两人对视一眼,忽地齐齐笑起来。

    「不扯淡了,总之这就是个误会。」

    诺诺摆了摆手,淡淡地说着。

    在她看来这个误会出现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至于原因,则是多方面的连锁反应。

    她只用了一学期就在卡塞尔学院混出的「小巫女」名头绝非浪得虚名而来的,除去性格古怪有时候反覆无常之外,平日里无论对谁其实她都是爱答不理的,无论导师同学还是男朋友……是的,哪怕对恺撒她也就那样。

    可是先前,因为她侧写到那些东西,自然而然地对路明非难免关注,有些异常特殊的行为。

    对路明非关注最为细致的楚子航发现了这些异常,从而导致误解。

    「虽然你长得可以,但女友未免也太多了,我讨厌花心的。所以我不会喜欢你的。」

    诺诺老大哥似地拍拍路明非肩膀,声音压低得只有两人可以听见。

    「哦哦。」

    路明非点点头,毫无失落只有高兴。谁都喜欢吃瓜,除了瓜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要是真的也就罢了,毕竟事情都做了,难道还怕人说?可是假的那就难受了,这和谣言有什麽区别!

    「师姐不愧是敞亮人!」

    他抱拳晃了晃,旋即期待地问,「那我们到时候要怎麽澄清这个误会?」

    虽然目前这八卦大概还未流传开,可依据楚子航同学的人设,但凡轮到他这个冷面冰山杀胚都能吃到八卦,这八卦也就基本已经具备「流传」的潜力了,就好比龙卷风准备摧毁停车场。

    所以哪怕是让楚子航和苏茜将这一点瞒住貌似也没什麽意义……周围那麽多人,那麽多张嘴,怎麽可能完全堵的住?说不定现在就有小道消息在守夜人论坛上四处乱窜了!

    「澄清?为什麽要澄清?」诺诺反问道。

    路明非:「???」

    「我从小到大经历的八卦绯闻多了去了,但从来都是说谁谁谁喜欢我和我在一起了……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说我主动喜欢谁的。」

    诺诺笑起来,眉眼之中尽是些奇怪的意味,「这种感觉还蛮新奇的,我想体验体验!」

    路明非这下知道那种令他觉得奇怪的意味是什麽了……那是属于「小巫女」的人设,想一出是一出,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别啊师姐!你是新奇了可我要受无妄之灾的!」他欲哭无泪道。

    「哎呀没关系的,反正你我都知道这只是误会不是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咱们师姐弟问心无愧就好了不是麽?」

    上一个说清者自清的现在已经问心有愧了!

    路明非苦着个脸。

    「别皱着脸和个干茄子似得……诶,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意思麽?」

    诺诺兴奋地问,「反正你入学之后都要和恺撒当对头的,现在还没入学就谣言流传我喜欢你,那他不是未战先败一局?不动心麽?」

    「师姐你是属拱火大师的吧?」

    路明非眼角微微抽搐,「不,我心如磐石完全没有半点动摇!而且我现在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恺撒女朋友……你这行为完全是在报复他吧?」

    「那倒不是,我只是单纯地想看乐子。」

    小巫女的发言相当有小巫女的风格,她认真地点点头,「好玩。」

    「你真的喜欢恺撒?」路明非皱起眉头,在他的价值观里应该不会有女朋友会干出这样的事。

    「喜欢啊,不喜欢我为什麽要和他在一起,你以为我傻啊?」诺诺撇撇嘴。

    路明非挠了挠头,【情绪感知】之中反馈而来的是实话没错,可他总觉得哪里有些问题。

    「你是不是搞错了什麽东西?」

    诺诺仿佛能看穿路明非在想什麽,她淡淡地解释,「喜欢又不是爱。」

    「我未成年人,不懂。」路明非老实摇头。

    「来,师姐教你。喜欢一个人,你可以类比成就像喜欢书架上一本没读过的书,你喜欢的时候把它打开废寝忘食地读,恨不得吃饭上厕所都带着。」

    诺诺说道,「可一本书总有读完的时候,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你甚至将那本书的每一行每个字都记住了,这时你还会翻来覆去的读吗?或者,你就会把它收回封套里,放到书架上去?放到书架上的书,其实就很少被翻开了。这就是喜欢,它是会过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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