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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狼窝这种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以前公社还在的时候,打狼队被逼急了,都还是找到狼窝一窝一窝的端呢。想掏狼窝,关键看事先是否知道狼窝的位置,是隐藏在山里的哪个地方。再一个就是能不能把狼全堵在窝里。狼很记仇,斩草不除根的话,容易遭到狼的报复。所以在以前,只要知道狼窝在哪儿,基本就是奔着抄家灭门去的。和陈凌这种掏狼窝,可不是一个概念。他只是想抓几只小狼崽子回来而已。再说了,那些狼还是和黑娃配过的母狼。所以此行就没必要兴师动众了,也不用太过担心。两条狗,一只鹰,一杆猎枪足矣。家里也知道这个狼群的情况。以前狼窝还在后山的山沟的时候,陈凌领着家人都去看过。那些狼有黑娃在的时候,不怕人,也不冲人龇牙,经常是该吃东西吃东西,该玩闹就玩闹,各干各的,和人互不冒犯。所以也都不担心。只是老丈人过两天就要回风雷镇了。听说陈凌要进山把小狼狗崽子抓回来,就也想跟着去。去就去,陈凌自然是没啥意见的。于是次日一早,翁婿两人吃过早饭后,就收拾好东西出发了。农历十一月初三,正值初冬时节。山林的空气显得格外凉爽清冽。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延伸向山林的深处。这个季节的大山是空幽的。冬季的寒冷还没正式到来,枯黄的落叶也未曾落尽。未褪色的大山,层林尽染。未枯竭的水流,水色斑斓。不过到底是入了冬了,天气冷了,山里不再像往常那么热闹,行走在山间,踏在厚厚的落叶上,只能听到寥寥几声鸟叫。虫鸣、打闹的小兽皆不见踪迹了。却是多了几分萧瑟。“哟,富贵,你和存业叔也起早来跑山了?”“是啊,你们也来的这么早啊。”两人进山时间不算晚,但有比他们更早的,是村里那帮小年轻的,他们最近两个月套松鼠,夹青猺,去王八城卖了不少钱。能见到钱,一个个就搞的越发起劲了。看这情形是天没亮就上山来了。他们起早上山,大多是来熘夹子的。夹子和套子在晚上有收获,要及早收取。收晚了容易出意外。“俺们来得早也不能跟你比啊,你家狗太厉害了,进山就不空手的。俺们还经常啥也捞不着,空着手回去。”“不信你看,昨天夜里就夹了这几个小山雀,毛老鼠都不上钩了。”“就是,俺们这转悠两三天,估计没你来一趟打得多呢。”“……”“没有,哪像你们说得那么夸张。现在入冬了,野东西变少了,平时还不爱出来,谁来也不好抓啊,还是等下雪吧,下雪了把它们饿上几顿,就好抓了。”陈凌摇摇头,今年是山里野东西多了,大家收获还算不错的。换成往年,在山里下个夹子,七八天也不一定能夹到啥好东西,都是杂七杂八的山鸟、老鼠之类的。这样已经够可以了。拿枪和弹弓也不一定比这个更好。再加上大家平日里都有各种事情忙,也不是单纯靠打猎为生的,打枪和打弹弓的技术并不强。有时晃悠一天,鸟儿都难打中几只。这个也不是瞎说的,拿着弹弓出门试试就知道了。最后还不如搞两个地套、下两个夹子的那种收获大呢。哪像陈凌家这样。两只狗想逮点野鸡兔子,那是一抓一个准儿。连陈凌这个半瓶水的把式,也能甩一般人家几里地。毕竟谁像他这么多闲工夫,会花心思去打枪、打弹弓呢。“富贵说得对,这些野东西还是下雪了好逮,冻上它两天,又冷又饿的,不怕它们不出窝。到时候在雪地里随便撒点吃食,自己就往夹子上踩哩,可不就好抓了吗?”“就是这会儿才刚入冬,下雪还得再等等啊。”“是啊,是得等等,不过今年值得等,秋天野东西那么多,冬天来抓,收获肯定不会差。”和这几人闲聊几句。他们年纪都还不大,没啥跑山的经验。陈凌也就没跟他们说让他们往深处去。北边大山人迹罕至,猎物多,松鼠多的都乱在树上蹦。不过那里有猞猁出没的踪迹,想了想还是不跟他们说了。虽说自己看不上松鼠和果子狸这种小玩意儿,可是现在入冬了,野兽饿肚子的几率会比较大,还是别让人往深处走的好。“这些野山药不赖,回去的时候挖点吧。”“是长挺大的,爹你今年在我们这儿,也没挖成葛根和野山药……”“嗨,这挖不挖的,我就那么闲唠叨的,守着我大外孙就够高兴的了,那点儿东西算个啥。”以前到了深秋,王存业就要进山挖药材了。挖天麻、葛根、野山药。采五味子、拐枣、野菊花。这就是他们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了,到了什么季节采什么药,不然总觉得心里会空落落的。“咱家的酒卖的不赖,今年我本来想再给你摘几筐子五味子酿酒的,也没搞成,看来只得等明年秋天了。”老头叹了口气,很快又被山林中零落挂在枝头的野果子吸引。指着几棵野柿子树说道:“这几棵树上的柿子没让鸟祸害掉,你留个记号,过段时间就能来摘柿子干了。”挂在树上天然形成的柿子干,比自家做的柿饼味道也不差多少。挂霜后,吃起来香甜筋道,口感和红薯干挺像,适合当零食吃。陈凌走到树跟前,仰头看了看,柿子表皮有些发蔫、起皱。“这还没成柿子干呢,不过打了霜了,这时候吃也行。”说着便摘下来几个,递给老丈人俩,自己也剥开吃。这时候的柿子并没坏掉,只是果肉中水分变少,糖分变多,里边是那种黄灿灿的糖心,掰开两半像是果脯一样,很甜很好吃。翁婿两个边走边吃,黑娃则是带着小金到处乱窜,不管猎物大小,见到就要逮回来。可惜入冬之后,食草的野牲口开始南迁,像是鹿啊,獐子啊,赤麂啊,是越来越少。连它们两个想找这类大猎物也很费工夫。王存业把黑娃小金逮回来的猎物捡到筐子里,非常赞赏的道:“黑娃真勤快啊,换成别的公狗,配完之后管你生不生,养不养的,根本理都不理。我那小公狗到了能配狗的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学来黑娃一成。”“嗯,这个应该不成问题,有它好大哥在前边做榜样呢。”陈凌笑笑,对两只狗道:“你俩先别忙活了,赶紧头前带路,掏完狼崽子咱们早点回家,山里冷得很。”老丈人也笑眯眯的挥手道:“快带路快带路,听了一路喜鹊叫,今天这趟肯定顺风顺水的,我老早就想看看那些小狼崽子了。”黑娃就冲陈凌吐着舌头摇摇尾巴,转身率先小跑而去。小金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人身旁。看着满山的红叶,再往上走,两人两狗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前方可以看到一处山崖的时候才停下。这山崖并不陡峭,反倒非常平整。几棵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老松树下,是一个巨大的怪石,远远地看过去,像是一块趴在山崖的大蛤蟆。这是除了狼叼岩之外的另一处险地,名叫蛤蟆崖。蛤蟆崖之险,是以前的时候,这附近毒蛇比较多。“好家伙,真会找地方啊,原来是搬到蛤蟆崖这边了。”陈凌看到小金在大树下的几个大脚印旁边冲他摇尾巴,黑娃也是在前方停下脚步来,满眼讨好的看着他,这就不用多说了。狼窝肯定就在附近了。王存业走近瞧了瞧,确实是狼的脚印,“搬的也挺远了,我还想着它们是往北边的大秦岭那边的大山里搬的,没想到是绕了个弯子,跑南边来了。”如果狼叼岩是在农庄的北边的话,那这蛤蟆崖得在西南方了,可不是绕了一大圈。山里的狼狡猾,它们的狼窝多是造在很隐蔽的地方。没经验的人是找不到狼窝的。陈凌翁婿两人有黑娃带着,沿着山嵴下去,快速向蛤蟆崖靠近过去。这狼窝就在蛤蟆崖下面,被茂盛的树丛遮挡。穿过树丛后,一块大石头的下面就是狼窝的洞口。陈凌在狼窝洞前,蹲身向里面瞧去。这狼窝的洞口能容一人进去绰绰有余,但是极其深长,起码得十几米、二十米呢。“嗷呜~”黑娃蹲在狼窝洞口仰脖长嗥,低沉又绵长的叫声,很快让狼窝里躁动起来。不一会儿就听到洞内传出一头头狼小声哼哼唧唧的声音。这不是小狼崽子的叫声,是母狼知道黑娃来了,在向它撒娇。但是这些哺育期的母狼警惕性太强。在距离洞口三四米的时候,察觉到陈凌翁婿这一老一少的在外边,就立即龇着白森森的牙齿,低声吼叫着朝他们发出一阵威胁之声。这就是产崽儿之后的母狼了。护犊子是这些母狼、乃至整个狼群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和责任,到了这时候,任谁来也不行。哪怕黑娃不断“汪汪汪”的叫着让它们放心,也无济于事。陈凌两人在洞口,只能看到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洞里闪烁着。渐渐地,它们退回洞内了。陈凌看着它们越缩越回去,以他的耳力,还能听到洞穴的深处,一声声奶声奶气的小狼崽叫声。这一阵阵小奶音让他禁不住蠢蠢欲动,搓搓手催促道:“黑娃,去把你的小崽子叼出来几只,每窝留个一两只就行,快去快去。”黑娃的一双眼珠子瞪得大大的,歪歪脑袋看了他一眼,直到小金叫了两声,才明白他是啥意思。黑娃不比小金,聪明归聪明,但对数字不敏感。什么一只两只的,是抓是留,它哪里分得清楚。得小金提醒才能大概理解。然后就见黑娃钻进洞内,顺着狼洞爬了进去。过了会儿,只听里边一阵热闹。甚至传来几声陌生的狗叫。叫声落下之后没多久,就见黑娃灰头土脸的又从狼洞里钻了出来,臊眉耷眼的,一只小狼崽子也没叼出来。老丈人见状一拍大腿,焦急道:“完喽,完喽,这下母狼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了。人家不肯给,黑娃也没招儿啊。”这些母狼现在对黑娃来说不是天敌仇人了,是娃他娘啊,哪能不给狼崽就愤怒去咬,咬死了,小崽子们可咋办。所以母狼防备着人,不肯让黑娃动幼崽,黑娃也没办法。“黑娃没招儿,我有招儿,我这就下狼窝一趟,还不信了。”陈凌从竹筐拿出猎刀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