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世上最窝囊穿越  玩转大明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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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既然开始写了,那就坚持下下去了吧。

    下面,开始。一个屌丝的逆袭之路。

    就像上小学时,老师教过的那样,每一个故事都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这是一篇作文的灵魂,所有的网络小说也是一样,每部书都会有位主人公。

    首先,我们按照出场顺序,咱们先介绍一下男主--王不死,嗯,没错,就是王不死,估计也是遵循古人贱名好养活的原则。男主的名字比较奇葩了一些,这也不打紧,长相,额,好吧,王不死的长相还是可以的,属于那种见过一面,回头就可能忘记的大众性脸庞,大眼睛高鼻梁瓜子脸,如果再有一头等离子的大波浪,绝对比肩网红。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德行才是最重要的,古人曾经曰过很多次,主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不可以为无威,无威则失权,臣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以事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国弱,威多则身蹶。外表只是一张臭皮囊,等到人老色衰之时,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朱颜不改,只有德行才能如海长存。嗯,王不死的德行还是很好的,起码不缺德,妥妥的五道杠少年。

    人嘛,美与丑还是要看内涵的,心里美才是真的美,书上一直是这样告诫我们的。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男主,就像所有狗血电视剧的男主一样,王不死也有一个悲惨的过往。不堪回首的童年,创业的艰辛,被老板压榨,过着吃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不分白天黑夜,分分秒秒都是血与泪,总之怎么凄惨怎么来,不然怎么能够衬托出男主的伟大,屌丝逆袭这才是大众的最爱,总之男主就要与众不同。

    先说说王不死小时候,王不死出生在一个小山村,经济落后,家庭小作坊都算是本村最大的资本主义,基本上乡亲们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那种情况。乡亲们的日常生活采取的还是最原始的以物换物的方式,一穷二白是必须的,小偷强盗都懒得光顾。方圆几十里也是廖无人烟,适龄男女,也基本上是在本村消化了,所以这个村的人基本上都姓王。因为村里人都没有文化,所以起名字都是怎么方便怎么来,王八,王者荣耀一号,王者无敌,王者归来也是可以在村里经常听到的,相比之下,王不死的老爹还是比较低调的,起码打雷天安全。

    介绍王不死屌丝逆袭前,我们先介绍一些王不死的家庭,有爹也有妈,很显然王不死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没有猴子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有钱有权的亲戚,世世代代也都是苦哈哈的百姓,家穷也是永远过不去的坎。

    好在,王爸爸勤劳,王妈妈贤惠,一家三口勉强度日,也算是和睦之家,可是在那一天,一切都改变了,那是一个狂风暴雨的下午,嗯,往往悲剧的发生,总会选择这种天气,就跟某一位大人物出生,又是刮风,又是打雷,或者是天空下出现红光,七彩祥云啥的,效果是一样的,牛人低调那是不可能的,那一天,王爸爸晕倒了,在好心街坊邻居的帮助下,嗯,穷山村还是有好人的,王爸爸被驴车连夜送到了县城,结果很不理想,病的挺严重的,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基本上也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情况。

    就这样王爸爸又回到了小山村,靠着自己采的一些不知名的草药,勉强支撑,本着活一天,为家里多做一丝贡献的思想,王爸爸更加的勤劳,每天王爸爸起早贪黑的努力干活,每天王妈妈也是以泪洗面,而王不死还是个孩子,根本就不懂得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见到妈妈哭,自己也跟着哭,终于,王爸爸坚持不住了,在那天夜晚,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躺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人世,眼角挂着泪,虽然他有太多的不甘和不舍,但人怎么能够胜天,在疾病面前,金钱都会显得那么的无力,何况还是穷了几辈子的乡下老百姓。

    那一天,王不死终于知道,自己最亲最近的人离开了自己,永远都不会再回来,再见只能是在梦中,这一次是永别,王不死哭的撕心裂肺,无知无畏的他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从那以后。原本活泼好动的王不死,变得沉默寡言,而王妈妈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转尔是一天天增加的皱纹弯下去的肩膀,一个弱女子,想要在这吃人的世道活下去,是何等的何其难也。终于,这一次不再是狂风暴雨,当然肯定不会是艳阳高照,为了承托出男主的凄惨,那就选在风雪交加的夜晚吧,在为王不死做了最后的晚餐--蛋炒饭之后,不堪重负的王妈妈悄悄喝下了百草枯,不要误会,不是新式饮料,而是很毒的毒药,就算是救过来,也活不长久的那种。丢下王不死,王妈妈撒手人寰。

    小小的王不死,再一次体会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尽管他还只是个孩子,

    没有了父母,王不死就成了孤儿,就成了路边的野猫野狗,就像大海深处破了洞的小舟,但王不死没有埋怨任何人,因为他知道任何的抱怨都无济于事,想要活下去,还是要靠自己。

    然而失去父母的王不死,苦难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寻了一块无主之地,王不死就草草的埋葬了母亲,穷人家也没有那么讲究,需要请个风水先生,选个依山傍水,聚气恩荫子孙的宝地,没有了父母,就没有了依靠,叔叔姑姑的嘴脸也露了出来,王不死刚回到了父母留下来的两间土房,可是等来了却是铁将军把门,还有那冷眼看着自己的叔叔和姑姑。

    小小的王不死知道,自己无家可归了,从那以后,人间再没有亲情。

    那一年,王不死八岁,‘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泱佯’。此刻的王不死也和老朱的遭遇是一样的。

    离开了小山村的王不死,经历了无数人从没有经历过的苦难,像王不死这么大的孩子,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是何其难也。

    本该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任性的年纪,王不死不得不流浪街头,天为被地为席,和狗抢食物,挨饿受冻,那是常态,哪怕是病魔来袭,那个小小的身躯只能蜷缩着身子与命运抗争,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恩,王不死够惨吧,基本上已经惨无人道惨绝人寰了。惨的不能再惨了。好吧,大家的心理平衡了,

    有道是,有心人,天不负,人只要不懒。生活总是越过越好。不会大富大贵,但也是可以填饱肚子。

    终于王不死的人生轨迹,在那一刻发生转机,当然王不死没有买彩票中大奖,而是一家小酒馆招收杂工,在王不死开出一天只需两顿饭的酬劳之后,酒馆老板果断的答应了,直到后来,王不死才知道,原来城里的人都是一日三餐的,可怜的王不死,竟然过了整整几年一天只有两餐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王不死也算是有家的人,虽然只是一张床板,一条发了霉的被褥,可是总好过露宿街头,也不用再为下一顿的吃食而发愁,虽然自己吃的只不过是客人吃剩的饭食,可是总胜过路边垃圾桶里的食物。人要懂得知足,

    那一年,王不死十三岁,已经整整在外面流浪五年。有了家的王不死,格外的珍惜眼前的机会,恳恳勤勤的工作,任劳任怨,基本上承包了小酒馆里所有的杂活,而且就连老板娘,以及老板闺女的胸衣内裤也都承包给了王不死。王不死也是甘之如饴,人嘛,要懂得感恩。

    小酒馆生意很好,王不死也是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总是笑脸相应相送,很快王不死就得到了老板和客人的认可。

    酒馆老板很高兴,于是乎为了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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