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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自己,他也没闲着,因为早上送韩教授他们进山的时候,发现自己下的夹子有了收获,是一只一百斤出头的半大野猪。
这东西他也懒得吃,扛回家后,就从大队开上拖拉机,把野猪拉到屠宰场去了。
卖了钱,就顺路割了点驴肉,买了个大驴头回家。
快到中秋了嘛,先给家里改善改善生活再说。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
驴肉没什么怪味儿,且肉质细腻,老少皆宜,非常好吃。除了身上的肉和内脏外,还有很多地方也都能吃。
比如驴口条、驴唇,就是相当美味的东西。
这两处地方的口感与猪蹄有几分相似,但味道要比猪蹄要好得远。
用来下酒,异常相配。
回到家,把驴肉切上,和老丈人喝点小酒,那是相当的惬意啊。
不过酒足饭饱后,当天夜里,还是出了点小状况。
竟然是野猪群下山了。
将近凌晨四点钟,这时月光非常明亮,陈凌听到远处传来的动静,便推开窗子向外看,农庄内黑娃小金在狂叫着,外面田野上是火把与手电筒的光在闪烁。
“野猪下山啦,野猪下山啦!”
微凉的月光下,有人大声呼喊着,同时枪声在不断响起,村里的狗叫声也响成一片。
自家的两只狗也在农庄叫个不停,隔着果林与田野,直勾勾的盯着远方,蠢蠢欲动。
“怎么了?狗一直叫。”王素素揉揉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闹野猪了,听动静这次来的不少……”
陈凌回身说道,而后穿起衣服往外走:“我出去看看,你和睿睿再睡会儿吧。”
“嗯,睿睿也醒了,我们娘俩还是跟着你去看看吧。”
凌晨四点,天就快亮了。
山里人向来睡得早,夜里八点左右就睡了,这时候也不怎么困了。
于是小两口给儿子穿上厚厚的衣服,就起床往外走。
陈凌见两只狗一直在叫,就让它们先过去。
它们毕竟是优秀的头狗。
有它们在,村里的土狗群与野猪对上,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他自己则稍微落后一些,去猎具室拿上猎枪和刀,这才带着媳妇和儿子向远处的火把闪烁处赶去。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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