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只要是完成过一次任务的冒险者,就都会在{哥布林左耳}这里赊欠一顿酒钱。
这也算{哥布林左耳}酒馆的隐藏福利了,要知道,退出冒险者行业以及死在任务中的冒险者可不会再跑回来还酒钱。
正因如此,{哥布林左耳}的物价也贵得理直气壮。
进入酒馆后,保罗四人带着李瑞直奔柜台。
「霍克!」一片喧闹声中,德鲁伊保罗对柜台后正擦着木质酒杯的酒馆老板大喊道:「给我来一盆奶油蘑菇浓汤,五条羊腿,另外今天有什麽海鲜?」
霍克老板擦酒杯的手都没放下来,只是斜斜地瞥了他一眼:「你们上次的酒钱还没付清,5枚金币。」
保罗四人将视线投向了李瑞。
李瑞从钱袋将5枚金币掏出来,放在霍克老板面前的柜台上。
霍克老板终于将酒杯放下了,但他没有立刻去拿金币,而是将那双肌肉虬结的粗壮手臂撑在柜台上,双眼直视李瑞。
「新人?你是谁?」
………………
香。
这是任何人在踏入{哥布林左耳}的第一感受。
从柜台后的出餐窗口望去,可以直接看到后厨那热火朝天的场面。
烧烤炉上的铁釺不断旋转,大块肋排和野禽被烤得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油脂滴落炭火,发出断断续续的「滋啦」声。
厨师随手抓起一把农夫和伐木工们一辈子也难得吃几回的精细白盐与香料粉,也不细看多少,便好似泄愤般泼洒到烤肉上,激起更加剧烈的诱人香气。
半人高的铁锅里,深褐色浓汤咕噜噜翻滚着,根茎类蔬菜的甜香丶长时间熬煮的肉筋胶质味混合着不知名的香料气息,好似一股空中漂浮的浓汤般不断从每个人的鼻孔中灌进去。
麦酒的酒香在这种环境下被逼成了一座座小小的孤岛,只能存在于每张有人坐着的桌子上。
「咕嘟!」
李瑞喝了一大口金麦镇本地产的麦酒,只觉得唇齿留香。
他并不是好酒之人,酒量也不怎麽样,但像手上这种酒精度估计只有一两度的酒——或许说饮料更合适一些——即使是他也能随便喝一大桶。
放下酒杯后,他的眼前出现了满满一大桌的菜肴。
放在最中心的,是一盆满满当当,散发着淡黄色萤光的奶油蘑菇浓汤。
根据保罗的介绍,这种奶油蘑菇浓汤的原材料来自遥远的紫晶地下城,那里生活着一种特殊的魔物,其种族名为「噗叽」。
听着有些可爱,实际上也很可爱。
噗叽的外表就像是长出了两只小短腿的蘑菇,每走一步,它们那好似菇帽一般的小脚总会冒出「噗叽噗叽」的声音来,这也是它们种族名的来源。
这种魔物与绝大部分魔物都不一样,它们全身都软乎乎的,没有任何攻击能力,而且十分的鲜美,因此被引进到了金麦镇这里。
不过由于它们和低级魔物森林里的孢子哥布林的生态位似乎重叠得太严重了,而它们又完全打不过哥布林,所以就算引进也没能在这里大量繁衍,只能小规模的养殖。
噗叽的种群中,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变异出几只萤光噗叽,这种萤光噗叽比普通噗叽更加美味。
整座金麦镇,只有{哥布林左耳}酒馆能吃到萤光噗叽制作出来的美食。
因此这盆萤光奶油蘑菇浓汤的价格也是相当的贵,其价值为——5枚金币。
保罗四人正大口撕咬着羊腿,羊腿表面裹着满满的一层香料,从酥脆的表皮一直到骨头都是香的,加上李瑞面前这条,又是5枚金币。
桌上还摆着一个大盘子,盘子上放着足有手臂粗长的蓝龙虾,虾肉不粘虾壳,5条一共25金币。
不要问龙虾为什麽这麽贵,问就是一千公里范围内都没有海。
至于旁边好似法棍一般的棕色软面包,霍克老板都不记在帐上了,算是送给他们的。
这一顿饭,五个人足足吃了35枚金币。
差不多相当于杀两三群哥布林的全部收益,换成金麦的话,能买接近三吨。
这一顿全部记在李瑞帐上,当然,他赊帐了。
李瑞有保罗小队见证,杀过亡灵丶哥布林和史莱姆,虽然是被保罗小队带着走出魔物森林的,但这个过程中,他也证明了自己是敢杀哥布林的,证明了自己有资格干这行。
他还帮保罗小队还了上次欠的酒钱,于是,霍克老板愿意给他一个面子,让他从此可以在{哥布林左耳}酒馆赊帐。
自从来到恩迪世界,李瑞还从来没有吃过这麽丰盛的大餐,或者说从来没有吃过一顿正经的饭菜。
他是饿狠了,但拼了命地往嘴里塞也没能吃完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而保罗小队这四个牲口,在吃完自己那份后甚至还有馀力清理掉他吃剩的残羹。
李瑞只能心中暗自感叹——菜刀职业者真的一个个吃得比猪还要多!
吃完这顿饭后,他也算是正式进入了金麦镇的冒险者圈子里。
现在就看幸运女神教会和金麦镇冒险者公会怎麽处理纯白城市了,如果能够消灭其中可能存在的夺心魔,那麽李瑞肯定还会在这里待很长一段时间。
如果不能消灭夺心魔,恐怕整座金麦镇所有人都要跑路,到其他地方重新生活。
酒足饭饱之后,李瑞和保罗小队都选择了在{哥布林左耳}的二楼客房过夜。
不过,在休息之前,他们还得先去一趟酒馆南边紧挨着的公共澡堂。
一番洗刷过后,李瑞终于摆脱了那身破烂脏污的服装,换上了长袖的棕色松软亚麻家居服。
带着一身洗去尘埃与酒气的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