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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到本案的情况,逃犯已经杀了三人并被判了死刑,只要他没有当场继续制造急迫危险,警察不能合法「直接击毙」。
这边的法律赋予警察的任务是「再逮捕并移送」,而不是「当场处决」。刑罚的执行权完全属于法务省矫正局,警察无权代替执行。
所以,如果要严格意义上死抠定义,沼渊己一郎只是逃跑,而没有攻击行为,警察不能开枪击毙。
那麽就算纪一严格遵守了先口头警告和鸣枪警告后再开枪,也是违规。
可偏偏就微妙在,现场有未成年人。
在这种场合,如果警方警告后,犯人没有制止行动,警方「不得已」开枪「制止」对方的行为,又是合理的。
然而本案的场景里,沼渊己一郎似乎又满足这个开枪的条件。
说似乎,是因为沼渊己一郎当时确实有行动,且没有因为警告停止,可他是在远离儿童而非靠近。
死抠定义又可以说他没有威胁未成年人的行为。
但这麽说的话,纪一又有反驳的道理,光彦是失踪状态,你敢说「远离」的沼渊己一郎不存在对他的威胁吗?
综合所有情况,从法律逻辑上说,逃犯「只是逃跑」而未当场攻击,完全可以被检察官质疑存在过当职权行使。
但是·—
谁敢说纪一在报告里明确提到的「潜在儿童风险,所以必须采取果断行动」有一丁点毛病?
你说这事不处罚吧,他从警告到开枪的一系列行为太果断了,他们不是没去勘察现场,显然只要纪一中间有一丁点停顿,沼渊己一郎都一定能找到树木作为掩体。
也就是说,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在有大量人证证明纪一确实走完了流程的情况下,他走流程的过程中也绝对没有任何停顿地就做出了击毙决定。
可没法律规定警告之后要停顿几秒才能开枪啊·
这事简直就是踩在违规的边缘疯狂试探。
你说不处罚吧,外界肯定会有质疑,死刑犯也是人,怎麽可以随便开枪击毙?
你说处罚吧,外界肯定还会有质疑,难道为了保护死刑犯不惜以走失的儿童生命作为代价?
外界的评论只需要张张嘴,负责调查的检察官们那是挠破了头。
单只看案子本身就已经这麽麻烦了,再看看开枪的人。
还是根正苗红背后站了一群人的明日之星。
接手这种案子简直就是谋杀前途。
所以,最后出现在纪一面前的是中森碧子。
也只有这位的背景能扛得住了。
中森碧子也是一点都不在意,弄清楚情况之后,直接就以逃犯是连环杀手丶现场有儿童潜在风险丶已履行警告+鸣枪程序为理由判断开枪击毙没有违规之处,不起诉处分。
这个新闻一出来,那必定会有媒体声音表示警察和检察官官官相护,「嫌犯当时只是逃跑,为什麽要开枪?」
然而,这时候还是群马警方够仗义,人家是来帮忙擦屁股的,怎麽说也不能真把人坑了,这次自己这边没人下台,得知恩图报。
于是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开除渎职警员山村操」的真正大热门新闻把头条抢了。
对于山村操,那没什麽争议,所有人都在骂。
这件事情引起的风波就这麽处理了。
但是,考虑到纪一就算被判断没有犯错,也实实在在处于舆论的风波中心,小田切还是给他批了一段休假。
「不过,这个休假倒也不是彻底让你休息。」小田切在给纪一说明情况的时候话锋一转,「虽然这几天你不用来上班,但是还是有件事情要你去做。」
你也是私活侠?
不是,什麽叫为了宣传本厅的警察形象,所以要我在休假期间配合电视台参加「东西方名侦探对决」?
首先,我是侦探吗?
小田切:「没事,能破案的都是侦探。」
纪一:「.—·
那好,那我问你,我都这麽处于舆论漩涡中心了,不让我避着点,还要主动给我涨热度,你们脑子里都进山村操了吗?
小田切:「根据我们的观察,其实大多数民众对于你果断开枪击毙逃犯的行为都是正面态度,所以,与其躲起来,不如让你主动站到镜头前,让大家看到你本来是什麽样子。只要他们能够知道你不是那些媒体口中的『痴迷暴力,以合法杀人为乐,过度执法的警察」,关于你的讨论自然就会停止了。」
纪一:
「......
你tm说的还挺有道理,可这次我就是深思熟虑后选择了用不会牵扯到自己,踩着规则边缘的「过度执法」来简单结束案件啊!
小田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纪一能看懂,意思就是—
就算你真是痴迷暴力合法杀人的过度执法警察,难道你还会在电视上表现出来?你小子这次不是挺擅长利用规则吗?
纪一:「....
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另外,小田切说的也很坦诚。
警察是一群废物这件事,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所以大夥才对表现出完全不合常理「破案能力」的广对班感到惊讶。
就算和侦探们合作不是什麽坏事,但如果警察能站在平等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作为阿巴阿巴的npc,高层们肯定是乐于见到的。
想找到一个,能破案,虽然喜欢擦边但每次都能给自己圆回来,还有背景的东大系「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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