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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守寡后被死对头强取豪夺了》 14、狗咬(第1/2页)

    姜明婳这一觉一直睡到正午时分,这次床上只有她一个人,伸了个懒腰坐起身,她惊讶的发现身上的并没有她想象中的疼。

    她在这方面向来比较娇弱,从前哪怕只是一次,第二天起来也会腰酸背痛的厉害,连带某处也有些不适。

    依萧循之那毫无节制的力道,她都做好得拄拐下床的准备了,可现下却只有腰部有些许酸痛,身上干干爽爽的,试着动了动,连膝上的伤口都比昨日要缓解许多。

    掀开锦被一看,两边膝盖上的伤口已经结了一层痂。

    这可怪了,要知道她膝上除了跪出来的痕迹,最要紧的是生了冻疮,导致伤口难以愈合,她回府后虽没同父母说过,但他们通过她走路的怪异也察觉出不对,去寻城中名医买了上好的伤药,可她涂了好几日也没见有效,怎么今日突然就结痂了?

    还有……

    姜明婳看了眼身上青青紫紫的斑驳痕迹,脸上红晕一路攀到耳根。

    她肤色偏白,这些深色在她身上显得分外显眼,那几乎浓郁到像是淤血般的颜色又多,一眼望去简直夸张的叫人不敢多看。

    尤其那些遍布某处的指痕咬痕,叫她脸红了又青,啐了一声萧循之狗东西,扭头寻衣服想要穿上。可她昨日穿来的纱衣已经被萧循之撕成碎条,根本没法再穿。

    小衣虽然没碎,上面却沾了白,姜明婳红着脸将那一小块布料团成团丢进炭盆里烧了。

    炭火燃出小衣上石楠花般的气息,萧循之便在此刻进了屋子。

    听到脚步声,姜明婳连忙缩回被子里,红着脸喊他:“萧循之,去买件衣服给我。”

    “什么衣服?”

    萧循之走入里间,手中端着一碗桂花乳酪,闻到空气中古怪的味道时挑了挑眉,睨了眼炭盆,将碗放到床边,视线朝床上那片红色纱衣抬了抬:“不是在这里?”

    “……你少装糊涂!”斗了这么多年,姜明婳怎么可能看不出他眼神里的揶揄,气的拿脚踢他:“你撕成这样,我怎么穿?”

    萧循之伸手她主动送过来的细白脚腕,手指在凸出的腕骨上摩挲几下后不轻不重的捏了捏:“都能踢人了,看来药性不错。过来些,我看看伤口长起来没。”

    姜明婳自然不可能过去,但架不住他力气大,直接抓着她的脚腕将她拽到面前,锦被掀开半寸,露出她两条雪似的小腿。

    萧循之低头仔细瞧了瞧她膝盖上的伤口,道:“虽然结痂了,但还是要注意,这几日来勤些,多涂几次药应当就能大好了。”

    他说话时,在她脚腕上的手指也依旧在轻轻摩挲着。桂花乳酪刚刚出锅,他端了一路,手指像在炉膛里烧过似的,烫的姜明婳小腿抖了又抖。

    但更叫她受不住的除了温度,还有萧循之这样的态度,哪怕两人已经做过了亲密之事,可那是因为他中了药,如今他清醒着做出这般把玩她脚腕的事,画面对她而言,怎一个惊恐可言。

    她甚至怀疑是不是昨天她真的下多了药,把萧循之的脑子喝出问题了。

    毕竟已经决定合作,她暂时将萧循之从死对头挪到盟友的位置上,于情于理都该关心一下。

    所以她先是试图将脚缩回被子里,被他抓的更紧无果后,歪着脑袋皱起一双柳叶眉瞧着萧循之,语气要多认真有多认真。

    “你脑子被狗吃了?”

    萧循之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放开她的脚腕,伸手从床头拿了瓶药膏打开,一边动作轻缓的涂在她膝上,一边语气淡淡的反击:“说的是,昨夜也不知哪条发了疯的小狗乱啃乱咬,约莫是将我吃了个一干二净。”

    “……”他这意有所指的话说的太过明显,姜明婳红了脸,气他恶人先告状:“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将我咬成什么样你心中没数吗?”

    萧循之不语,替她涂完药,将药膏放回原处,动作中宽大衣袖十分不经意的滑到手肘,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姜明婳的视线下意识飘过去,只见那截小臂上赫然几个深入血肉的齿痕,相比起来,她身上那些咬痕顶多算是调趣。

    记忆缓慢回炉,她想起来昨夜她被弄的狠了,抓着什么都往死里咬的场景,除了他两条手臂,肩膀上也没能幸免。

    偷偷瞥了眼萧循之被衣服包裹住的宽肩,姜明婳实在没底气继续刚刚的指控,将脚缩回被子里,不提咬人的事了。

    “我要衣服。”

    萧循之瞧着她红透的耳根,心知再逗下去她又要炸毛,将衣袖放好,端起桂花乳酪递过去:“一会送到,先吃点东西。”

    姜明婳确实也饿了,接过碗吃了两口,又想起另一件事:“昨日我就想问了,你哪里来的银钱买的宅院?”

    这处院子原本是住了人的,只是姜明婳出生那年,这家的公子高中探花,进宫做了大官,因家中就这么一个儿子,父母就跟着一道入京生活,宅子便空了下来。

    姜家最得意那几年,姜父还想将这院子买下来,同姜府打通,奈何对方不买,说是不缺这份银钱,也是为了留下老宅存个念想。

    当时姜父念叨了几句,说是什么不缺银钱,不过是他给的不够多罢了。

    而如今萧循之住进这宅院,该是给了多少对方才肯卖的?

    “没花钱。”对着姜明婳满眼的不信,萧循之解释道:“前些日子进京办事恰好遇见柳兄,便在一处探讨了些许诗文,柳兄觉得与我颇为投趣,得知我住在城郊,便大方的将此处宅子送与我住。”

    他说的柳兄便是二十三年前那位探花郎宋柳,因着二十岁便中了探花,名号很是响亮,姜明婳也是知晓的。

    对萧循之这番话,她也是信的,毕竟上书肆时萧循之的学问就最好,夫子当时还说,他若走仕途,必定一路坦荡,说不定徉州城还会再出一个状元郎。

    萧循之自己也是有这个打算的,就姜明婳所知,他早早便过了乡试,此后几年都在存着进京所需的路费花销,却不知为何,到最后并未选择科举这条路,而是领了萧家两间不赚钱的铺面过活。

    但以他的学识,能同宋柳高谈阔论应当不在话下,两人又有同乡之情,说不定聊到兴起,宋柳便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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