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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拼色设计可以参考后世的马戏团小丑,这可以说是这类设计的一种历史遗留)……
但是,没有人能否认这条裙子的华美!因为这条裙子用了大量的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在上身的正面部分,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是比较满的,经过腰部过渡,到下身就是藤蔓形的图案疏疏落落的了。
只用银线这一种颜色刺绣和水晶装饰,这样虽然华美闪耀,但映衬在浅蓝色的丝绸裙上,也不显得繁琐腻味,反而显示出了纯正的华贵和高雅。配合一条雪白的、挽起来后多余长度刚刚到腰部的毛皮批帛,真如同一位万众瞩目的女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高贵。
丰厚的毛皮其实是有些不适合这个季节的,即使作为披帛比较窄,完全就是装饰性的,并没有‘保暖’的意思,感觉上也会有些怪。不过路易莎洁白的、毫无瑕疵的肌肤,和灰绿的眼睛、忧郁清新的气质,实在是太‘冷感’了。以至于完全中和了丰厚毛皮的‘暖意’,使之成为了单纯的高贵和耀目,让人一看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至于披帛,虽然在中世纪服饰中不常见,或者说,就是‘绝迹’了。但其实也有类似的服装设计,比如在紧身随形的裙子上臂到手肘部之间,分别别一条和裙子眼色完全不一样的长布条,这可是此时的‘流行款’!
而这一的别色布,视觉感受上就和披帛差不多,所以理论上中世纪人应该不会不喜欢披帛这种装饰——而且真要说的话,古罗马晚期,还真有过‘披帛’差不多的服装组件。甚至于,对西方影响很大的近东地区,披帛类装饰更为常见。
到了近代时期,西方女性的礼服裙,配披帛类装饰更是见怪不怪。
所以无论是传统,还是单纯审美角度,路易莎挽一个披帛都完全没问题。没人会觉得这奇怪,反而会因为欣赏美,以及对路易莎身份的尊崇,打从心底里想要学起来也说不定。
这样的路易莎,一出现在比武大会现场的看台上,立刻成为了视线焦点。即使是对路易莎一些行为很是看不惯的一些人,这时候也承认,她的的确确非同一般。
“是太子妃殿下啊……真是美极了,她挽在臂间的那是什么?有些像东方人的玩意儿?”就在伊丽莎白身边,原本围绕着她说话的,都向路易莎张望着——倒也不只是因为路易莎够惹眼的了,还因为路易莎是‘太子妃’。
这是贵族的时代,贵族不只是对平民与自己的分别划得很清楚,对贵族内部的高低划分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虽然不至于像贵族与平民之间那样清楚(毕竟贵族内部的话,是有一定的‘阶级流动’的),但带来的追随效应却是一点儿不差的!
很多贵族是真觉得地位更高的贵族代表的一切都是值得追随的,有的人只是在借此讨好,但不可否认,更多人是真的发自内心在学上位者。
这种心态和后世中产阶级会消费不少奢侈品差不多,都是在以一种行为划分出‘自己’和‘他者’,从而维护一种阶级上的安全感——毕竟,中产阶级既不想是资产阶级一样,因为有产而地位相对稳固,又不像真正的底层一样没有下探的空间,难免一直处在阶级滑落的忧虑中。
此时的贵族虽然没有阶级滑落的忧虑,但从各方面维持自身优越地位的需求也是存在的。追随更上层的贵族,华丽的衣服首饰、更大更新的城堡、美味的食物……既是人性里对更好生活的追求,也是满足维持自身优越地位心理的简单做法之一。
“什么古怪玩意儿。”伊丽莎白也看到了路易莎,虽然她心里也觉得路易莎的衣服是好看的,但不可能承认这一点。
另外,她也看到了路易莎奢华的珠宝,就是那套祖母绿珠宝。说实话,路易莎这套珠宝虽然着实奢华,但也不是什么天下独一无二的珍宝。就伊丽莎白自己,其实也有几套珠宝是差不多的水准的,只不过不见得有这么漂亮——这可是近现代才有的设计。
一方面,伊丽莎白是伏京公爵的女儿,伏京公爵也是瓦松的六大世俗贵族之一,富贵是不必说的。身为他的女儿,拥有一些奢华的珠宝才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这次结婚,多少有些‘和亲’的意思,不只是陪嫁了土地,其他陪嫁品等也是较正常情况下更多。
而珠宝,只不过是诸多陪嫁品之一,自然也非同小可。
所以,单纯说这套祖母绿珠宝就震慑住伊丽莎白,那是没有的。但这些日子,伊丽莎白一直颇为关注路易莎,所以知道,这么些天,凡是她看到路易莎的日子里,路易莎的珠宝就没有重样的。这可不是那些普通的小件珠宝不重样,而是大珠宝也没有重样过。
这倒是让她对布鲁多的豪富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以前知道布鲁多富有,也只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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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路易莎纪尧姆三春景》 180-190(第7/24页)
道这件事而已。再者说了,布鲁多富有,也不代表嫁出去的女儿富有啊,即使那个女儿是女继承人——很多贵族,直到死前都不会放弃生下男性继承人的,所以对暂时的女继承人,还真不一定多大方。
当然,‘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和王太子结婚,而且是瓦松这样的大国王太子,那即使不是女继承人,陪嫁肯定也是丰厚的。因此,伊丽莎白并不怀疑路易莎的富有,只不过富有与富有也是不一样的。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伊丽莎白这个新鲜出炉的‘妯娌’对她想了这么多。就在她身上聚集了许多人的目光时,她也只是泰然自若地坐在看台上,一举一动挑不出毛病……嗯,她虽然不怎么喜欢中世纪的很多‘传统’,但也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种撑场面的场合,真要比谁更能‘端着’,倒也没几个人能比过她。
“殿下,王太子殿下的比武在第一场。”旁边的人告诉路易莎。
这倒是不奇怪,纪尧姆在比武大会上出场不过是一个‘任务’,那肯定是早完早好。而且作为比武大会的第一次竞技,这也算是有特殊意义的,由他来开场总比把他放到无足轻重的某场比赛中,更显得合理。
路易莎点了点头,就听吉娜在身后说道:“说起来,纪尧姆殿下好像很少参加骑士比武大会,这是我知道的,纪尧姆殿下的第三次骑士比武大会。一次是在普法尔茨宫廷节时,还有一次就是去年,殿下和纪尧姆殿下结婚庆祝期间,再就是现在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道:“其实这也差不多了,好几年算下来,纪尧姆殿下还真就只参加了这几场骑士比武大会。纪尧姆殿下是一个严肃的人,一向不喜欢骑士比武大会的娱乐性。要说集体竞技,年少时还参加了几场,单人竞技就真的没有过几次了。”
相比起单人竞技,一对一单挑,肯定是集体比武多多少少真实一些的,好歹有演习的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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