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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另一个小贩瞧见隔壁生意好,嘴角一撇,不屑道:“李大郎,你别又拿那番麦出来哄骗人了,水果可不是光稀罕就能成的,要是真好吃,早被人抢光了。”
叫李大郎的小贩被人当面戳穿,脸瞬间涨得通红,脖子上青筋微凸,急急申辩道:“胡说!就是好吃。”
说话间,他已猫着腰,双手在摊位下的担子里一阵摸索,掏出了那个稀罕物。郁竺定睛一瞧,只见淡黄色的衣皮裹着的那长长一根,不禁脱口而出:“玉米?”
“玉米?”李大郎也怔住,随即咧开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赞同道:“玉米好,玉米这名字多顺口,可比番麦好听多了,小娘子竟然知晓此物吗?”
何止知晓!郁竺一下子激动起来。
玉米自明嘉靖年间传入中国后,因为耐干旱、易种植,很快成为五谷之外的重要主粮,她万万没想到,竟能在此处得见。但是估计宋朝人不知道该煮熟了吃,当做水果食用,自然是嫌弃不够美味。
别人不清楚它的意义,郁竺可太知道了,当下富人主食以米麦为主,穷人则以粟豆为主,但是传统农业的耕作方式,受限于土地肥力、种植技术、自然灾害等原因,亩产量常常极低,而食物的匮乏又是引起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若能推广
玉米种植……………
想到这里,郁竺全然顾不上回应小贩的问询,急迈两步上前,连声问道:“你这东西从哪里来的?可还有不?”
李大郎没想到这主顾竟然对此物如此感兴趣,当下连连道:“有,有!是番邦的商人带来的,说是好吃得很,我收了百十来个呢,娘子要不要,我便宜点,二十文一个卖你!”
“我全都包下了!”郁竺毫不犹豫地大手一挥,掏出银两,爽快地递向小贩。
她设想得很美好,先在现在自家小院进行试种植,待种植方法总结成熟后,再适时进行推广,这在农业社会里,简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啊!
张芝芝不明所以,连忙扯了扯郁竺的袖子,郁竺回头一看,耐心解释道:“芝芝,这是个好东西,煮熟了可好吃了,味道甜甜的,而且好生长,一亩地比水稻能多产出好几百斤的量,吃剩下的梆子打碎了还能喂牲畜。”
她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张芝芝好几次想插话都没能成功。好不容易等郁竺住了嘴,张芝芝才哭笑不得地说道:“可是咱们带不走啊!”
哦对!郁竺经她一提醒,这才反应过来??两人手提肩扛了不少东西,再加上百十来根玉米,要背回去可够麻烦的。
要不挑个十几根回去算了?反正是做育种试验,也要不了那么多,就是有点尴尬………………
正打算厚着脸皮找小贩要回银两,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
“这东西果真像你说得这样好?”
郁竺闻声迅速回头,只见一位少女身姿婀娜地站在身后。她一袭淡粉色的绫罗长裙,满头珠翠在周遭的灯烛下熠熠生辉,此刻正微微歪着头,好奇地看向自己。
郁竺见她衣着华贵,身后还簇拥着一大群家丁随从,当下便联想到这东京城中天子脚下,达官显贵云集,这位怕也是哪个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小姐,不说太多别人都不知晓的事情惹上麻烦,便连忙遮掩道:“我也是听那些番邦的商人传说的,这
不正准备买回去试试么。”
“噢”那少女闻言,脸上浮现出一丝失望之色,不过转瞬之间又兴奋起来,“反正你也带不回去这许多,不如你卖一百根给我,剩下的你再带走便是。”
郁竺粗略打量了一下那堆玉米,估摸约有一百二三十根,思索片刻后便欣然应允。
见郁竺点头同意,少女身旁一名男子立刻捧出银锭,同时潇洒地挥手示意后面的家丁上前搬走玉米,随后又带着讨好的神情望向少女,问道:“娘子,这真的能好吃么?”
那少女白了一眼他,并未作答。
郁竺一开始并未特别注意到那名男子,此刻听他对少女的称呼,才知二人是夫妻,见少女驭夫有道的样子,不禁会心一笑,旋即背着自己的二十多根玉米,拉着张芝芝继续在庙会上闲逛起来。
再往前行,便来到了大月台前的黄金铺位,此处大多是售卖古玩字画的摊位。李清照便说过自己新婚之时,常来此处寻觅购买古籍金石。郁竺对此无甚研究,加上张芝芝要采买的东西也都差不多了,二人随意闲逛了一会儿,便决定打道回府。
不二门外,那方才和郁竺买玉米的少女,看着将玉米送回府的家丁,轻声问旁边的丈夫:“阿晟,你说这东西真能种出来,会是怎样一番情形?”
被称做阿晟的男子翻了翻眼睛,挠了挠头,傻呵呵地笑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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