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民国文前女友11  穿成女配,但是万人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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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过去一段时日了,盛明赋还没放她见林荷。
    俞欢等不及了,她怕阿娘见不着她胡思乱想。
    ?
    天刚亮,俞欢第一次睁眼比盛明赋还早。
    她迷迷糊糊往盛明赋那边挤,手臂搭在他身上。盛明赋被闹醒了,睁开眼拍了拍他,以为她是做噩梦了。
    没成想,她就是单纯的不安分。
    腿伸到他身上来了,光滑如玉。
    盛明赋神志清明了,望着俞欢,倒是很想知道她要干什么。
    她往他这边钻,皮肤裸露在微凉的空气中,盛明赋一面不动声色,一面拢着被子给她盖上了。
    终于钻过来,身前冒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
    “盛明赋。”
    她难得好声好气的叫他,嗓音带着一点还没睡饱的困意,莫名的柔软。
    这种柔软让盛明赋联想到全身心的信赖,以及几十年后他们相伴白头的日子。
    “怎么了?”他低声询问。
    “想你了,想和你挨着。”她很会说话,温馨甜蜜的话语几乎要将盛明赋彻底溺毙在爱情的深海里。
    盛明赋不可避免的将她搂紧了一些。她的呼吸,热热的体温,他也就感受更深了一些。
    这个时候,她要将他的心脏挖去,他恐怕也感觉不到疼痛。
    “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他无可奈何的亲了亲她。
    她小声说:“我想见我阿娘。”
    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事不行吗。
    她说想要天塌下来,盛明赋都会立即想办法。
    ?
    “欢欢啊。”
    林荷先前被盛明赋的人带到偏院里,虽好吃好喝的供着,也不用干活,还有人跟她说她闺女当上盛太太了,她却怎么都没办法放心。
    盛明赋是个什么人啊,督军啊,荣城那些大老板地方官,都得仰仗着他,他手下人都戴着枪,又总能听见他今日杀五人,明日杀十人的传言……
    在林荷眼中,就是高高在上凶神恶煞的惹不起的存在。抢走了她闺女以后,又安上一条好色的罪名。
    想来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她家姑娘落到这种人手里,真是受了天大的苦。
    一进门,见了人,林荷就哭天抢地的拉住俞欢,上上下下的打量,心疼的眼神却怎么都找不着出处。
    怎么,怎么瞧着,手腕上的肉还多了点呢。
    俞欢把事情都跟她说了,并且告诉她现在过得挺好的,林荷呆坐在椅子上,事后诸葛亮般道:“我当初就说,张家那小子看着不太靠谱。”
    她没读过多少书,丈夫早逝,一人将孩子拉扯大,是个很普通很平凡的妇女。
    盛家家大业大,林荷进来就被富丽堂皇震了心神。只是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没有意义,她想的只是自己的孩子能好好的,因而还是担心俞欢。
    俞欢知道她的心思,一直安慰着她叫她放心。
    盛明琅忽然挥舞着桃木剑出来,打破了凝滞的气氛,口中叫着:“嫂嫂,你要不要随我一起捉妖怪去?”
    见到屋子里有人,又收起宝剑,走过来朝林荷拜了一拜:“这位伯母好。”
    小孩消停了一夜,第二日便又充满精气神了。
    林荷被这小孩转移了注意力,盛明琅人虽小,却是个能说会道的,两个差了许多岁的人,竟然神奇的能说到一块去。
    俞欢笑看着他们。
    ?
    俞欢是个小孩脾气,一样嘴巴馋一样贪玩,自然而然的和盛明琅很合得来。
    盛明琅成天嫂嫂长嫂嫂短的。
    林荷年轻时,去大户人家帮过工,带过孩子,应对孩子很有一套,盛明琅更加不想走了,成日在他哥这里赖着。
    林荷一下厨,要做什么好吃的,一大一小就扒着门框,眼巴巴看着。
    叫林荷哭笑不得,举着锅铲打发他们快坐下去,连带着烦恼都忘记了。
    盛明琅所说的地瓜丸子,俞欢也吃着了。是盛家人都休息的午后,盛明琅拉着她跑出去买的。
    还买了五香牛肉、芝麻球、花生糖……大包小包的偷偷运进来,还当没有人发现。
    殊不知,消息早已经让人传到盛明赋耳边了。
    “别管了,让她玩去吧,开心就好。”盛明赋无奈道。
    ?
    清闲的日子放松又安逸,不知不觉俞欢就将剧情里的事,放到了一边。
    直到这天,她和盛明琅出门吃茶点,进门的时候和一位穿着洋装的女子擦肩而过。
    粉白洋裙,白蕾丝手套,戴一顶印着漂亮花卉的帽子,时髦又出众。
    俞欢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她在为别人惊艳时,云韶也在被她惊艳。
    她穿一件京绿旗袍,那么得体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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