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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捡的,不会就是三寸丁吧?”吴邪不知想到了什么,迟疑着问他。
朝兮点了点头,“怎么,你爷爷不会还记仇了吧?”
“呃……倒也不是这么说。”吴邪犹豫道。
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因为他刚刚想起来,小时候曾在爷爷的书房里看到过一张照片。
照片的背景是一扇绣工精致的百鸟朝凤屏风,正中间一张藤木躺椅,有人躺在上面,穿着是那时常见的衬衫长裤,怀里抱着他爷爷最爱的那只西藏獚三寸丁,正在小憩。
照片背面是爷爷的字迹,用黑色钢笔写着“民国二十三年 遇春”的字样。
幼时的吴邪一直以为,是照片上的那个人叫遇春。
由于年头久远,照片褪色,那人的眉目已看不清晰,此时想来,倒有些像谢朝兮。
他忽然就有了一个念头:或许,那个“遇春”的意思,是指“遇见春天”。
那张照片被爷爷小心收藏着,直到爷爷去世前的一天,他看到爷爷悄悄拿出了那张照片,左看右看,最后付之一炬。
“你爷爷……狗五爷是个厚道人。”朝兮慢慢笑了起来,眼尾轻扫,“算是九门的良心了。”
吴邪被这双眼睛给勾得丢了半条魂,根本没仔细听他说话,也忘了回答。
……踏马的,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这样好看?
吴邪犹记得,先头他们上了谢朝兮的“贼船”,曾听他开玩笑,说张起灵是人间看不到的绝色。
可是,正常人是很难对张起灵起色心的,因为那纯纯是亵渎,动一点念头都是有罪。
而谢朝兮……谢朝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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