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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迟来的冷意和微醺,让闫诺脚底打颤,她撑着台子,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用冷水洗手恢复一下精神。
转身之际,鞋跟呲地一声,失重感袭来,闫诺身子一歪。
好在一只结实有力的手及时搂住她,才免得摔倒出丑。
没来得及说谢谢,闫诺便看见了那只手的虎口处,有一个玉米粒大小的,深褐色的烫痕,在白皙的皮肤上,犹如白茫茫海上孤独的灯塔。
闫诺心头一紧,迷离的眼神瞬间清醒。
那是她用烟头烫的。
那会儿,她和承潮在一间狭小的工作室里,玩握手游戏:用最大的力气,看谁先弄疼谁,谁先认输谁是小狗。
自然是承潮力气大,他嘴角衔烟,看着她在沙发上踢腿却又死活不认输的样子,眼带笑意。
似乎是起了什么逗趣的兴致,他一下松开一下握紧,折磨得闫诺又哭又笑。
忍无可忍,闫诺抢过他的烟蒂,烫在他虎口上,那迫人的手顿时张开,闫诺总算恢复了呼吸。
她摊在沙发上,就像每次被他折磨得汗涔涔几次颤抖之后,无力又满足的模样。
烫伤的地方起了水泡,闫诺跟他开玩笑,说这个疤痕不消失,他就一直是她的小狗。
承潮笑得宠溺,拨开她衣服,在锁骨咬了一口,咬她耳朵说:“小狗标记你了。”
但现在,耳边响起的,是冷冰冰的,疏远的声音。
“闫大明星,小心地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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