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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珠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总算吃到了惦记一个多小时的肉,好香。
快速几口咽入腹中,丁珠帮着打下手,在乡下一个月的生活不是白待的。
虽然照样做不好,但至少能入口了。
尉母没有去灶间,她拿起花篓,就着太阳的余光。
去自留地摘了两颗白菜,香菜、藠头、小葱各摘了几根,蹲下身割了一把猪草。
回来后,她把猪草剁碎和米糠混在一起,倒在鸡盆里给老母鸡吃。
喂好家里的金疙瘩,尉母在水缸旁先把白菜洗干净,放竹盆里沥水,这才端着菜进灶间帮忙。
三人的力量是庞大的,没多长时间,一份猪头肉、一份白菜猪肉炖粉条、一份排骨汤、配上一锅米饭,简单又丰盛。
陈蜜蜜顾及到大家的口味,只加了一点辣椒油拌猪头肉,在保留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又有辣椒油的麻辣鲜香。
丁兆轩只觉得尉家热情好客,在京市,买肉有限购,他家一顿也买不了这么多肉。
他今天一来,大队就组织杀猪,尉家还把分的肉全做来招待他,所以看到桌上的猪头肉他没有露出任何嫌弃的表情。
更何况猪头肉晶莹剔透,单单看外表,就足以让人食欲大动。
一般人家一块肉能放好几个月,馋的时候切几片,来客的时候切几片。
这一顿怕是尉家几个月的肉量了,所以尉家小子今天上山又是挖竹笋又是捉竹鼠。
但出乎他意料,猪头肉竟然意外的好吃,一口下去肉筋道有嚼头,齿颊生香。
猪头肉一上桌没多长时间,就见底了。
陈蜜蜜见大家都喜欢吃,又去灶间切了一盘凉拌。
一看桌子上,新上的猪头肉,丁珠眼也不眨的盯着,夹了一块细细咀嚼。
猪头除了猪耳朵,其它的他们家都不吃,再便宜都不会买,腥臭味很重处理起来还麻烦。
不像今天吃的,肥而不腻,满口飘香。
饭桌上是男人的天堂,最容易谈事情。
丁兆轩咽下嘴里酥糯爽口的肉,把办好的手续交给尉锦泽,开门见山道。
“手续我已经办好,明天我要赶回京市。”
他手下管理着千人以上的大厂,出来这么多天,钢铁厂没有主心骨,所有的事情不能跟进,怕会乱套。
似是不放心,他饭也不吃了,放下筷子。
“以后我女儿就拜托你们照顾了,她那个男朋友麻烦帮把把关,以后遇到什么事,只要我能做的我一定帮。”
他就这么一个闺女,如珠似宝的娇宠长大,原想给她挑一个厂里的后生。”
“在他们眼前看着,能放心点,有他们撑腰,不怕她被欺负。
偏这个小坏丫头一点都不省心,和人写几封信,就被迷住了,瞒着他们报名下乡。
不过总归结果是好的,珠珠长大了很多,会做一点家务,还问他奔波几天累不累,会体贴父母了。
要搁以前,这么久没看到他,第一反应就是手心向上,要钱。
一大桌人都盯着她看,丁珠怪不好意思的,双颊绯红,拉着丁兆轩的胳膊,说道
“爸,我和蜜蜜是好朋友,尉伯伯们会帮忙的,你快别说了。”
丁兆轩睨了女儿一眼,知道她急了,挥挥手。
“好,不说,不说。”
尉锦泽淡淡的看了看丁珠,一脸天真无邪,也难怪丁厂长担心,不过他可不是喜欢白出力的人。
“可以,我这里也需要丁厂长帮个小忙,我岳父岳母背景比较特殊,如果他们遇到困难,麻烦你搭把手。”
媳妇儿说过她家的情况,再加上电报送出去这么久还没回信,他忍不住想到最坏的打算。
本打算过几天去运输队跑车去京市看看,安安心。
既然丁厂长来了,请他照抚一下两位老人,等三转一响买齐,他再上门拜访。
陈蜜蜜唇角勾起了一抹笑意,她只给他说过一次家里的事,他就记心上了,心里暖乎乎的。
双方的事情都解决好了,饭桌上没人再说话。
尉锦泽扒完碗里最后一碗饭,起身又添了一满碗。
陈蜜蜜给他碗里夹了一块排骨,他拿起来塞进嘴里,都不怎么嚼,骨头就吐了出来。
陈蜜蜜愣愣的盯着他吃饭,她没记错的话,这是他吃的第四碗饭了吧,幸好泽哥能赚钱,不然家里吃空了都。
陈蜜蜜伸手拍拍尉锦泽的胳膊,推推自己面前的搪瓷缸。
“噎不噎,喝点汤。”
“你也喝点。”
尉锦泽抬起搪瓷缸,把杯口放到陈蜜蜜嘴边,等她喝完了,接过来一口气喝了半缸。
丁珠看得艳羡不已,她感觉自己不吃饭都饱了,如果她和男友以后相处也有这么和睦该多好。
不能想,一想等她回过神,傻眼了,吃太撑了。
虽然饭食很美味,但食物顶到嗓子眼的感觉,属实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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