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7章 十岁时就见过曼曼。  千金归来强势复仇一个也不能少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夜半三更,恍惚间,孟鹤煜来到一片怅然若失,飘渺虚无的幻境之中。
    空无一物,只有他一人,转着脖子四周看看,不见曼曼。
    “曼曼?”
    他喊一声,嗓音空灵,有很强的回音,飘荡几个轮回之后,没入耳边消失。
    “哈哈…哈哈…”
    霎时,一阵银铃欢笑入耳,孟鹤煜转过身子回头看。
    是小时候的黎姿曼。
    约摸十岁左右,她穿着腰间盘有白丝带的粉色轻纱裙,走起路来一蹦一跳,轻飘飘的,可爱伶俐。
    “小妹妹,我们俩迷路了,你知道津市电视台怎么走吗?”
    说话的是沈鹏,他比黎姿曼高整整一头。
    沈鹏牵着孟鹤煜的小胖手,两个人在津市的大马路上瞎晃悠。
    “知道呀,不过很远,给你们俩钱,你们坐出租去吧。”
    说着,黎姿曼白皙稚嫩的小手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沈鹏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的接了。
    “谢谢你,你家在哪?我找到我爸还你钱。”
    “不用了,再见。”
    “再见。”
    说完,黎姿曼一蹦一跳的跑了,伴随一声声莺啼欢笑。
    消失在沈鹏和孟鹤煜的视线之中。
    那是他们俩十岁时,放暑假,沈阳北去津市出差,带上了他们俩。
    他俩调皮,趁保镖不注意,从电视台后门溜了,溜到一家包子铺,吃包子的时候被人偷走了外套。
    钱和手机都丢了。
    打算和包子铺老板借打车钱,谁料给他们俩轰出来了。
    沈鹏和孟鹤煜何时有过如此囧地,那天的大太阳可太毒了,晒得两人汗流浃背。
    一筹莫展之际,沈鹏站在马路边拦车,几个出租车司机贼的很,非要沈鹏先掏钱。
    他俩哪有钱啊?
    只能站在马路边,叉着腰生闷气。
    “大不了走回去,来人我问路,哼。”
    沈鹏牵着孟鹤煜,抬步就走,十岁的孟鹤煜,身材微胖,显得有些蠢。
    没走几步路气喘吁吁,要中暑。
    “你能不能行了。”
    “我累了,咱俩歇会吧。”
    “来人了,我去问路。”
    没想到,前面来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妹妹,沈鹏唰的脸就红了。
    问完路还给了他二十块钱。
    沈鹏当即高举二十块钱在马路边招手,贼眼出租车司机,拉着他俩就走。
    “爸,我跟你讲我遇到一个小妹妹,给了我二十块钱,我和孟鹤煜才回来的。”
    “知道了,咱们回京市了。”
    “我得还人家钱啊,就在包子铺门口,穿粉裙子的小妹妹,你快去调监控。”
    “就二十块钱而已,改天看见再说吧,老爸累了,回家了。”
    “那好吧,回家吧。”
    原来那个小女孩是曼曼,孟鹤煜翘起嘴角,原来他们十岁的时候就有过一面之缘。
    “老弟,醒醒,醒醒。”
    天空渐亮。
    沈鹏来给孟鹤煜拿早餐,他趴在黎姿曼床边睡着了。
    “哥,你还记得咱们十岁那年在津市,吃包子丢了手机,遇到一个小妹妹给了咱们俩二十块钱吗?”
    “记得啊,穿粉裙子的嘛。”
    “是曼曼,我梦见了,是她。”
    “啊?”沈鹏目瞪口呆。“天呐,我老爸真活该,当初要是听我的查一遍监控,就能找到曼曼了。”
    的确,沈阳北有过多次可以打探到女儿的机会,一一被他弄丢了。
    十岁的黎姿曼因为和哥哥多说了几句话,给了他二十块钱,耽误了点时间,躲过一劫。
    沈鹏抚摸黎姿曼白嫩的小脸,心都被妹妹萌化了,昨晚上他把这几天的事揉进心里,消化了一下。
    对可爱的妹妹,恨不起来一点,心里万般心疼她。
    甚至有些庆幸,黎姿曼是他的亲妹妹。
    孟鹤煜边吃油条边说。“你爸就是没福气,曼曼可是广告明星,他看看电视就能发现女儿。”
    “可不,我老爸不爱看电视,对明星不感兴趣,曼曼是多大当广告明星的?”
    “十八岁吧。”
    “得,我更无福,我那时候创业沈氏传媒,怎么就没发现宝一样的她呢。”
    “儿子,说什么呢?”沈阳北来了,身后跟着沈爷沈奶,一夜未睡,赶去了奉天,又赶了回来。
 &nbs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