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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像是回到了少年时。喜宝也真是的,今日格外缠人,带着不自知的侵略性,大喇喇的闯进他心里捣乱。
喜宝发现了撩拨李修的快乐,便有些不太安分了。
他们已经是未婚夫妻,但是还停留在拉拉小手的阶段。
华佩姐姐说,她们胡地的男女都是又唱情歌又跳舞的表达情意,十分奔放热烈,有的男子还在身上纹心上人的名字,代表自己是心上人的所有物,根本不像中原人那样,认为刺青是屈辱。
不过这样也有弊端,若是两人闹掰了,便只能用烧红的铁条,把那块皮肤上的刺青给烧了去。
最痛苦的是胡人的名字十分长,有多情男子身上从上到下全是刺青烫过后的痕迹,问他为何每次与人恋爱都要刺青,他苦哈哈道,其实只有第一个刺青是自愿刺的,其余的都是恋人逼着刺的。
因为每一任恋人都会说:为什么你愿意刺她的名字,而不愿意刺我的,是不是你还想着她?他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只好一次又一次的刺青。
这男子遇人不淑,因身上总有上一任名字的痕迹,故而经常被抛弃,后来终于遇到了心疼他的恋人,不要他刺青,而是带着他走遍千山万水,找人治身上的疤痕,因为每到夏季,身上的疤痕总会疼痒。
后来到了京城,买了长生轩的玉容膏,才治好了一身伤疤。夫妻两个甜甜蜜蜜,和和美美,生了两个大胖娃娃。
喜宝想着她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若是刺青她爹娘定然也不会同意,思索一番后,喜宝就朝着李修张开手,撒娇道:“要抱。”
“嗯?”李修似是不敢置信,整个人一下子僵住了。
他下意识地睁大了眼,呆呆愣愣地看着喜宝,面前的少女明亮的眼睛眯着,笑得像只狐狸。
李修的耳根的红色瞬间烧得更深了。
“……你...说什么?”他怕自己没听清,低声问道,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颤抖。
“要抱!”喜宝理直气壮地重复了一遍,语气娇娇的,颐指气使的不像话。
“咱们已经是未婚夫妻了,得抱一下,书上说了,未婚夫妻就得抱一抱。”喜宝瞎胡诌道。
李修一时语塞,脸上的绯红几乎要烧到极点,鲜少见喜宝这样子......
他低头避开她的目光,轻声咳了咳,试图掩饰自己的慌乱,弱弱道:“别闹……”
他不想唐突喜宝,但是说的话却没有丝毫的威慑力。
“我没闹,快点嘛~小时候都可以抱的......”喜宝委委屈屈的说。
虽然知道喜宝在瞎胡说加扮可怜,但李修看着她这副模样还是有点心疼,他没办法拒绝喜宝,就算今天喜宝要的是更过分的,他或许也可以从。
他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喜宝的爱意,除了金钱之外的爱意,喜宝是想念他的。
他伸出僵硬的手臂,像对待珍宝一样,轻轻将喜宝揽进怀里,动作小心翼翼又带着几分羞涩,身体与身体之间刻意稍稍保持了一点距离,生怕自己逾矩。
喜宝却不愿意,她双手抱着李修的腰,往自己身边一带,两个人抱得严丝合缝。
喜宝埋进李修的怀抱,小脸紧紧贴在李修的胸口处。
嘿嘿嘿,抱着更香了。
她仔细感受着这个怀抱,只觉得内心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
阿财给她的书上说:最极致的感情只有爱恨,这两种感情一种是无时无刻都想触碰他,另一种感情是无时无刻都想杀了他。而她是前者。
小修哥哥是多么美好的人啊,她真的好喜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但她知道,李修在她心里是除了阿财之外,最独特的存在,她想与他在一起,这就够了。
喜宝裂开嘴笑了起来,慢慢的笑得不能自已。
“怎么了?”头顶上方传来李修低低的声音,带着些不确定的犹疑。
“小修哥哥,你的心跳的好快啊。”喜宝仰起头朝着他嘻嘻笑。
李修耳根一阵发烫,觉得有点羞意,随即还有点点恼,就...就仗着他喜欢她。
他抿抿唇,手臂稍稍用力,突然将她揽得更紧了一些,像是要把她揉进怀里,“不许说出来。”
喜宝被猝不及防的一勒,也不恼,埋在怀里的瓮声瓮气的继续嘴皮:“为什么呀?小修哥哥都没有跟我说过欢喜我,就只有我说了。”
李修闻言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姑娘,他心里酸酸软软的,像是什么东西被完全融化了。
过了好一会儿,喜宝才听到李修放得极轻的声音。
“我欢喜你,我为你做什么都可以。”
他完全顺从,完全臣服,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喜宝红着耳朵窝在他的怀里,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眉眼弯弯,又像是得了金银财宝的地主家的傻儿子。
“小修哥哥给我捏捏耳朵~娘已经好久没有给我捏耳朵了,以后小修哥哥给我捏。”
李修心顿时成了一汪水,依言认命的给她捏耳朵,眼神温柔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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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烛泪堆成小山时,礼部侍郎崔明远直起身子,捶了捶僵痛的肩膀。
“差不多了,收起来吧。今日就到这里,明日再过筛一遍,若都妥当,这十二张拿去给圣上评。”
“是。”司马文和侍候在一旁,闻言去整理桌上的卷子。
烛火继续烧着,崔侍郎看着司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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