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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这又是为了谁,非要取我的鳞片?”

    金瑶回眸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只感觉自己心口突突跳了两下,竟有种受宠若惊的惊慌感,他的确不会凫水,准确的说,以前会,跟着宋老爹那会儿,上山下水他什么不会,虽然不是正儿八经地游泳踩水,可狗刨也算啊,只是后来,那次在滇池落水后,他就彻底地怕了水。

    金瑶张嘴,却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祝知纹,我给他的,可以吗?”

    这怪物昂头愣了半晌,他昂头的姿势特别奇怪,像是一条被踩中了尾巴的蛇,加上他的眼眶里没了眼睛,看起来更像是一团活肉,怪吓人的,也怪恶心的,宋戈都不敢多看,也就金瑶,敢直勾勾地盯着这怪物空荡荡的眼眶看。

    “他啊。”这怪物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不是死了吗?当年娘娘你被罚,他作为您最信任的副将,最亲密的侍从,应该早就被昆仑那帮好赖不分的废物碾成肉泥了吧。”

    金瑶知道这怪物是在气她,她也不上当,是跟着附和:“是啊,真可惜,所以我烧给他,不行吗?”

    金瑶语毕,手往下一压一探,直接抽出这怪物后背三片倒三角形状的硬鳞片,取完之后,顺脚把这怪物往江里一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招呼宋戈回去。

    宋戈看了一眼东边,此时天已经亮了一半,他看了一眼之前那怪物躺着的地方,本想着多少会留下一些黏液和痕迹,可那地上干干净净,像是刚扫过一样。

    坡上呢?刚才金瑶一脚把人踹了回去,多少有些拖拽的痕迹和被压倒的杂草。

    依旧没有,小土坡上茂密的车轴草整整齐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宋戈指着这土坡,愣愣地问金瑶:“如果哪天你把我肢解后抛尸,是不是也是这样?毫无痕迹?”

    金瑶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宋戈,耸肩往前走:“你?我哪里舍得?”

    ***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上午八点了。

    倒不是路上耗时太多,而是宋戈真的太困了,不敢冒险开车,打车也没人接单。

    宋戈原本想的是在车上稍微眯一会儿就启程的,还特意让金瑶记得喊自己,毕竟金瑶浑身都湿透了,不能让她等太久,原本只想稍微憩个十分钟的,可等宋戈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他足足睡了四个小时,金瑶不仅没喊他,还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

    宋戈摸了摸身上干净的格子衫长外套,又眯着眼迎着阳光伸头往外看,迷迷糊糊看到金瑶就站在外头抻胳膊揉腿,像是刚做完晨练。

    这姑娘,体力真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的是,金瑶的体力比他想得还要好。

    回了酒店之后,宋戈虽然疲惫,可实在没什么睡意,索性洗了澡靠在床上看手机,被子还没捂热呢,金瑶就来敲门了。

    宋戈心里有些发堵,今天见到的事儿太离奇了,他还没好好消化,金瑶又找来了,宋戈有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追问的话,金瑶未必会说,而且自己之前就知道了,她不是普通人,若不追问,可金瑶一开始说她只是去找东西的,找她丢失的一串铃铛,那铃铛有大用处,必须拿到手。

    可现在他们驻留在长沙也有两天了,金瑶不仅没有去找铃铛,还跑去问了一个叫“祝知纹”的下落,大半夜的还跑去江边干了一架,宋戈本想着陪着金瑶取了东西就赶紧回大理Somewhere客栈的,如今看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绝对弄不完。

    他至少得知道他要陪金瑶到什么时候吧,他还得做生意呢。

    可怎么开口呢?宋戈犹豫了。

    外头的金瑶像是根本没打算进来,只在门外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早饭,酸辣米粉加小笼包,给你挂门上了,你记得吃。”

    金瑶低头把东西挂上去,还没转身呢,门开了。

    宋戈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卫衣,下身是条牛仔裤,他光着脚,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就在他身后两步,左一只右一只,宋戈开口:“我有事想问你。”

    第54章  第4章 我这一颗,是主珠

    金瑶进了屋,率先把宋戈摆得七仰八叉的拖鞋给放好了,宋戈的房间还是收拾得很干净,就算是住酒店,宋戈也会把换下来的衣物用衣架子晾好,包也是放在椅子上,洗漱用品和毛巾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卫生间该摆的位置,不过可能是因为东西少,不像金瑶,光是擦脸补水的就有大三瓶小三瓶的。

    他们定的酒店是个连锁酒店,统一洁净的装修风格,干净简单的格局,倒是挺符合宋戈爱整洁的特点。

    金瑶拉开厚窗帘,外头阳光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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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窗,楼下车水马龙,鸣笛声不绝于耳,金瑶“啪”地一下又关上了窗,她往靠窗的圈椅上一靠:“想问什么?问吧。”

    在金瑶拉窗帘这段时间,宋戈似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他坐在金瑶对面的圈椅上:“我们还要在外面漂多久?”

    “不知道。看吧,顺利的话一两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两三个月,如果碰到今天这种难缠的,两三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宋戈眯起眼:“今天那个,貌似是你主动去找人家的吧。”

    金瑶笑了:“对啊,我为了引他出来,还用茅草割破了脚背,放血引他出来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还痛不痛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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