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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HP快让鸟哥想想办法》 101、罪证(第1/2页)

    此刻我难以知晓里德尔究竟在想些什么,但是总归是那几样。使他误认为我们有相近的血脉不过是增添信任的筹码,取信这样一个狡猾的人实在过于困难,所幸我已有所准备。

    我再了解不过这个与我相处数年的青年人,他的狡猾残忍像极了此刻绣在伯德挂毯上的蛇,但是他也是胆怯的、清醒的,与我曾经打过交道的那一位完全不同。

    一时之间,我也难以说出若是此二人针锋相对,究竟谁能更胜一筹。如今我总是希望他们斗起来,杀得两败俱伤最好。

    长久的沉默使我心绪难平,里德尔将此误认为恐惧。他安然地坐在家族的长椅上,窗外不歇的林浪将圣像脸上葡萄石反射的光带到我们的客厅,我盯着那簇光目光放空。看着壁炉上的绿色的手状木雕无力地上伸着,蛛网在壁炉上结了一层又一层,白色的蛾类的蛹悄然孵化,在半腐的木柴中探出蜷曲的翅膀。

    闷热的夏季本就是死亡与新生的结合体,一如那副悬挂在地窖的丧葬图。

    “曾经,你的外祖母被关在这里整整一个夏天。”里德尔率先打破沉默,他已经承认我的身份,“那时候她十四岁,或者十五岁。自己都记不清自己的年龄,所以除了那个老虔婆,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出生。”

    “是我把她从这里救出去。”

    他将手轻轻搭在我的手背上,阴冷的触感令人毛骨悚然,“我会帮你解决掉那个欺骗你的家伙,但是,伯德,你能交给我什么?”

    “我不知道,先生,您之前吩咐过我——”

    “忠诚,”他压低声音说,“我需要你献上你的忠诚。”

    “如果您能杀了他,”我垂下眼睛,“我将向您许诺。”

    我们花园里坍塌的石像侧耳细听,没人知道我将许诺什么。没有出口的话自然是不做数的,但是聪明人总是习惯心照不宣,熟不知——

    我紧张地笑了一下。

    里德尔很快放我回去了,他似乎要去寻找些什么,也没有在伯德老宅停留。这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封闭那些不应该让他看见的地方,顺便,收拾一间客房。

    我可不希望他睡在那些写过名字的房间里——按照继承法,它应该是我的。

    不过我也没有急着回学校,有一些话也得趁早说。至少,在已经宣判过的死刑之前,我总该给犯人一个死亡的理由。这并非毫无预兆的谋杀,而是长久继续下来点滴的仇恨。

    日以夜继的不满最终使我与博金·博克之间树立起死仇,我已下定决心,那便无可后悔。我当然清楚,等到老博克找到解咒的方法之后,同样的招数也在等着我。

    或许我们一开始不应该沦落到如此下场,但是世事难料。我们都是强势且贪婪的人,又没有足够真实可靠的纽带,切实的利益又不断引起我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当我另寻高枝——坦诚来说,确实如此。他的存在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有些碍眼了。

    若是放在一年前,或许我愿意将当初的认亲说成一场误会。但是他的屡次冒犯已使我厌恶至极。

    于是我出现在翻倒巷,在老博克已经关上的店门前解开咒语走进去。我要去寻一件一碰即死的诅咒物件,这里有很多,我明白。它们并非谋杀案的主角,但是也将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

    其实,早在许久之前,在阿兹卡班的时候,我就在思考一件事:为什么几乎一切犯罪行为都如此容易被发觉?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罪人都如此容易留下罪证?

    这样严肃的思考一开始只是来源于无数昔日邻居的口述,是监牢中所剩无几的乐子。与那些遥远疯癫的笑声一样昏暗阴沉,即使是摄魂怪都无意品尝。但是它却构成众多犯人清醒时光中所剩无几的思考重心。那里,所有人都在咀嚼自己的失败,所有人都在想着重来一次的话一定不会被发现。

    如今,神秘人归来总是一个秘密,我们暗算老博克也得逃过那些傲罗的眼睛。掌握在我手上的里德尔不过是一个刚刚弑父的青年人,那些不成熟的莽撞想法随时都有可能让我们两人像之前许诺过的那样亡命天涯。

    我可不想为了他的愚蠢与老博克一条毫不值钱的命搭上前程。

    老博克的死亡当然不是因为我想要除掉他——这场谋杀案必须发生在必要时,否则他死亡的那一天与他多吃了一口燕麦噎死的那一天毫无区别。

    里德尔迟早将承认此世令人恐惧的神秘人另有其人,他不过是抢占名头的小偷,而那些即将归顺于他名下的旧臣们效忠的同样是创造这个名号的另一人。

    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近了,也相当容易看出两个神秘人之间的不同,因此,里德尔必不能信任他们。他唯一能够信任的只有一开始就参与复活的我。等到他完成自认为的“利益交换”——我辅佐他复活,他帮我杀死一直控制我的博克。那么帮我达成心愿的是真实的里德尔,而并非躲在暗处的神秘人。

    我将在他心底扮演纯臣的角色,我会是他在此世第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老博克曾经质疑过我用一幅女人的骸骨去复活一个男人,如今我将用一个完整的男人去完成真正的里德尔的复活。

    将身躯献给自己的旧主,他也应当感到荣幸才是。

    于是,我像只猫一样,小心翼翼地、悄悄遛下十三级阶梯,仅剩挑选悲剧开场时最重要的道具。此时街道上的斜阳缓慢坠落,日头变得与黎明没有什么区别。

    我走上台阶,出现在街道上,终于明白莱丽莎口中像鲜血一样的太阳究竟是何等样貌。阳光流在我的手上,将手指的影子拉长成尖锐的触须。光影总是习惯将人变成怪物,世间也多得是怪物。

    我又想起那个在怪物群里得到的答案:事态败露最重要的原因不在于犯罪行为中物证的消灭,而是犯罪者本人。

    罪人,几乎是每一个罪人,在犯罪的时候都丧失理智和心智。相反的,正当最需要理智和细心的时候,背|德的恐惧与兴奋往往冲淡他们的理智。我深信,理智的糊涂在违背长久教养的道德时总是会像疾病一样快速发作,并且在具体行动之前达到顶峰。

    我相信,我在真正做这件事时不会是这样的,唯一的理由是,这场行动“不是犯罪”。

    “老博克冒犯了我,”我将手指按在嘴唇上,感受唇瓣开合时的颤动。一股微弱的兽|性怒火又一次被点燃。我将道具放在身上,贴身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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