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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办法拖住他,这二位佐将都是爹千挑万选的,屈重经验老到,在指挥作战方面可以倚重于他,孟阳天生神勇,关键时候可以和他一道对付百濮王,还有你那位公子玦,虽然你以前常夸他聪慧过人,但在爹眼里,他还嫩的跟生瓜一般。此次对百濮一战,不算大战,派他去,怕是大王有意打磨,若是打磨不成,也不会对楚国形势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你也不要犯傻去跟他一起扛。”
此番话,我听出了几层意思。这场仗不算大仗,算是楚王对公子玦的磨砺,我爹还以为我跟公子玦藕断丝连,所以害怕我犯傻,为了他非要跟百濮王争个输赢,白白丢了性命。
恐怕公子玦请战让我一道去的时候,他都误会是我们私下“串通”好的……
我兀自一阵牙酸,“生死与共”这件事,他还是留着跟真正的屈云笙一道慢慢研究吧,我回头望望那辆马车,满心满眼皆是留恋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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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穿回古代做公子》 17、第 17 章(第2/2页)
说起来,我当初选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她眼下有颗泪痣,跟我家乡那位初恋一样,我觉得看着那颗痣,比较窝心。
想起来,子玉的眼下也有一颗泪痣,不过浅的几乎看不见,等我征战归来,那颗黄花树会不会已经凋谢枯萎了,在一棵秃顶的树下比试,不是不可以,但意境好像会寡淡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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