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零七十一章扬州瘦马  从驿卒开始当皇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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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人都活不下去了,女人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吃食,正常得不得了。
    在如今这个时代,男子都活不下去,如何能供养自己的家庭?
    大饥荒一来,相互吃人肉的,更是常见之事。
    那些女子流落风尘能活下来,反倒成了幸运里的那一批人。
    足以见识到晚明的生存环境,是何等的残酷。
    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
    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不少,终日倚门卖笑卖阴为活。
    扬州既有“匿不见人”的名妓,也也更多的寻常歪妓。
    作为晚明文人爱玩的张岱,他游荡了几圈后,估计后者在扬州有五六百“歪妓”,是真正的街头女人。
    这些女人到傍晚就从各个角落现身,在茶馆和酒长肆附近游荡,寻找生意。
    深夜,可以看到她们跌跌撞撞地跟在顾客身后,前往可以让后者愉悦之处。
    女人在路旁提着灯笼情景就跟《礼记》受中记载的妇女夜游一样。
    而瘦马不属于这两个行列,属于一种不同的性经济类型。
    “瘦马”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她们所受的教育。
    这包括器乐、唱歌、绘画、书法和术艺训练,整套技艺和大家闺秀淑女们学的东西很相似。
    对于学习这些技艺的强调,表明“瘦马”异于寻常妓子。
    多才多艺的女人就是“瘦马”,这一点在扬州是共识,她们甚至比一些考科举的人学识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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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瘦马”的技艺仅限于掌握一两支曲子、盘桂的开头数步。
    还有几个从书法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字,这些女人的教育程度与她们掌握这些技艺本身的意义关系不大。
    因为后者提升了“女性的价值”。
    就像赵瑞龙把来自小渔村的没怎么读过书的高小凤培养成熟读明史的人,送给了高育良拉他下水。
    而大明的士大夫偏偏就吃这一套。
    徐与显与吉珪二人纷纷上前看了看那两个扬州瘦马:“我第一次见。”
    “我~略有耳闻。”
    徐以显见贺今朝与吉珪同时看向他,连忙开口道:
    “我只听闻十三学画学围棋,十四弹琴工赋诗。莫管人称养瘦马,只夸家内有娇儿。”
    他给贺今朝二人科普了一下,这一套成熟的体系不知道流传了多少年,扬州有许多职业“养马人”。
    大多都是从七八岁去贫困家庭,挑选牛马一样,花上几两银子买姑娘。
    然后根据资质分为三六九等来训练瘦马,学习各种手艺,待到十五岁左右就可以出售了。
    最高等的一批瘦马在千两银子之上,其余二三等,若是能买给中小商人就算赚了,可以成为帐房先生或者秘书、主妇之类的。
    若是无法卖出,多是送到烟花柳巷、秦淮河等地去,算是赔本了。
    像柳如是在这个群体当中,纵然是一万个人也不会有她那种幸运。
    士大夫和豪商在挑选瘦马的时候,除了要求她们表演才艺,还要褪去衣物,特别是“看看小脚”,摸一摸,舔一舔之类验验货的!
    缠足风俗始于北宋中晚期,不过是在特定区域。
    而南宋也多是养尊处优或者出卖色相的青楼女子风行缠足,许多底层妇女多是因生活所需,根本不会做出这种事来。
    到了元代就成为衡量女性美丽的标准之一。
    待到了大明,更是极为普遍。
    大同婆姨那个地界多是以小脚美人着称,有时还会举办“赛脚会”,比谁的脚小,据说是从正德之后开始的!
    但是论变态,还是以孔孟之乡的山东最为讲究。
    因为受到礼仪的影响,这里的士大夫对于女人脚的尺寸、形状要求,几乎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的地步。
    当然据清人记载还有更变态的,大西王张献忠攻占四川后,砍了许多女人的小脚堆积成山,曰为金莲峰,日日观看。
    可对于只会提刀子杀人的大老粗张献忠而言,他想像不出来士大夫这么“文雅”的称呼和玩法。
    江南地区反倒不是缠足最盛的地方。
    因为按照规定,贱民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许与良人通婚。
    缠足属实是身份地位上的象征。
    尽管这种事会很痛苦,但是并不妨碍她们鄙视那些拥有一双灵便大脚的女子。
    社会风气便是如此,大脚女子也时常感到自卑。
    可是在扬州,这个潜规则被打破了。
    待到徐以显简短的诉说了扬州瘦马的养成过程,刘飞飞、邢玲玲二人忍不住落泪。
    在她们成长的过程当中,都忘记了有多少人被打死或者自杀的。
    贺今朝看着“白幼瘦”,以及长期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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