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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综英美]阿卡姆骑士今天被表白了吗》 3、chpter 3 孩子(第1/2页)

    几乎是一种被肌肉记忆指引,当位于一个陌生的宇宙时,杰森的第一反应是再次回到哥谭的东区——至少在他那个宇宙,这块地方是著名的犯罪巷,杰森·托德长大的地方,红头罩巡逻的领地。

    而在如今这处他穿越来的宇宙中,建筑大致的排布没有发生变化,却似乎更为荒凉与破败了一些。

    阴冷的雨雾笼罩住寥寥几根路灯,让本就昏暗的光线变得愈发朦胧黯淡,向道路尽头望去,灯光被聚拢成模糊的一小团,在黑暗中像是巨兽的眼睛。

    路边紧密地排列着上世纪风格的老旧公寓。此时已入夜,却没有一扇窗户内亮着灯。只有偶尔几声冲着邻居的辱骂才能看出这处街区确实有人在居住。

    电力问题,或者是治安问题。红头罩蹲在一处防火梯上避雨,下意识地就开始思考了起来。

    当他取得大学的学位证书、再次回到哥谭后,曾经和布鲁斯长久地探讨过哥谭的这一系列困境。

    哥谭下沉的经济催生出动荡的社会,动荡的社会又阻碍了经济的攀升。

    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曾经试图用他们巨量的财富拉住这艘沉向深渊的巨轮,但是个人的力量是何其渺小,两颗子弹就足以烧毁哥谭原本光明的未来。

    等到布鲁斯长大,这艘巨轮已经彻底被淹没。他投入其中的金钱被肮脏的政客、勾结的法院、贪污的官吏瓜分而走,变成让社会愈加黑暗的又一枚砝码。

    不过布鲁斯的特殊与伟大也就在这里,他选择自己也跟着沉入黑暗,用另一种方式在夜晚托举起这座城市的底线。

    而杰森·托德-韦恩,这位“冒失的、激进的、妄图挤入上层社会的街头小子”,正是一个在这条底线上一点一点建立起新的地基的良好角色。

    那阵子杰森看了太多太多哥谭的卷宗与分析,走访了太多太多的避难所与街道,甚至导致他到了平行宇宙都差点犯起“职业病”。

    冷静,托德,这可不是你的哥谭。杰森自嘲了一下,把注意力从破败的街道上挪开。先管好自己的事才是重点,平行宇宙的情况可依旧迷雾重重呢。

    没能从这个宇宙的迪克那边套出更多的信息有些遗憾。杰森颇为在意的是,这个宇宙的蝙蝠们究竟发生了什么,迪克提到了“那件事”,会与如今哥谭街上这幅被狗啃过一般的混乱景象有关吗?

    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敲着倚靠的防火梯护栏,思考间蔓延的思绪逐渐移向这个宇宙的自己。

    事实上,这还是杰森第一次穿越,(并不是说穿越到平行宇宙是一种多么常见的娱乐活动,只不过当你爹是蝙蝠侠时,这类情况在你的家庭中难免会见到那么几次),说不好奇这个世界的杰森·托德那肯定是骗人的。

    他也如同他一样悲惨地死去过吗,那和他所经历过的一样痛吗?他也恨过蝙蝠侠吗,他的布鲁斯又是如何对待他呢?还有面罩与制服,会是一样的红头罩不?

    还有,他会懂那些杰森从未说出口的情感吗?

    尽管还不能完全信任这个世界的义警们——这里面当然也包括了他自己的同位体——但杰森内心有一块很小的角落正泛着猫抓一样的痒,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见这个世界的自己,和他谈谈那些或许只有和另一个杰森·托德才能说出口的东西。

    不过此刻,这些都要先放在一边。只见方才雾气一般的雨丝逐渐变大了,噼里啪啦的雨点跳进杰森倚靠的防火梯。在这边呆一晚上显然不现实,他的制服外套虽然防水,却抵挡不住阴湿的潮气。

    杰森单手撑住护栏翻到小巷中,脑海里犯罪巷的地图展开,他记得两个街区之外就有一间挡风又避雨的仓库,当他还是个在街上艰难生存的男孩时,就在那边熬过了数个寒冷的夜晚。

    勉强挡风的墙壁、偶尔漏水的天花板,却已经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所能拥有的最好的世界,是当父母的公寓被社区重新收走后,杰森在冬天所能找到的唯一的诺亚方舟。

    杰森只希望在这个宇宙中,那艘破破烂烂的航船依旧停泊在他熟悉的街角。

    为了避免过于显眼,杰森摘下了头罩夹在肩下,又把夹克拉起遮住了胸口的蝙蝠,红色的头罩在无光的夜晚并不显眼,在雨中无人能一眼认出他义警的身份。

    战术靴大步踏过浑浊的水坑,杰森边走边在脑海中压下曾经怀抱着一条面包在街上奔跑的回忆。

    在越来越大的雨中路过了两个倒在街头的醉汉、一个明显嗨了的瘾君子(鬼知道上帝还是撒旦,保佑他们今夜不会失温吧),离记忆中的街角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拦住了他的脚步。

    “先、先生,交出你的外套和食物。”

    杰森差点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

    当他被扔进拉萨路之池后,池水像是把他幼年时的营养不|良也认定成了受到过的伤害给一并治愈了。复活后曾经不到布鲁斯胸口的男孩如今足有六英尺多高,肌肉分明、体格健壮,再没有眼力见的街头罪犯也不会选择这样一个男人下手。

    何况一个这样的孩童——

    杰森定睛看去,那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孩子,不过如果考虑到他和曾经的杰森一样缺乏食物与营养,这个年龄或许可以上调到十一二岁。

    孩子穿着一件过于宽松的单衣,垂下的袖口显得他平举的手臂愈加细瘦。如今,那隐约还在发颤的双手间正握着一个黑色的物体。

    一把手枪。

    杰森挑了挑眉,却并没有把面前的一切当作是什么威胁。精于枪械的红头罩哪怕隔着暴雨,都能一眼看出孩子手里的东西不过是把模型枪。

    相反,为何这么年幼的孩子要跑到大街上抢劫才更引起他的注意。

    孩子的“业务”做的并不熟练。先不提那完全错误的只会弄伤自己的握枪姿势,光是孩子发颤的声音就不可能让他的打劫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性。

    拜托这里可是哥谭啊!全美抢劫犯业务竞争最激烈的城市。

    尽管算不上最优秀的侦探,但找出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并不难:看看这个孩子单薄的衣服与饥肠辘辘的样子,估计是实在熬不过这个雨夜,于是迫不得已盯上了此时还走在路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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