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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阿块。”他轻声呼唤,怀着感激,怀着不安,“阿块。”
一条灰色的老狼倏忽出现在土堆上。它审视着孟琅,轻轻叫了一声,于是,那些围绕着黑影的狼散开了,给孟琅让出了一条道。那黑影已经十分凝实,青色的泪水不断从它脸颊滑落,它跪坐在那,好像一块石碑。
孟琅终于走到了它面前,他望着它漆黑一团的脸庞,却觉得无比熟悉。他张开手,说:“阿块。”
黑影望着他。忽地,它起身,抱住了孟琅。周遭的煞气迅速流入它身体,它的身形进一步凝缩,压实,明晰。孟琅的掌心触到了柔软的长发,脖颈间渗进一片冰凉,他听到了一声属于人的呜咽。
“阿块,是你吗?”孟琅紧紧抱着他,眼中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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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忘前尘》 240-260(第2/27页)
是热泪。他不敢置信,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好像一场梦,稍不注意就会破碎。他听到怀里的人恐惧地说:“我差点杀了你”
这熟悉的声音!阿块,是阿块!孟琅的泪水霎时涌出,他太高兴了,太高兴了!他紧紧抱着阿块,心中涌流的是喜悦?是感激?是庆幸?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是阿块!他没有失去阿块!他还活着!
“阿块,阿块!”他叫着,一遍遍叫着,叫上一千次一万次也不够。此时此刻他再想不到别的了,可阿块忽然拉着他走到那土堆前,他跪下来,朝那土堆磕了三个响头。那高高的土堆上,那只苍老的灰狼傲然站立,目光中似有欣慰。
它跃下土堆,低低地朝阿块叫了一声,而阿块已泪流满面。他抱着那只狼的脖颈,也低低地叫了一声,这时,那些狼群的亡灵一齐叫起来,那和谐的叫声听起来十分庄严,宛如长鸣的钟列。灰狼轻轻蹭了一下阿块的脸,便消失了,那些狼群也消失了。山谷间只剩下淡淡的白雾在流淌。
孟琅看着这一切,虽然不解,却没有打断。直到母狼消失,他才走到阿块身边,轻轻地搭着他的肩膀,问:“阿块?”
“她唤醒了我。”阿块呆呆地望着土堆,双泪长流,“我想起来了,我全都想起来了。这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长大的地方,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亲死去的地方。我是当路,我是狼的孩子,杀我的是吴相,逼我挖去双眼,割去头颅的,也是他!”
第242章 狼孩(一)
他是一匹狼。
他的母亲是狼, 他的兄弟姐妹是狼,因此,他也是狼。他随狼群一起嬉戏, 一起狩猎, 一起生活。时光流转, 四季变幻, 他在狼群中无忧无虑地长大了。忽然,有一天,当他同狼群一起汲水时, 他头一次注意到,自己和同族长得好像不太一样。
他没有锋利的爪子, 没有厚实的皮毛, 没有长长的嘴和锋利的獠牙。他感到困惑, 于是跑去问他年迈的狼母亲:为何同族有的东西我都没有呢?
他的母亲,一头年迈的灰狼,亲昵地舔着他那头又长又密的黑发, 告诉他这无关紧要,他只是一头有点长得不太一样的狼罢了,但他还是狼。
他的母亲已经很老了。在狼群中她是绝无仅有的高寿, 因为她忠心耿耿的孩子比狼群里的任何一头狼都能干。他不仅能像普通的狼那样打猎, 还能爬到树上掏鸟蛋, 潜进水里抓肥鱼。今年冬天, 山中严寒,食物短缺,狼群遭遇着饥饿的威胁, 它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山下。
狼孩听说过山下。当他还小时,曾目睹哥哥们跑去山下。山下是一块宝地, 那里的食物远比山上丰富。如今他也到了可以下山的年纪,他就随狼群一起下山了。
这时候他发现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体的用处,他可以悄无声息地打开羊圈的门,让同胞们进去肆意饱餐。有他在,狼群每次下山都收获颇丰,可山下的村民却受不了,在新县令的带领下,他们决心消灭这群作恶多端的狼。
在枫霞岭流窜的这群灰狼一直是当地村民的心头大患。这些该死的畜生吃他们的牲口,踩坏他们的田地,弄得村子不得安宁。它们中最可恶也最可怕的是一个半人半狼的怪物,那家伙有一头拖到地上的黑毛,站起来能有一人高。没有人抓住过它,也没有人看清过它的模样,有人觉得它是妖怪,有人觉得它是狼神。
新上任的县令认为,这东西就是狼,绝不可能是其他什么别的东西。初生牛犊不怕虎,新官上任要灭狼。县令英勇无畏,不怕妖狼,他阵仗颇大,先是让人在山里布下了几百个捕兽夹,又让人在山上到处挖坑设网,可这些陷阱抓到的狼一共还不到十条。
县令很困惑。他上山一看,发现那几百个捕兽夹早被扒出草丛,喂了石头,那些盖在大坑上的枯草,也被扯得干干净净,至于那些掩埋在落叶下的捕兽网,狼的脚印全都精准地避开了它们。
狼群的狡猾激怒了县令,他可不相信什么狼妖狼神的传说,这些畜生既然要跟他对着干,他就要把它们杀个精光。一天清晨,他叫上村子里的所有男人,让他们围着枫霞岭挖了一条长长的壕沟,然后,放火,烧山。
那是初春,枫霞岭上残雪未消,新叶未发,土干风燥,大火一起便势不可挡。熊熊烈火把半边天烧成一块红铁,滚滚黑烟在天空中足足肆虐了半个月,直到一场春雨落下,这场大火才渐渐熄灭。县令带人上山收捡胜果,烧焦的狼尸成百上千,远远超过冬天袭击村落的那些狼的数量。
县令得意地指挥村民将这些狼尸运下山,就在这是,一个黑影猛地从焦黑的林子里扑出,一把将县令扑到地上!它张嘴就咬去了县令的半只耳朵,再一张嘴又咬穿了他的脖子,村民一铁锹竟砸不趴它,反被它夺去撇成两半,这时人们才看清这黑毛怪物的真面目——它是个人。
人们大吃一惊。这狼孩异常凶悍,人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他。人们之所以没有杀了他,是因为气急败坏的县令大叫着必须活捉这畜生。他被这杂种咬去了一只耳朵,发誓要把这狼崽子千刀万剐。
县令叫人捆住狼孩的双手双脚,把他扔到了县衙的柴房,预备第二天赏他凌迟。村民怕这狼孩,捆他时慌里慌张,竟然没注意到他脖子上挂着东西,不过,就算他们注意到了,他们也不敢靠近他。
其实,要是袭击县令的是一头狼,他是想不到把它凌迟的,说到底他还是把狼孩当了人,想折磨他,千方百计让他死得痛苦点。他心思太歹毒,就遭了报应。第二天一早就有人跑来县令家,告诉他,狼孩跑了。
那狼孩跑去哪儿了?没人知道。大约一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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