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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只赚了五百钱,真晦气!要我说还是得去城里,这些小村子的人忒没见识, 杀条狗就把他们吓住了。”
“老弟, 你可不要心太急, 五百钱已经够多了。想想这小子才多大?十二三?十三?十四?咱们还有得赚呢!”
“那是。要不是这家伙, 咱俩就得喝西北风了。”那人冲笼子骂道,“叫你聪明!敢偷我们吃食?给一剂蒙汗药麻翻了吧!不过,大哥, 这小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他脖子上那串东西,可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这俩人是药商, 路上资财耗尽,就在野外一座破庙里歇息。不曾想晚上,他俩的干粮药材全丢了。两人找遍四周,最后在林子里发现了个赤身裸体的少年。少年手里抓着空空的干粮袋子,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二人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小子连蒙汗药都吃了。
那时,狼孩的传闻早就传开了。二人便起了疑心,就把少年先捆了起来,却不想,这一动手竟让他们发现一个意外之喜——这狼孩的脖子上居然挂着一长串碧玺!这宝贝给藏在他那野草似的乱发里,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两人喜出望外,赶紧摘下那串碧玺来,这时,哪怕这少年不是狼孩,他们也会想个办法把他变成狼孩。
幸运的是,他就是那狼孩。这两人本想把他交到官府,可转念一想,这小子又何尝不是一条赚钱的路子?想想吧,狼孩!可这不是什么常见的事物,什么东西一旦稀奇,就会价值倍增。
于是,这两人牵着狼孩一路吆喝。他们故意打他,骂他,激怒他,引他做出种种怪相,以博得路人的目光。靠这狼孩他们赚来了木笼,赚来了马车,赚来了盘缠。他们决心抓住这棵发财树,带他跑遍整个连国。
话说回来,那年长的商人听了那年轻商人的顾虑,不禁嗤笑一声。他满不在乎地说:“能出什么事!这小子不会说不会写,一头乱发遮得亲娘都认不出,那条碧玺又被咱们收进了怀里,就算他出身不凡又如何?谁能找到他!”
他哈哈大笑几声,催马向前。笼子里,狼孩蜷缩成一团,双手弯折,紧靠在下颌处。盘结的、凝结着污血与尘土的乱发间,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双眼睛里没有往昔熟悉的枫林,没有天上璀璨的星辰,也没有同伴温柔的脸庞,那双眼睛有的只有黑暗,无尽的黑暗。
马车骨碌碌驶过山岭,驶过平原,驶过土路,驶过街道。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一年间,狼孩长高了些,长壮了些,身上的伤疤也多了些。他已经渐渐熟悉这样的日常:被棍棒敲醒,同野兽厮杀,吞食着泼到笼中的残羹剩饭,日复一日地作着表演。
这半年来,他看到的都是和他一样的生灵。他们都有光滑的皮肤,长长的四肢,短短的嘴巴,可他从未觉得这些两脚兽是他的同类。他是狼,他只能是狼。
那两个商人在狼孩身上赚够了银子,便谋划起置地买妻的乐事。他们已厌倦了漂泊,想安定下来了。既然他们有了钱,他们便决定去连国最繁华的地方——娄京。在那里,他们既能享受奢侈安逸的生活,又能继续用狼孩赚钱。人与兽惊心动魄的厮杀,是贵族百看不厌的戏码。
狼孩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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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忘前尘》 240-260(第4/27页)
的盘算一无所知,对他而言,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在娄京再次迎来转折,那或许是场机缘,也或许是场噩梦。
正如两位商人所料,狼孩很快就在娄京打出了名气。他矫健的身手,勇猛的身姿和野蛮的形象大大满足了那些达官贵人的好奇心。很快,请狼孩“表演”便成为娄京名门贵族之间的一桩盛事。
看官的身份如此不同凡响,狼孩所对决的对象也不能再是野狗之类微不足道的东西。他对手换成了毒蛇、豹子、老虎等猛兽,甚至还有从外域弄来的闻所未闻的异兽。
他也不再仅仅靠双手双腿和这些猛兽搏斗,那些达官贵人给他刀剑斧子等一切他们想看他使用的武器,如果狼孩不会用,他们就会事先派人过去“教”他。说是“教”,其实不过是在狼孩面前耍弄一遍,反正这个野兽般的少年悟性极高,任何武器只要在他面前用过他就不会忘记。
贵人们不再看得惯狼孩乱糟糟的头发和粗陋的衣着,这邋遢潦倒的形象与他们奢华的宴会和高雅的品味实在不相称,他们要求两位商人把狼孩打扮得得体一些。
贵人一发话,商人们就立刻行动。他们首先剪掉了狼孩那头又长又乱的头发。原本,他们想把它梳理一下,可要把那些血块、泥巴、草屑、小石子还有成群结队的虱子从那头终年不洗的长发里挑干净简直是痴人说梦,于是他们干脆剪掉了它。
他们又把狼孩泡进水里,拿刷子结结实实把他浑身上下搓了一顿。最后,他们给他换了一套干净衣服。这一切都在蒙汗药的帮助下完成,不给他喂下这种药,他们是不敢近他身的。
改头换面的狼孩焕然一新,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谁也没有想到藏在那头乱发下的竟是那样俊美的一张脸。他眉宇疏朗,眼眸深邃,好似山间的幽潭。他不像常人有诸多表情,善于做出讨好的微笑,因此别具野性的魅力。他站在那你就知道这不是在繁华市井中长出的孩子,他属于森林与长风、流云与晚霞。
狼孩因此有了新的用途。除了与野兽搏斗供人取乐外,他本人也成了一种昂贵的装饰品,已经有不少人暗中来打听狼孩的价钱,但那些饱尝甜头的商人打死也不松嘴。他们决心把狼孩一辈子握在手里。
可有一点他们忘记了,那就是他们二人虽然有钱,却没有权,也没有势。他们虽然坐拥着一座宝库,却没有足够锋利的爪牙来守护它。当少府家的管事来到他们家门前时,他们只能把狼孩交出去。
是的,交出去,没要一两银子。那位管事“善意”地提醒他们,他们在娄京干的事是“游务”,这事已经严重败坏了娄京的风气,他们得纳一笔钱,否则就得进大牢了。那笔钱的数目,不用说,自是高昂得可怕,而要是不把狼孩交出去,他们每赚一次钱都得纳那样一笔巨款,那简直是入不敷出了。
狼孩便被送到了少府家。在那里他有了一座单独的花园,花园四周都建有高台游廊,少府常常率人在上面饮酒作乐,让仆人把野兽放进园中与狼孩厮杀助兴。
少府的目光比那两个商人长远得多。他精心装饰着这头披着人皮的野兽,他给他戴上黄金的镣铐,系上镶满宝石的蹀躞,穿上硕大的耳环,如此他成了少府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成了他夸耀自己的噱头,也成了他阿谀上流的工具。
有一天,少府请来了一位无比尊贵的客人来观看他的收藏,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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