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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它深藏在人心底,只在夜半三更才溜出来刺挠的人难受。
听了洪燕燕的话,赵芬兰不禁陷入沉思,她也不知道自己对钱庆春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心里乱糟糟的,还没想明白。
见赵芬兰不说话,洪燕燕像是比她还急,凑近了劝她。
“芬兰,我支持你!庆春同志是个好人,他有手艺以后养活你和孩子不成问题,而且还是小妹同志的哥哥,这小姑子才好相处呐~”
生活是柴米油盐,容不得太多幻想,洪燕燕说的没错,钱庆春确实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赵芬兰听的脸红,没好气的杵她一拐。
“讨厌!别再说了,我还没想好呐。”
“哎呀你还想啥呀!这要搁平时我也不催你,可你看···你看桂华···”洪燕燕没说完。
芬兰和她关系更好,私心里洪燕燕自然希望她能过的幸福。
桂华胆子大一些,如果她先接近钱庆春,俩人好上了,那芬兰岂不是要把这份感情永远埋在心底里?
好歹得要说出来才行呀,不管成不成,至少不留遗憾,万一要真回城去,想起来也不伤心。
可不管洪燕燕咋劝,赵芬兰始终很纠结。
她不知道自己是咋想的,刚才听了方桂华的话只觉心里堵得难受,几乎是落荒而逃,下意识的逃避。
她很不自信。
具体在惧怕什么她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怕拒绝;或许是怕嘲笑,又或许是在怕以后未知的生活。
还是再想想吧。
钱庆春强势加入撵狗小分队后,丧彪终于还是不情不愿的坐在了澡盆子里。
说起来,它上回洗澡还是上回,这一晃眼就过了小半年,是该清洁一下了。
二狗不愧是狗保姆,一套娴熟的搓澡手法舒服的丧彪直哼哼,惬意的眼睛都快闭上了。
一点儿不觉得辛苦,二狗一边卖力搓着狗尾巴,一边和秦小妹说话。
“大姐,丧彪很快就要出名哩,它长的这么威风,早晚要当安保巡逻队队长,我已经投它一票哩!你也记得投票啊!”
秦小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最近叫她无语的时刻变多了好多。
“不是···就一个临时巡逻小队,搞这么正式的吗?还要投票选队长?不行……我也选丧彪吧。”秦小妹从善如流,主要她和别的成员也不咋熟。
为免投错了得罪人,还不如投给丧彪呐,谁还能跟一条狗计较?
人情社会说话做事都得注意,就是这么麻烦。
这时候的秦小妹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直到两天以后巡逻队正式开始工作,丧彪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头,狗腿上还绑着一个红袖章。
上头用黑色墨水写着的“巡逻队长”四个大字,差点儿亮瞎秦小妹的眼。
二狗说的没错,丧彪确实是出大风头了,不想得罪人的社员不约而同全都选了丧彪当队长。
没有人动员也没有人拉票,丧彪却以压倒性优势领先第二名八十多票,成为票选第一。
所有人都傻眼了,但为了维持投票的公平性,大家还是把巡逻队长的红袖标绑在了丧彪狗腿上。
就离谱。
好在这位新上任的队长膘肥体壮油光水滑,长相十分威风,倒也不算太掉面子,只是站在它旁边的副队长脸色有些难看。
老实说,丧彪当这个巡逻队队长其实也算是实至名归。
它有四条腿儿,跑的贼快不说还很灵活。
嗅觉灵敏,夜视能力又好,且极通人性,上岗三天收获村民一致好评,被乡亲们撸的狗脑袋都快冒火星子了。
只是有称赞的声音,就有质疑的声音,丧彪成了巡逻队领头以后谁最倒霉?那自然是和秦小妹有仇的人。
老秦家就不用多说了,被它杀了个七进七出,茅房都得亲自去检查一遍。
试问天天被这么整谁能受得了?一家子快被丧彪给逼疯了却敢怒不敢言。
谁敢说?以前只知道狗仗人势,现在这狗直接成了巡逻队队长谁敢反抗?
反抗就说明你心虚!信不信那一堆青壮后生当场就能把老秦家翻个底朝天儿?
本来王芳云当“奸细”的嫌疑就没洗清,再敢抗拒执法当场巡逻队就能抄家。
根本不敢吱声,别说人一天来一遍,就是一天来三遍,秦老大也得好言好语的大开房门等着人家进去检查。
等人走了,林帮娣才挺着肚子坐在墙角,大声咒骂王芳云解气。
在她看来自己一家是无辜受难,白白帮老三媳妇背了黑锅,可王芳云是真没干过这事儿,要论憋屈谁也没有她憋屈。
“娘,你真要把爹丢给我们娘俩照顾,去小姑子家看她?这···不方便吧···”
自打被周伟珍抢了房子搬到王芳云手底下讨生活后,杨多多和她母亲就老实多了,连带着说话也客气起来。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她们娘俩全靠王芳云赏饭吃,上赶着拍马屁都来不及。
要不是今天王芳云竟然要把瘫痪在床的老公公丢给杨家母女,自己一个人收拾好东西上闺女家去探亲,杨多多对她这个婆婆的要求是一个不字也不敢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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