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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笙夹起一片清蒸清酱肉,清香味美,肥而不腻,越嚼越觉清香可口,再就一口茅台酒, 忍不住点头称赞:“想不到小丫头,你年纪不大,这厨艺却是不俗,这清酱肉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市面上可没卖的……”
琳琅一听,赶紧给赫连笙的酒杯斟满酒,说:“这么说这清酱肉还对您的脾胃,是我自己做的,有九华楼当年的味儿吗……”
赫连笙一听,不由得抬起头,再次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琳琅,说:“小丫头,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这清酱肉你居然都会做,现如今肯踏踏实实做这清酱肉的可不多啦……”
赫连笙的话还没说完,琳琅赶紧摆摆手,说:“您可别夸了,再夸我可是要骄傲了,要翘尾巴的哟,您再尝尝卤牛肉,媲美骏记牛肉。牛腱、牛腩、牛筋分开炖两天,第三天合到一起再炖……”
赫连笙夹起一块牛腱子肉,肉烂入味,咸淡正好,肉带着筋花,筋里藏着肉,吃到嘴里,满口肉香。
赫连笙又喝了一口酒,说:“小丫头,你可是真人不露相啊,你这一身厨艺,是谁教你的啊?”
琳琅说道:“是我自己琢磨出来,我从小挑嘴的很,味觉嗅觉灵敏的很,不管上谁家吃到好吃的,回来就琢磨着做出来,小的时候,是让家长帮着做,后来是自己琢磨着做……”
赫连笙点点头,说:“原来你就是一个吃货,不过你这吃,倒是吃出了境界,吃出了水平……”
琳琅嘿嘿一笑,说:“能吃,爱吃,才会想着法儿琢磨吃,您说是吧……”
赫连笙点头称是,又喝了一口酒,说:“想不到你年龄虽小,却很有厨艺天分啊……”
琳琅摇摇头,说:“这话我可不敢领,什么叫天分,天分不过就是发自内心的热爱,这厨艺要说天分,我只服一个人……”
赫连笙一愣,问:“哦,谁啊,居然让你佩服,这人的厨艺得有多好啊……”
琳琅说:“九华楼的老掌柜,那才是有天分的,他的一双巧手,能将普通的东西,化腐朽为神奇,那才是真正的有天分,大厨,名厨……”
赫连笙听琳琅再一次提起九华楼的老掌柜,不由得抬起头,说:“你认识九华楼的老掌柜?”
琳琅点点头,说:“我从小嘴刁,不爱吃东西,我姥爷就带着我上九华楼去吃清酱肉,卤鸭子,爆三样,为此我姥爷还和九华楼的老掌柜成了莫逆之交,老掌柜看我瘦瘦小小的,就教给我用各种食材熬粥,把我贫血的毛病都喝好了……”
赫连笙听后,不禁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琳琅,说:“想不到你还和老掌柜有这段渊源,难怪你的厨艺这么好……”
琳琅嘿嘿一笑,说:“您喜欢就好,来,吃菜,吃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赫连笙点点头,不再说话,低头吃菜。饭至七成,酒至半酣, 赫连笙说道:“丫头,说吧,找我这老头子有啥事儿……”“老爷子,在说事儿之前,容我卖个关子,先给您讲个故事……”
“在一个村子里,小孩子们都在村口的废弃的石碾子那里玩,也不知道是谁,把垫在石碾子下面的石头抽走了,石碾子滚下来,马上就要压到一个摔倒的小孩子腿上,有一个七八岁男孩,上前双手抵在石碾子上……后来体力不支,把胳膊给压断了,骨头有缺损,我听说您曾经用柳枝接骨……”
赫连笙一愣,说:“想不到你年龄虽小,知道的还挺多,这都打听到我头上来了,这都多少年的事儿了,知道这事儿的人可不多,还都是老家伙了,你这个小丫头是怎么知道的……”
“我从颜老,还有‘金一趟’我金太叔公那里知道的。”“‘金一趟’是你太叔公……”“其实,我和金太叔公没有血缘关系,金太叔公的侄女曾经在我爷爷家做过佣人,后来一解放,就作为家人在我们家里……”
“行吧,冲着孩子,冲着‘金一趟’我跟你去济南,我这一身的本事,你和你的人能学到多少就看你和那人的了……我可不会特意教什么……”
琳琅一听大喜,赶紧上前倒酒,说:“别的事儿我不敢保证,要说这吃,您放心,我保证您吃到最正宗的鲁菜,每天不重样,我保证您吃的香,吃的健康……”
赫连笙一听,哈哈大笑,说:“小丫头,就冲着你的这保证,我也得跟你走一趟……”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的时候,你费尽心机,求之不得,有的时候,无心插柳柳成荫。 赫连笙在离开青岛之前,把家里的事儿简单安排了一下,就跟着琳琅回来了济南。
到了济南,琳琅并没有带着赫连笙回家,而是在大明湖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不是琳琅不想带着赫连笙回家,而是赫连笙不肯去,赫连笙说,他这一身医术,只传有缘人,先让琳琅带着他在济南各处走走,吃各种小吃,吃各种鲁菜,顺便考察一下那个琳琅称赞的骨科医生是不是他要找的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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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一听,不敢怠慢,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赫连笙去了“聚丰德”,点了“聚丰德”有名的“爆三样”“九转大肠”“糖醋黄河鲤鱼”,吃的赫连笙连连点头,赞不绝口,说:“想不到,济南这地方,好吃的还真不少……”
琳琅嘿嘿一笑,说:“济南好吃的东西多着呢,您放心,我会带着您慢慢吃……”接下来的日子,琳琅带着赫连笙吃遍了济南有名的大饭店,像什么“燕喜堂”“汇泉楼”“会仙楼”这些有名的鲁菜馆,都留下了二人的足迹。
这一天,二人正在“天丰园”吃狗不理包子,挨着窗户坐的两人就听见楼下一阵喧哗,然后就看上来吃饭的顾客,说骑摩托车撞了突然闯到自行车道行人,那人胳膊上鲜血淋漓,露出了白花花的骨头碴子,看上去触目惊心。
赫连笙一听,说:“走,看看去……”
两个人下了楼,来到出事地点,就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倒在地上,右手胳膊上鲜血淋漓,白花花的骨头都露了出来,看上去触目惊心。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有人说:“这伤口太吓人了,必须马上送医院,要不然,流血也流死了……”
赫连笙对跟出来的服务员说,“拿瓶高度白酒来,算我们账上,再想办法弄长木头,哦!竹坯子也行,我先简单消毒固定一下子,不是已经打了120了吗,他们来了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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