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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采薇第二天见到了传说中的黑衣人,说他傻吧,他学东西很快;说他失忆了了吧,他又记得是木青手下留情放了他。郑采薇知道,在现代医学里,这叫做选择性失忆症,是受到刺激之后选择性遗忘了一些事情,一般是可逆的,但是需要契机。
黑衣人就像是刚破壳的雏鸟一样,把见到的第一个人当做了自己的妈妈,跟着他学本领。所以,黑衣人一整天都跟在木青后面转悠,想亲近,又害怕木青杀了他,想离开,又舍不得“妈妈”。
“就这样由着他,不管了?”郑采薇身体好了一些,让杜鹃扶着自己在百草堂的后院晒太阳,看到了黑衣人,问了韩庭轩一句。
“管不了,他根本不听别人的话。”韩庭轩有些无语,这是手下留情给自己留了个麻烦。
郑采薇看着他跟在木青后面定定的立在院里大树下,把自己变成一尊雕像,除去面巾后的脸很干净,是个俊俏的小公子,只是不知道怎么走上杀手这条路。看着他黑宝石般熠熠生辉的眼睛,郑采薇认出了他,当时围杀自己的时候,他一直在外围戒备,等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不得不出手时,对自己的攻击也很克制,每个招式到了自己身上都是点到为止,看自己的眼神隐含怜惜,和他一比,自己更像个冷血无情的杀手。
“你过来。”郑采薇朝着黑衣人勾了勾手,杜鹃觉得自家小姐活像个勾引别人的色狼。
黑衣人看着木青没动,自己也稳如泰山。郑采薇无奈的扶了扶额,“木青,你带着他过来一下。”木青面无表情的看了韩庭轩一眼,见韩庭轩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自己皱眉想了会,迈着小碎步挪了过来。
“你叫什么名字?”郑采薇问黑衣人,黑衣人一脸茫然的看着木青,那意思好像在问木青:“妈妈,我名字呢?”
郑采薇再次扶额,韩庭轩也一脸黑线,而处于事件中心的两人,一模一样的面无表情。
“我给你起个名字吧?”郑采薇看着黑衣人道,韩庭轩也一脸饶有兴致的看戏,“嗯,你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好看,又穿着黑衣,要不,就叫你小黑?”
“噗~”韩庭轩一口茶喷了出来,看她一本正经的,还以为能想出个什么好名字呢,小黑?小黑人?小黑狗?
“小白狗。”木青冷不凡冒出来一句,郑采薇嘴角轻颤的重新想名字。
“要不叫你阿濯吧?”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确实适合他。就叫阿濯。”韩庭轩唰一声收了折扇,拍手叫好。
“阿濯,你有要去的地方吗?”
黑衣人,不,阿濯,对这个给了自己名字的漂亮姑娘很有好感,听到她问话也愿意搭话了,朝着郑采薇摇了摇头,觉得不妥,又开口说道:“没有。”
“既然没有,就跟着我们回烂泥村吧。”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郑采薇把他留在身边虽然有些冒险,但也有自己的私心,不说盼着他哪天想起来可以问一问幕后主使,至少他身手不错,再遇到坏人,也能帮着挡一挡,不过,他这张脸,需要遮一遮。
于是,第二天出发的时候,郑采薇在镇子上给他买了一个银质的狐狸面具,又给他找了身白色的衣裳,他本就生的好看,衣服一换,面具一戴,看上去雌雄莫辨。
原本的9人行(郑采薇一家8人加租车行的马夫1人),变成了浩浩荡荡的16人行。因为郑采薇受伤未愈,郑老大人和几个差役也都有伤,马伯干脆托药堂买了一辆马车。出了京城,就不那么打眼了,买辆马车以后更方便。
就这样,一行人再次踏上去往南蛮的路。原本以为上一次刺杀未果,幕后的人会再次派出第二批人来,然而,他们都已经大摇大摆的穿过云州,进入益州境内后,都没有任何刺杀出现,连拦路的土匪都没遇到一个。
韩庭轩和郑采薇都觉得有些意外,但除了更加谨慎外,别无他法。
这天,几人到了益州的泸水县的时候,太阳已经斜斜的爬到了山后面,只露出一点点余晖,照亮黑夜前的昏暗。
几人在一块空地上停下。一路上,离京城越远,驿站与驿站的距离也变得越来越长,所以,今晚注定只能宿在野外。
野外露营,对于上一世的郑采薇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可穿越成为郑大小姐之后,这还是第一次。
一行16个人,其实真正在外面露宿过的人还真不多,差役基本上都是住驿站,郑家一家都没有这样的经历,木青和阿濯倒是有这样的经历,不过人家可以直接睡树上,韩庭轩也是,瑾亲王府金尊玉贵的二公子,哪里需要担心晚上住在哪儿。
一路过来,郑采薇把几人的情况摸了个大概,因此,知道露宿这种事情只能靠自己了。于是,她下马车到周边看了看,这里虽然空旷,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溪,但不避风,晚上睡在这里会很冷。“我们在往前走一走吧,我看前面有个山凹,在那里扎营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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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走太远,天快黑了,赶夜路危险。”其中一个差役说道。
“差役大哥,我明白,但这里太过空旷,风一起,我们会挨不住,不如前面那个山凹”郑采薇伸手指了指十丈远的一个小山凹说道,“那里背风,离水源也近,在那里扎营要比这里好。”
“那就去哪里扎营。”韩庭轩一锤定音,又吩咐木青到:“木青,你顺路捡拾些柴火。”
木青冷着脸往树林深处走去,后面跟着同样冷着脸的阿濯,木青其实有些不高兴:我是个暗卫,跟了你之后成了明卫不算,还要干杂役的活,哼!
韩庭轩则一副贵公子的矜持模样,往马车上一靠,嘴里叼根小树枝(本想叼狗尾巴草的,可惜这个季节没有),半眯着眼睛享受太阳余晖的温暖,垂在车辕下的一条腿一摇一晃,活脱脱一个潇洒恣意的浪荡公子。
时不时睁开眼睛看着在不远处忙活的姑娘。只见她借了阿濯的匕首,借着地形,挖了一个一面空的长条形的灶,又用匕首小心的把上方的一面削平整,中间还时不时把那口大黑锅放上去试一试。最后,把大锅往灶上一放,往锅与灶接触的两边各塞了一个石头确定锅不会动后就开始添水煮饭。
这个动作从一起上路那天开始,就一直重复,从最开始的笨拙到现在的熟练,没有人去问她为什么会这个,她好像天生就知道要怎么生火做饭,一点都不像个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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