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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和师尊表白被打断

    仙舟是赵家所赠, 还有数不清的财宝。用以感谢此前江宗主仗义出手,才没让御尸宗踏平了瀛洲仙岛。

    江寒溯对金银玉器,或者什么法器灵宝都没什么兴趣, 对他而言金银不过粪土,法器灵宝贵精不贵多,只要他有一剑在手就足矣了。

    但他知道小徒儿与他不同, 就让李锦绣先去挑些喜欢的,无须过来回禀师尊,看中什么直接收下便是。

    若是都喜欢,也可通通装进师尊之前送他的乾坤袋中。

    李锦绣刚开始不知道赵家送了很多东西, 还以为至多十来样宝贝, 就点点头, 郁郁寡欢地坐在仙舟里面靠窗的软垫上,抱着食盒啃糕点。

    等他去看的时候, 简直快要被亮瞎了双眼, 瞪着眼看了好半晌儿才回过神来,足足在成山的财宝中泡得有小半日,才一身珠光宝气地再次出现在师尊面前。

    江寒溯正在喝茶, 闻声转头望去,入眼一片金光灿灿,小徒儿布满喜色的白净面容, 在光芒中异常耀眼。

    “师尊!赵家送了好多宝贝啊, 像什么灵芝雪莲神仙草,又什么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还有好多宝贝我从前见都没见过, 这些真的全都可以给我?”

    “嗯。”

    江寒溯泰然自若地点点头,见小徒儿瞪着大眼, 跟没见过什么世面一样,不由觉得好笑。

    自己从前在月钱上,何时苛待过李锦绣了?

    哪一回不是私底下随便找个理由,多给李锦绣一倍的月钱?

    除此之外,李锦绣惯会跟师尊撒娇,每每去师尊的寝殿,都要痴缠着耍赖,讨师尊不少好东西去。

    那些好东西往往在李锦绣手里待不住三天,可能都摸不热乎,就会被他随手送给别人,或者以物换物,换了别的宝贝去讨容成宣的欢心。

    这些江寒溯记得很清楚,一笔一笔的账,他会慢慢跟李锦绣算。

    殊不知李锦绣缺失了那部分记忆,根本记不得了。

    只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过过苦日子的,流浪的时候吃不饱,穿不暖,所以对金钱比较渴望。

    再说了,任何人突然收到这么多礼物,都会很开心的,李锦绣也不能免俗,还特意挑了一些金灿灿的首饰,还有华丽的珠宝戴在身上。若是穿这么一身,再度踏上仙山,会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自己如今既然当了师尊的炉鼎,就得尽职尽责才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好勾引着师尊与他交|欢。

    早死早超生,打铁要趁热。

    趁着如今还未被人发现端倪,李锦绣打算一鼓作气,把师尊的寒症解了。

    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心诚则灵,水滴石穿。只要他坚持不懈,夜以继日努力辛劳付出,想来不久的将来,困扰师尊多年的寒症,就能彻底摆脱了。

    光是想想,李锦绣就觉得很开心,眼眶都微微有点热。

    不过很快李锦绣又想到什么,下意识问:“师尊会不会觉得这样很俗气?”

    “怎么会?”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徒儿愿意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江寒溯高兴还来不及呢。

    “真的?”李锦绣两手交叠,问这话时显得有些拘谨。

    江寒溯点点头,轻轻转动着手里的茶杯,清亮目光落至李锦绣身上时,完全就是一副打量着自己精心雕刻出的传世之宝神情,眼底甚至还透出几分骄傲。

    实际上也是如此,他就是很骄傲,自己亲手把当年那个脏兮兮的,面黄肌瘦,一身破衣烂布,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小乞丐,打磨成了一块华光珠玉。

    哪怕这块宝玉曾经自甘堕落,误入歧途,再度跌落尘埃之中,把自己弄得满身狼藉,受人耻笑,江寒溯也不会弃之不顾。

    洗一洗,重新抛光打磨一番,依旧还是美玉。

    只要他肯重新回到师尊身边,师尊依旧将他捧在掌心。若是不肯,囚笼早就准备好了。

    李锦绣有点开心,觉得像师尊这种视金钱如粪土一般高洁的修士,居然不厌恶自己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定然待他有几分真心喜欢。

    可他还没高兴太久,又突然敛眸,紧紧抿了一下嘴唇。

    脑子里忽然就浮现出一段生前的记忆。

    那是在他小时候,一个人孤零零在外流浪,经常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天一冷就更难熬了。

    他没有像样的衣服,也没有像样的家和食物,寒冬腊月的,就钻进农户家堆门口的草垛子里取暖,被当地的孩子发现了,排成排对着他砸雪球,还放狗咬他。

    有一回还把他咬流血了,小腿肚直接被锋利的狗牙咬穿了,特别疼。

    后来拜师学艺,住在了仙山上,有了稳定的住所,也有了像样的衣服和热乎的饭菜,还是改不了怕狗的习惯。

    那时,燕师兄很讨厌他,总是嘲笑他,说他胆子那么小,还修什么道?不如趁早带着死瘸子滚下仙山。

    为了不被燕师兄嘲笑,李锦绣就下定决心要克服恐惧,而克服恐惧最好的方法,就是直面恐惧。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容成宣,一开始容成宣很担心他,不让他这么勉强自己,可是没几天,上山就突然多出了一只奶胖奶胖的小狗儿,才刚满月,走路都不稳。

    李锦绣一开始有点怕,后来跟小奶狗同吃同睡久了,慢慢就不怕了。

    把小狗崽子当儿子养。

    还给狗儿子起了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富贵儿,姓容,因为是容成宣送的,狗儿子当然得跟师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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