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7章 我的七十年代(1)  冥府公主的快穿之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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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哔——
    一大早,孟锦就被这声嘹亮的吹哨声吵醒。是提醒大家该起床了,准备上工的声音。孟锦虽然不用上工,但也要认命爬起来,洗漱穿衣。心中暗想自己还要过多久这样的日子。
    “汪汪汪”小白在这个小世界直接穿到了一只土狗的身上,孟锦觉得自从小白穿成狗之后,它是真的狗。
    好比现在,它正围着孟锦绕圈,带起一阵尘土,把孟锦刚洗干净的黑裤子染成了泥色。
    “不想被我丢进忘川河游泳就立马停下来。”
    一提到忘川河,小白的身体本能地停下来,因为紧急刹车,整个狗十分滑稽,成功逗笑了孟锦。
    面对一直陪着自己穿越小世界的憨憨小白的憨憨表现,孟锦彻底没了脾气。向前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把昨天留下的鸡骨头倒在它的狗碗里面,小白看到狗骨头,一双狗眼都亮了,尾巴更是不停地摇着,昭示着主人此时激动的心情。
    在这个小世界,孟锦不能再偷懒不做饭了。这个时候恰是华国的七十年代,百废待兴,老百姓口袋空空,勤劳节俭是这个年代的特质。
    为了不被人诟病,孟锦只好打消出钱让隔壁屋的大妈帮自己做一日三餐的想法。谨遵伟人语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孟锦回想着原主的记忆,学着原主的样子,生灶火、蒸包子。包子是白菜馅的,这个时代,一切都是稀罕货,缺衣少食,有包子吃就很不错了。有的人家一天只吃两顿,早餐不做,勒着裤腰带干活。
    简单解决完早餐后,孟锦把小白留在家里,自己步行去村中部的卫生室上班。
    前进大队依水而居,依水而建。整条村子建在河涌的一侧,河涌的另一侧自然是另一个大队了。
    所以前进大队是呈线性分布的,不像其他地区的农村是片状分布。加上前进大队又是个不小的队,全队加起来有两百多户。
    从村尾走到村头,在这个只有泥路、只靠双脚走路的年代,要花不少时间。为了方便村民的日常生活,卫生室、队委办公室都建在村中间位置。
    原主出生在穗市南秀区西关街,家境富裕、亲人宠爱;自幼聪慧,18岁就拿到穗市排名第一、号称最难毕业学校的逸仙医学院的毕业证。正准备拿着推荐信,进入逸仙医院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可天不遂人愿,随着华国文化运动的愈演愈烈,还是波及到了远在穗市的知识青年,也波及到了有过留学经历的原主爷爷。
    早些年,原主爷爷为了精进医术,学医强国,孑然一身,远赴海外求学。学成过来后,立马回国,投入到医学事业之中。随着年纪渐长,早年刻苦学习留下了病根开始发作,远志爷爷已经无法再站在手术台上,就退居幕后,在逸仙医学院教书育人。
    文化运动让华国变得面目全非,亲人、朋友相互背刺。原主爷爷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留学经历,被自己的得意门生举报与境外势力有联系,存在叛国嫌疑,被下放到穗市禺山区前进大队。
    穗市没有明显的春秋冬季之分,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夏季,而且湿润多雨。对于患有严重风湿病的老人家来说,雨季无疑是最难熬的时候。本来老人家如果在家里面精养,再加上原主及时的护理,还是可以缓解的。
    可老人家被下放到前进大队进行劳动改造,缺衣少食,劳务繁重,身体肯定支撑不住。从小就是自家爷爷带大的原主在得知爷爷下放已经是无法挽回的事实后,毅然决定放弃刚到手的工作,主动报名下乡。
    因为是主动报名,所以可以自主选择下乡的地方,原主毫不犹豫选择了爷爷下放的前进大队。
    从小被娇养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想适应农村生活谈何容易。天不亮就要起床、洗漱吃饭。吃得差不多了,天也刚好亮了,就要跟村里人一样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
    南方地区,特别是穗市,一年四季都需要干活。一年种两季水稻,早稻在3-4月份播种,6月份收割。还不带喘口气,就要立马播种,赶在10-11月份收割晚稻。
    6月份既要收割水稻、打谷、晒谷、脱谷、交粮,还要犁地、灌水、播种、插秧。可以说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
    原主恰逢6月割稻的时候来的,第一天下地,脸、手臂都被稻叶划出一条条小血痕,手上也起了不少水泡。
    幸好,大队长媳妇看出原主的不对劲,做主让自家孩子带原主去村里的诊所看伤。不然孟锦怀疑原主会一直做到午休的时候。
    也是原主命好,正逢老村医要随儿子去镇上住,村医的位置正好空缺。加上前进大队穷,没几户人家会送孩子去上学,大字不识几个,更别提跟老村医学点应急医术了。去外面找,人家一听这个地方这么偏这么落后,也不愿来。
    一来二去,老村医也就在村里待到现在。如果不是看在大队长的份上,老村医老早就走了。
    老村医一看原主懂医,考了她几个专业问题,原主也答得上来。跟大队长一合计,决定让原主做村医。
    原主没有推辞,立马答应了下来。在外人看来可能做村医很辛苦,要背那么多东西,但在自己看来,做医生比干农活要容易多了。
    种地也是个技术活,既要有强壮的体魄,又要了解作物的习性、看得懂天气、及时给土地施肥,与天抢、与地抢,才能抢到这一捧粮食。
    得知老村医还有一座房子要卖,离诊所不远,原主索性花钱买了下来。因为是非常时期,家里虽然有钱,但不好在明面上表现得太明显。
    所以原主买下这座房子之后,还是带着她所有的家当搬了进去,连吃了好几天的糊糊。最后还是大队长看不下去,提前把村医的那部分粮食拿给她,原主的日子才好过些。
    不知不觉回忆了那么多,孟锦也走到了诊所门口。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把锁打开,推开门,扫视一圈,面积不大,10平米左右,估计原主家的客卫都比这里要大上两倍不止。
    孟锦的正对面是一张单人桌,两张椅子。桌子后面有一个靠墙的柜子,柜子里面摆满了常用到的西药,还有老村医留下的自己浸泡的金桔、药酒以及晾晒好的草药。
    简单打扫后,孟锦就坐在诊所里,拿着一本伟人语录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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