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2章 番外6裴青杨1  重生七零:再嫁全村最硬退伍糙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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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被很多人都说过聪明的裴青杨。

    但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我只是比很多人都要清醒一些罢了。

    小时候我不读书,你们以为我是真的不想读书?还读了三个二年级考不上三年级,那不是有手就行的事吗?

    我只是单纯觉得读书浪费了时间,特别累还没什么用。

    当然我不是说读书没用,而是说对我来说没什么用。

    我们家住在那个山窝窝子里,我的长辈们一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我们这些孩子,根本都没有走出去的机会。

    从小到大,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公社,去公社走路都得走许久,我们一个公社的最远的村,去公社得走几个小时。

    我们村还算近一点的了。

    读了三个二年级之后,我依旧摆烂,我娘没了办法,把我领回家的时候骂了我一路,骂就骂呗,至少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经常借着尿遁屎盾一跑就是一整天,我娘气的骂我是懒人屎尿多,他不知道的是,我消失的时间里,都跑去公社里找老师傅“听课”去了。

    公社里有个半吊子中医,因为年龄大的缘故,来找他看病的人还挺多的。

    他需要的药草多,不少人都会在他这里认一些普通的草药,再去摘了来,在他这儿换一些钱补贴家用。

    我最早是在他这里辨别草药的品种,他人挺好的,偶尔还给我一颗糖吃。

    学会了一种我就去采。

    我最先认识的是鱼腥草和车前草,这两种草很常见,所以并不贵,但是我相信积少成多。

    从小我就知道我娘对我不好。

    当着我爹的面就笑着,背着我爹就拉下脸来,她是村里人说的那种坏女人。

    所以我那时候想,我一定要自己多存点钱,等我以后存钱存多了,就不用在乎她对我好不好了。

    还有二哥那个二傻子,拼了命地读书就想讨娘喜欢,娘多看他一眼不?

    大哥读书一般般娘也喜欢,他读书好,娘照样不重视他,中午带去吃的东西,大哥的就是精面饼子,我们的就是玉米红薯这样的东西。

    不过大哥我们还真不能说什么,他经常跟我们分饼子吃,也吃我们的玉米红薯。

    大哥对我们还是很好的。

    等我以后真要是有了出息,也能拉大哥一把。

    二哥那个二傻子就算了吧!

    至于老四,他比我跟二哥还惨。

    我很早就知道他不是我爹娘亲生的了,对他不说很好,但也是很同情他的,我俩年岁又近,关系一直都还不错。

    对于他,我只有一个想法,以后发达了,千万别管我们这些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结婚前,我在家偷奸耍滑,出了家门拼命苦干,自己也攒下了不少钱,偶尔还跟公社的中医师傅换些票。

    虽然攒了不少,我自己却舍不得花。

    就我娘那个抠搜劲儿,对我都这个样子,能对我未来的媳妇儿好?我自己赚钱,自己对媳妇儿好。

    在家吃不饱不要紧,我可以在外边买,填饱肚子就成,不求吃的多好。

    但是我老婆孩子不成,我不能做那种让人家跟了我还过不上好日子的男人。

    就这样,我一点一点的积累,偶尔自己也能吃一点好吃的东西,但是我吃的不多,我怕我花多了,我以后的老婆孩子就要跟着我过苦日子。

    在兰花儿偷偷跟着我回家以前,其实我就认识她了。

    一大队的福娃娃,谁不认识?

    虽然那个年头已经不让封建迷信了,可她从出生就是享福命的话还是被人传开了。

    多少人想娶她回家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就指望着她带福呢。

    我在公社里见过她几次,整个公社长得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并不多见。

    我说她好看,并不是指她真的就长得有多美艳,而是整体的一种感觉。

    皮肤无暇,性格单纯,有着不谙世事的天真,这样的姑娘,好像真的天生就是享福命的。

    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时不时在脑海里幻想,如果我未来的媳妇是这样的女人,我买得起几盒蚌壳油?

    更别说那些精致的洗发膏之类的东西了。

    正是因为见过她,我存钱的欲望才更加强烈。

    我确实不爱干农活,上工也只是糊弄,因为我觉得,我吃多少饭就干多少活,饭都不给吃饱,凭什么让我当牛做马?

    就算是我以后的媳妇,我也会这么教她,吃了多少饭,就干多少活,别跟二哥二嫂那两个二傻子似的,干活没完,还吃不饱。

    我说实话,从没想过兰花会喜欢我,毕竟我除了脸还能看之外,几乎一无是处了。

    人人都说我是“惯会偷奸耍滑的裴小五家的老三”,说我奸,说我猾,说我不干人事。

    我一点都不在乎,任凭她们去说,好名声跟好生活,我分的清楚的很。

    可让我挠破脑壳都没想到的事情是,兰花看上我了,还悄悄地跟我回家。

    那一刻,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她那模样,一看就是不经常走这么多路的样子,我稍微走快一点她都跟不上,只能顺着她的速度走。

    她脚底肯定起泡了,不经常走路的人一次性走了这么久。

    我当时在前头边走边想,带她认一下我家门,之后去借个自行车送她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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