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6章 不一样的行囊  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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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对一切新鲜且有挑战的事,都报以极大的好奇。
    尤其是深入敌后这等令普通人心跳加速的行动。
    刺激大发了!
    就连一向稳重如甘明福,都忍不住咧嘴直乐。
    给他姐做亲卫!
    能羡慕死多少人?
    没看他家姐夫那小眼神,有多哀怨么!
    哀怨的结果就是。
    三日后出发之际,明明已经用异能给自己梳理过酸胀的腰,甘明兰还忍不住又揉了揉。
    这个动作,最近三日她重复了很多次。
    也不知道这便宜男人是不是属猫的,实在是太能撩了。
    甘明兰要不是有木系异能给自己做修复,最后准会那啥而亡,下不了床。
    每每想起这三天夜间运动的某些片段场景,她都忍不住想捂脸。
    爽是爽到了!
    但也太让人羞耻了!
    不敢想,也不能想。
    想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刀的速度。
    恶狠狠的瞪了某个送行的家伙一眼,头也不回带着十一人出了西城门,往骏马山而去。
    左文康摸了摸鼻子,有一点点心虚。
    心虚完又忍不住暗自得意:啧啧,想我前世毕生所学之技能,今生总算得以派上大用场!
    刚得意完往回走,想到马上要回去伺候他那好不容易养出奶膘,一如既往挑食的闺女,瞬间又苦了脸。
    甘明福这个读书人自诩能吃苦。
    但负重攀爬骏马山的最高峰,真的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
    高海拔地域基本没有水源。
    每个人的负重都超过了六十斤。
    一米高的制式羊皮双肩包,被塞得鼓鼓囊囊。
    行走间如同背着一个乌龟壳。
    穿林越沟,跨石攀岩。
    是一场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甘明福学着他姐的动作,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起初,他还能分出一丝心思在骏马山的美景之中。
    骏马山的春天,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
    光秃秃的浅山,此时已是鲜花盛开,青翠接荒岩。
    高山深处是生气勃勃的森林和苔藓。
    文人就很稀罕这种雄奇壮阔景致。
    为了这次行动,甘明兰这三日也没有闲着。
    十一队员的行李,除了各自的兵器基本都是由她来准备的。
    与此同时,在去第一主峰的攀登路上,她已经让阿土大王给她留下了最安全也最快捷的通道。
    队伍出发之前。
    甘队长就履行了队长之责,强势宣布由她领队。
    十一个小伙子就眼睁睁的看着甘队长在前面带路,翻山越岭亦是如履平地,气息很稳。
    背影看着都带上了一种飒爽的美感。
    半天下来。
    甘明福的双腿像是被人打肿了一般,沉得都提不动脚。
    脑袋发空,眼神发虚。
    而坠在甘明福身后的哨兵们,一个个龇牙咧嘴,背上那浸泡了他们后背汗水的双肩包似有千斤重。
    再累也不敢喊。
    比不过甘队长,没有人会笑话他们。
    毕竟人家玉面罗刹不是浪得虚名。
    但要是连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体力都不如,那就给他们右哨军丢人了!
    呼哧,呼哧。
    咬咬牙,又熬过了一个下午。
    熬着,熬着。
    就熬到了天色渐暗,终于能看到山顶了。
    “噗通”
    有个哨兵一脚踩空,腿一软,就扑了个狗吃屎。
    甘队长此时仿佛终于想到,后面的都是一群凡人,体力远不如她。
    检查完队员没有受伤后,就给众人做了一个沿地休息的手势。
    包括甘明福在内的十一个小伙子,长舒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倚着双肩包再不想起。
    他们今日从天刚蒙蒙亮走到天黑,几乎没怎么停留的负重爬行了八十多里路。
    不堪重负的一日行!
    春天的风没有夏日的温度,刚刚还被汗水浸泡过的里衣被这山风一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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