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  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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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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