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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甘明兰喜不喜欢吃骆驼肉。
怎么说呢?
原汁原味不经过特色处理的话。
肉质硬,是它的特色!
口味略酸,是它独有的风味!
与羊肉不相上下的骚气,也是它自带的韵味。
总结一句话:还是得相信老祖宗严选!
作为一个吃货大国,骆驼肉并未在后世作为常见肉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别说什么养殖成本高,肉贵。
几百、上千一斤的海鲜多了去了,也没少见富人们吃!
唯独这骆驼肉。
只是在固定的地方,当成了特色食物。
且在制作过程中,腌制的香料几乎都盖过了肉质的本味。
就现在常见的调味有啥?
西北的百姓们用的最多的就是,蒜、胡葱和盐!
旁人驾驭不了,但甘明兰手里有狗米草呀。
经过她用了大量的草根再经过十二个时辰的腌制处理,炭烤出来撒上孜然和椒盐还是能吃的。
她是边吃骆驼肉,边和鼠大王念叨:
“如果有驼车,每一头的平均载重量在半吨左右。打仗的时候,就可以用驼车给战场运送粮草辎重!关西今后还可以用驼车把石炭运去关内。
可惜这回把人莎车城方圆百里的骆驼都给薅秃,也就只得了这五千多头!以我对熊总兵的了解,他最少会给边城送一半回去!如此一来,除去送石炭的,各卫所再分一分,一卫还不到三百头。
大王,你算算,一卫加上军民也有几万人呢,两百来头骆驼当交通工具,是不是有些不够用?”
鼠大王要是能化成人形,它一定懂什么是职场pua。
可惜它的尚未成精。
不足十岁孩子的智商,一听主人有难,只想服其劳。
即打了包票,表示它会在勘察路线的时候,再帮她去抓些野骆驼。
以西域现在的生态环境来看,野骆驼真的不少。
不过就是野骆驼生性机警,听觉和嗅觉异常灵敏,一般都生活在偏僻荒芜,又或是条件恶劣的环境中,人类想要抓捕它们还是很有难度的。
鼠大王的能耐,不在这个为难的范畴内。
“对哦,大王,你可是一只有抓野骆驼丰富经验的鼠!”
是呀。
大王能干着呢。
撒出去一天一夜,就给抓回了一百八十三头。
甘明兰简直恨不得给大王设一个专属彩虹屁,见天就给它放一放。
“大王你真厉害!还都抓的是成年得用的大骆驼!”
“大王你是怎么办到的?这应该是从好几个族群抓来的吧?你把它们混在一起,它们不会打架抢地盘的吗?”
打,打什么架!
这些野骆驼,现在的脑子都还在嗡嗡作响。
它们的族群之前的数量,可不止这些!
犟脾气的和老弱的,已经被那个凶残的鼠类给淘汰掉了。
跑不过。
打不赢!
几次三番下来,再傻的野骆驼都知道,它们真不是这只鼠的对手!
不挣扎了。
让跟着去哪儿就去哪儿。
这一来才发现,受鼠大王硬控的岂止是它们,还有一大帮近亲臣服于它呢。
之前还有些不服气的,这会儿乖顺得要命。
看见这些野骆驼如此识时务,甘明兰又是一通猛夸。
阿土大王的尾巴,被主人持续输出的彩虹屁吹得差点就翘上了天。
甘明兰的表情实在是太明显了。
就连她胯下的野马马王都感受到了她的偏爱。
受了鼠大王的启发,一向不爱主动揽活儿的野马马王竟然也卷了起来。
你一只鼠,还能跑得过本马?
且,这片草原它熟呀!
野马马王决定去附近的某片山谷,找找它的同类去。
成天混迹于胡马群,它都快忘记自己是一匹野马了。
它家马群里的十四匹公马,去年春天都没找到可以交配的同类母马。
这样下去,明年春天之前它们就得离开现在的主人了。
马王虽然挺喜欢在外面野的。
但它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马。
外面哪里有草场,能不限量随时吃到无上美味草。
马王常年有甘明兰的异能梳理,脑子也是越来越灵性了。
它这一卷,甘明兰两天后在收获了两百多匹野骆驼的同时,又收获了六十二匹成年母马。
她对着马王竖起了大拇指:“还得是你,不出马则已,一出马就给你兄弟们都娶上了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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