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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做媒?”
李母随即反应过来,眼睛瞬间亮了,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她正为李婉的亲事头痛呢。
“啊,她姑,你快进来坐,快进来坐。”
“这位是......”
等坐了下来,李母才有空打量跟在后面一起进来的林雪,本想问是您的儿媳妇,但林雪的年纪对不上。
明信妈接过李婉倒的茶水,正想开口介绍林雪,却不想这个时候门口又传来脚步声。
刚才进来时,大门忘了关,门外的直接走了进来。
“哟,家里来了客人啊?”
进门的人是村子里的赤脚医生,一个当初第一届知识青年下乡的老届知青,后来受不了农村的苦,再加上年纪大了,就和村里的一位男青年结了婚。
现在夫妻俩孩子都有四个了,最大的有十七岁,最小的十岁。这位名叫苏玲的女知青也歇了回城的心思,一直在村子里驻守卫生室。
“苏医生过来了,你来的正好,坐下来一起喝茶。”李母又拿了个茶杯给苏玲倒了杯茶。
苏玲来村里已经快二十年了,自然见过明信妈,礼貌的对她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给婉婉换个药,等会再喝茶不迟。”
屋里的人都是女人,李母将大门关上,苏玲让李婉将裤筒撸上去。
李婉因为受伤,穿的裤子裤筒特别宽松。
伤口就是腿弯上面一点,大腿肉侧靠后。
也是到了这时,明信妈和林雪才知道李婉受了伤。
当时李婉从拖拉上跳下来,被铁丝勾住,由于往下坠的力道,伤口是撕裂伤,还缝了三针。
李母看着闺女狰狞的伤口,担忧的问道:“苏医生,婉婉这伤口不会留下后遗症吧?”
“后遗症?”苏玲一时没听懂她的意思,以为她是想问会不会留疤,“伤口好了,会留疤,不过在这个位置没多大关系,随着时间推移疤痕会慢慢淡化。”
“这个位置的疤痕我们农村人不介意,我担心的是这个伤口以后好了会不会影响走路?”
“不会影响走路,这个伤口只是皮外伤,伤口看着狰狞,其实没有伤到血管筋脉。”
苏玲一边回答她的话,一边麻利的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
李母一颗心落了地,“没有影响就好,我这几天心一直悬着,就怕影响以后行走。”
苏医生包扎后,见他们家有客人,喝了杯茶就离开了。
等送苏医生离开,李母见明信妈和林雪都一直关注着李婉的伤。
便知道她们好奇这伤是怎么弄的,便给她解释道:“冬月的时候,我家亲戚帮婉婉介绍了一个对象,男方是村里的拖拉机手。”
“我家这孩子比较腼腆,被村子里的人一调笑,受不住便在车子还没有停稳的时候跳了下来,结果被铁丝勾了一下大腿,好在冬天穿了两条裤子,否则伤口会更严重。”
“男方眼看着出了这种事,便以相亲见了血为由,说这门亲事不合适,拒绝了。
相看不成,现在连累我们婉婉受伤不说,名声还难听。如果你们不介意婉婉这件事,就说说你想给我们说亲的男方情况。”
明信妈和林雪相视一眼,没想到李婉之前还遇上过这么糟心的事。
如果当初没有受伤一事,是不是李婉就和男方相亲成功了?
林雪没觉得李婉的名声有什么影响,心里还在暗暗庆幸,还好受伤吹了,要不然哪还有她的事。
林雪其实进来的时候就有仔细打量过李婉,李家人的皮肤都长的白皙。
而李婉因为是女孩子,不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所以单从皮肤上看,根本不像农村姑娘。
再加上她长得眉清目秀,身材高挑,这模样就算放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
刚刚因为提及被男方拒绝这事,眼眶微微泛红,看起来更是我见犹怜。
林雪一个女人见了,就心起怜悯之心,更别提男人见了会怎样了,也难怪她家刚子对她念念不忘。
林雪的神色自然落入了明信妈的眼里,见她没有反对,便和李母说起了林家以及林刚的情况。
李婉一听是林刚,神色微微一愣,这个人她有些印象。
当初信誓旦旦的说要娶她做媳妇,并一生对她一人好的男人,她只当他说的是疯话,只不过是对她见色起义而已。
却不想这段日子男人没了踪迹,原来是去了外地上班了。
既然已经是正式工人了,为什么还想娶她一个农村姑娘。有了工作城里姑娘也娶的到。
“林刚那小伙子我认识,和我家明信玩得好,长得周正,现在又有了正式工作,你家婉婉嫁给他,总比嫁给农村人一辈子种地强,你说是吧?”
李母听了这话,点了点头:“你这话虽说说的有理,但他已经是工人了,怎么还想着找农村姑娘,在城里找个有工作的姑娘应该也不难吧?”
这个情况明信妈不了解,不好乱说,便转头看向林雪。
林雪喝了口茶水,先作了自我介绍,然后才说起林刚以前来过村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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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就是缘分吧。我们家没有亲戚在你们村,刚子却和明信玩的好,跟着明信来走了一次亲戚,就认识了李婉。<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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